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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林州市: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40万元

2015-02-20

乡村科技 2015年15期
关键词:形象工程林州市财政资金

河南省林州市:获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040万元

2015年,河南省林州市获得河南省财政厅产粮大县奖励资金2 040万元。

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是国家为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缓解产粮大县财政困难,促进我国粮食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对符合条件的县(市)实行财政资金奖励的一项政策。

林州市从2012年入选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当年享受财政奖励资金1 529万元。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该市累计享受产粮大县奖励资金7 394万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市)政府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不得用于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来源:《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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