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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曲折历程

2015-02-20郭冠忠

西藏民族大学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西藏改革

郭冠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 北京 100081)

西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曲折历程

郭冠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北京100081)

本文以西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曲折历程为线索,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是如何领导西藏人民,由原来的半殖民地性质较突出、封建农奴制性质相当典型的社会跨越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西藏;新民主主义;曲折历程;和平改革

西藏是中国境内具有明显的民族和区域特点的一个地方,直至新中国成立前夕,还处于半殖民地性质较突出、封建农奴制性质相当典型的社会。中国共产党是怎样为了领导和帮助西藏人民,使其由原来的半殖民地性质较突出、封建农奴制性质相当典型的社会,跨越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这是中国藏学界的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仅就西藏自1951年5月23日获得和平解放,步入新民主主义时期后所经过的曲折历程试作初步探讨。

一、新民主主义是西藏人民的救星

1949年7月8日,亲帝国主义的西藏地方摄政达扎·阿旺松热,为了把西藏从中国领土上“独立”——分裂出去,从而继续维持西藏封建统治阶级及其外国主子对西藏广大农牧奴、奴隶的统治压迫地位,以“反共”为借口,制造了一起非法驱逐国民政府驻藏人员等的事件。针对这一事件,新华社于当年9月2日发表社论严正声明: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绝不允许任何人把西藏从中国的领土上分割出去;并明确指出:“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扶助少数民族的政策,乃是西藏人民的救星”。嗣后,李维汉同志根据马列主义关于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的原理,以及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阐明的“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必然趋势”的观点,进一步指出,西藏的革命必需分两步走,第一步走民主的道路,搞新民主主义革命,第二步才能搞社会主义革命,走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把这两个阶段的革命毕其功于一役。这就把西藏人民前进的方向和步骤都十分明确地指出来了。

按照毛泽东同志的论述,中国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或者民主革命时期,有两大革命任务:一是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二是对内推翻封建主义压迫的民主革命。并指出这两大革命任务既是互相区别的,又是互相关联、不可截然分开进行的。所以,在中央人民政府同西藏地方政府于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十七条协议”中,从当时西藏的实际出发,不仅把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完成祖国大陆领土和主权的统一放在第一位,而且为开辟西藏百万农牧奴和奴隶翻身解放的道路,开启西藏逐渐走上繁荣进步的光明前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大量历史事实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是世界上最关心西藏百万农牧奴和奴隶的翻身解放,真正领导和帮助西藏人民走上繁荣进步光明前程的救星。

王力雄编著的《天葬:西藏的命运》说,中共1951年同西藏的统治者签订“十七条协议”时,只关心对西藏行使主权,根本不关心西藏的人权和民生,中共曾主动承诺同西藏搞“一国两制”。实际是说,我们党当时曾放弃领导和帮助西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或改革的神圣责任。这是对我们党当时所采方略及“十七条协议”条文的严重歪曲与诋毁。对此,笔者已在《中国藏学》2011年第2期上撰文,以“十七条协议”有关条文的原意,解放初期我们党和国家高度关注西藏人权与民生的改善,西藏经济和社会的性质在1959年以前就已发生了可喜变化的大量事实,予以批驳,这里不赘述。这里所要说的是,西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没有像中国大多数汉族地区那样,从一开始便采取暴力革命的方法推翻其旧政权,实行土地改革,尔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步骤;而是从一开始通过渐进式的和平改革的方法,逐步以新的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取代其政教合一的旧政权,逐步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及农奴主阶级占有其属民人身的制度,使百万农牧奴、奴隶逐渐获得翻身解放,尔后再过渡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步骤。

二、确定和平改革的方略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建立了新中国以后,曾多次阐明领导和帮助西藏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必须从西藏当时的实际出发实行和平改革的方略。例如,1951年5月23日签订的“十七条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该协议签订后的当天傍晚,毛泽东同志对张国华说:“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1952年4月6日,毛泽东同志代中共中央起草的《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提出:“我们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1954年9月15日,刘少奇同志所作《宪法》草案的说明报告中指出:“现在还没有完成民主改革的少数民族地区,今后也可以用某种和缓的方式完成民主改革,然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1954年10月中央批准的《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可以不再采取激烈阶级斗争方法,而采取比较和平的方法即经过曲折迂回的步骤和更为温和的办法去进行……”,还指出:“慎重稳进并不意味着不准备帮助少数民族人民进行社会改革,也不意味着要勉强去推迟社会改革”,它不是急躁冒进,也不是光慎重不稳进。1957年5月14日,中央在《对西藏工委关于今后西藏工作的决定》的批示中指出:“经过战争发动群众,实现改革,在少数民族地区是不得已才采用的方法。在西藏——采用这个方法进行改革,在政治上欠主动,在军事上不值得”。江泽民同志也说过:我们在西藏实行的民主改革,“是用和平方法,使百万农奴翻身解放。这同美国历史上解放黑奴相类似,都属于伟大的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1](P53)

为了避免在西藏采用非和平的方法进行改革,中央在上述1957年“5·14”批示中还纠正了当时在西藏领导人员中,因曾受到祖国内地为完成任务“一化三改造”热烈欢庆气氛的影响,而偏离了马克思主义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原理,要在西藏搞大规模社会改革的急躁情绪,果断地决定,至少今后六年(1957-1962年)内,暂不进行推翻原西藏地方政府的统治,暂不进行完全废除农奴主土地占有制及完全废除农奴主占有农牧奴、奴隶人身制度的改革。这里要强调说明的是,在中央“5·14”批示后,中共西藏工委、西藏军区的同志以及班禅、阿沛·阿旺晋美等西藏的爱国进步人士,在贯彻执行中央上述方针、决策方面,都是忠诚而又坚决的。他们不仅立即拟定了机构人员的精简整编方案,把先前为帮助西藏进行土改等大规模社会改革而从内地抽调到西藏的干部大批地撤回内地,立即拟定了“六年不改”的宣传提纲在《西藏日报》上公开发表,还迅即以上述方针与决策为指导,对昌都齐美贡布等已经上山叛乱的人员,开展政治争取工作,使齐美贡布等下山回到了昌都地区的江达县,在江达、芒康等地的叛乱,都被暂时地止息了。当时在印度参加佛祖涅槃2500周年纪念活动,在是否返藏的问题上已经发生了思想动摇的十四世达赖,也因为听取了周总理向他表明的贯彻和平改革方针的诚意后,1957年4月1日回到了西藏。西藏的激烈动荡局势,出现了缓和的势头。这些事实证明,中央当时再三重申的和平改革方针,及为贯彻实施和平改革方针而果断做出的在今后六年内暂且不改的决策是正确的,确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由实行和平改革到实行边平叛边改革的转变及在此后继续坚持对未叛农奴主实行和平赎买政策

不过,由于当时国际上的大气候与国内及西藏内部小气候的共同作用,西藏局势的缓和势头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就又发生了更大的动荡。所谓国际上的大气候和国内的小气候,指的是苏共“二十大”及波兰、匈牙利事件以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出现分裂,中苏关系恶化,前苏联政府决定撕毁合同,撤走援华专家,向中国索债。中国的经济建设,在中共“八大”后,固然仍取得了不小成绩,但也遇到了很大困难,加之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偏离了“八大”的正确路线,搞了反右派斗争扩大化、人民公社化、大跃进等,经济下滑,社会不安定的苗头显现。于是,在由西方主导的国际舆论中,反华反共的声浪逐渐高涨起来。一贯惧怕、仇视共产主义的杜勒斯、蒋介石等反共老手、印度的少数扩张主义者以及西藏的索康、夏格巴、帕拉、夏苏、柳霞等顽固坚持亲帝“藏独”立场、妄想永远保持其统治地位的一些农奴主及其代理人,便都以为中共要垮台了,消灭共产主义或推翻中共领导的机会来了。他们便乘机相互勾结起来,加紧了反华、反共活动及在西藏掀起更大规模武装叛乱的活动。在印度噶仑堡,名为“西藏幸福事业会”、“佛教协会”的组织相继成立,并办起了《西藏镜报》,在这份报纸上公开叫嚷要“有组织地永不反悔地用尽和平和暴力的任何方法”来维护“美妙无比”的西藏旧制度。妄图使西藏的历史倒退回到西藏和平解放以前的状态。他们在西藏境内成立了名为“四水六岗”及其“卫教军”的组织。原有藏军不但未按“十七条协议”规定加以改编,反而以农奴制度派“兵差”的办法,在人数与装备上被成倍地扩大了。至1958年底,西藏境内配备有枪、炮、电台等武器的武装叛乱分子,已达两三万之多。其中的一部分武器,是原西藏地方政府——噶厦以或明或暗方式配发的,一部分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经印度运来的。美国中央情报局还在科罗拉多和日本冲绳等地帮助西藏的索康、帕拉等训练了一批藏裔游击队员和间谍,用飞机空投等方法把他们送进西藏。这些叛乱分子的粮秣供应,除少量是由噶厦下令打开一些宗、谿的粮库发放的以外,大部分是由叛乱分子仗持噶厦的命令直接向老百姓摊派的,或者是他们直接从农牧奴家中勒索和抢劫的。他们公开背叛“十七条协议”和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喊出了“卫教”、“西藏独立”、“反对共产党”、“赶走汉人”等口号,实际干的全是违背藏传佛教教义,违犯法律的恐怖暴力罪行。他们先后在西藏的墨竹工卡、尼木、南木林、贡噶、扎囊、波密、江达、芒康、泽当等地,向驻当地的解放军、干部、职工发起猖狂的暴力袭击。至1958年底,已先后枪杀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藏部队指战员和中央派驻西藏的干部、职工270余名(包括16名军医),受伤的人数更多。叛乱分子在农村、牧区烧杀抢掠、强奸妇女,甚至强奸了不少尼姑,制造了许多起惨无人道的恐怖凶杀事件。芒康的仲堆曲札等人因为不愿意参加叛乱,他们的房屋被烧掉;卓木东噶寺的管家、岗巴宗的宗本、乃东宗的商人东达八扎等,都因不愿参加叛乱被杀害;墨竹工卡章多村的三个平民,甚至被叛乱分子不问青红皂白地胡乱砍死,五人被胡乱砍伤;乃东宗的裁缝平措,因为他的女儿参加了革命工作,竟被叛乱分子剖腹掏心致死;出生于牧奴家庭的那曲纪路通林场工人布德,因为给公路养护段送过信,他的一双眼球竟被叛乱分子血淋淋地挖掉。其残暴野蛮行径,令人发指。我的江西籍朋友沈凤楼,23岁就当上了县级干部,为帮助西藏进行革命和建设,离开经济与自然环境都比西藏更富裕和良好的故乡,奉调到中共山南分工委担任农牧部副部长,竟同前述那么多无辜的好同志、好老百姓一样,惨遭叛乱分子杀害。所以,叛乱分子的罪行引起了西藏各界人士的公愤,除有不少人向共产党、解放军控告外,向噶厦控诉的人也不少。至1958年8月,噶厦接到的此类藏文诉状,已有70多件。[2](P327-352)

对上述各地日见扩大的恐怖暴力叛乱,中央曾多次指示工委与军区,要遵守坚守防御原则,不要轻易动用军队出击。在政治上,则多次警告索康、夏苏、柳霞、帕拉等人不要玩火,而要真正站到中央与西藏人民一边,采取平息叛乱措施。并向西藏各界人士大力揭露西藏叛乱分子的阴谋诡计和它对西藏人民利益的危害,以争取民心,争取政治上的主动。所以,尽管中共山南分工委和驻泽当的解放军被武装叛乱分子围困74天,中共丁青中心县委和驻军被他们围困92天,解放军在墨竹工卡的格桑兵站被他们围困48天,在扎木的中共波密中心县委与驻军被他们围困20多天,军区都没有动用部队清剿。而共产党、解放军的自卫和坚守防御行动,却被恐怖叛乱分子错误地视为软弱可欺、无力战胜他们,错误地以为他们叛乱的目的可以得逞了。于是,他们就在拉萨掀起了更大规模的武装叛乱。

至1958年底,在拉萨已麕集了大约7000名武装叛乱分子,他们抢占各个制高点,在各重要街口布置岗哨,修筑军用工事,气焰十分嚣张,摆出了要同驻藏解放军决战的架势。至1959年3月10日,由他们有组织有计划地以造谣惑众、制造恐怖暴力事件等手段,在拉萨掀起的武装叛乱,达到了空前猖獗的地步。他们在拉萨公然打伤自治区筹委会常委、西藏军区副司令员桑颇·才旺仁增,打死自治区筹委会委员勘穷·索朗降措,将其尸体拖到市区示众,公然贴出了西藏是政教合一的“独立国家”的《布告》。在十四世达赖于当月17日率索康、柳霞、夏苏、帕拉、赤江等数百名官兵逃离拉萨前后,公然于当月12、17、20日,逐步向中央在拉萨兴建的企事业单位、中共西藏工委各机关以及西藏军区部队,展开了大规模的武装进攻。这就迫使中央驻藏的干部、职工与人民解放军指战员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了,一场中央曾竭力避免的战争已无法避免了。当月20日,西藏军区便不得不颁发《布告》,派出解放军部队,开始平叛。

由于平叛是符合西藏95%以上人民利益的正义行为,得到了西藏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援助,再加上中共西藏工委、西藏军区在战前已经领导当地军民做了必要的准备,拉萨的叛乱仅用3天时间就被平息下去了。紧接着,在当月22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西藏平息叛乱中实现民主改革的若干政策问题的指示》,果断地决定停止实行“六年不改”决策,而改为实行“边平叛、边改革”方针。当月28日,国务院颁发命令,决定从即日起,解散原西藏地方政府(即噶厦),依法撤销索康、柳霞、帕拉等18名政府官员的职务,并将依法予以惩处。命令在1956年4月22日就已成立了的西藏自治区筹委会代行原西藏地方政府的职权,任命十世班禅为该筹委会代理主任委员,帕巴拉·格来朗杰为副主任委员,阿沛·阿旺晋美为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任命邓少东、崔科·登珠泽仁等16人为该筹委会常委,其他筹委会官员照旧担任其原来的职务。这就给西藏完成边平叛边改革任务,完成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的筹备工作,提供了政治和组织保障。1959年4月28日,全国人大二届一次会议以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名义,通过《关于西藏问题的决议》,对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在拉萨发生大规模武装叛乱后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明确地予以认可和肯定。并号召西藏僧俗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努力工作,为建设民主和社会主义的新西藏而奋斗”。于是,一场群众性的“边平叛、边改革”运动,就以锐不可当之势,在雄伟的万里雪域高原上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了。

关于西藏在1959年3月-1961年4月实施“边平叛、边改革”方针的详情,笔者结合当时在中共西藏工委政策研究室、民主改革办公室的实际工作经历,后来又对当时中央与西藏党政军领导机关的大量档案及其他史料,进行了四年多研究后,已经在1987年10月写出了一篇题为《西藏民主改革的回顾与研究》的文章,公开发表于1998年的《西藏研究》第2、3期上。该文没有仅仅凭借对于毛泽东同志1957年初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所说“西藏(现在)还没有进行民主改革”这一句话的理解,就推导出“西藏的民主改革是在1959年才开始的,在此以前,西藏还是一个原封未动的、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落后的封建农奴制社会”或者“西藏在1959年以前,只搞了反帝,没有反封建”等论断;而是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我们不能够从个别词句来理解毛泽东思想,而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3](P43)的教导,把毛泽东的上述这句话,同他在《论联合政府》等著作中许多次使用“民主改革”一词时(仅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就曾15次提到“民主改革”),所赋予的丰富内涵联系起来进行理解,从而提出:西藏的民主改革是从1951年开始,至1965年基本结束的,共用了15年时间。并把其间分为和平改革、边平叛边改革及稳定发展民主改革成果三个阶段。其中前八年多时间,中共西藏工委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和平改革方略,从未动摇过。从1959年3月22日起,被迫进行的边平叛边改革,仅用了两年时间。而且,在此阶段,对于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及其代理人,党制定各项平叛改革政策时,都继续坚持事先同他们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并保证他们的政治地位与生活水平都不降低、不对他们搞面对面的批斗,不分他们的底财、浮财,对他们占有的土地、房屋、牲畜、农具,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给农牧奴、奴隶等。这是西藏的党政军领导同志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正确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具体体现。正因为在此阶段继续坚持实行了对未叛农奴主及其代理人的和平改革政策,便增强了助力,减少了阻力,大大促进了边平叛边改革阶段的顺利完成。到1961年4月,西藏已彻底解除了境内所有叛乱分子的武装,把旧的各级封建政权都推翻了,普遍地初步建立起了各级人民民主的新政权,彻底废除了农奴主土地占有制,实行了农民土地所有制及牧民牲畜所有制,彻底地废除了农牧奴和奴隶对农奴主阶级的人身依附关系以及封建的等级制、封建的残酷野蛮刑罚等等,使所有农牧奴和奴隶都获得了人身自由和其他公民权利,全都翻身做了新社会的主人,成了新社会的农牧民。西藏的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大解放,农牧业生产、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乃至精神状态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这是顺应了西藏人民要求跻于世界先进民族行列的强烈愿望,顺应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大变革,其伟大深远的历史意义,是一切公平正直的人们都不会否定的。

四、继续制定稳定发展方针及在实施这一方针过程中的遭遇

诚然,在边平叛边改革阶段,西藏在工作上也出现过一些偏差。如:有个别地方平叛时没有把武装叛乱分子同被裹挟的群众严格区分开来;在寺庙建立的民主管理制度还不够周全与完善;在刚刚完成土地改革,农民还未拿到土地证时,有个别地方就急着办起了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更是犯了超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革命发展阶段论的错误。但是,党中央及时地察觉了上述偏差和错误,并且在1961年4月21日就及时地向西藏发出了又一个《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提出实行稳定发展的方针。这是同党中央早先确立的和平改革方略完全一致的,是该方略的延伸和组成部分。该指示决定,今后5年内要稳定发展农牧民个体经济,让翻了身的农牧奴、奴隶切实感受到民主改革给他们带来的甘甜与好处,不办农牧业生产合作社,更不办人民公社,连试点也不搞。并且要坚决纠正前述其他偏差和错误,以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改革。要在西藏大力培养当地少数民族干部,推行在西藏亘古未有过的民主选举,召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会议,逐渐成立乡、区、县人民民主政府,为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区打下坚实基础。

为了贯彻中央的上述指示,中共西藏工委和西藏自治区筹委会,迅即按照其农村、牧区、边境、寺庙和城镇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了许多执行中央上述指示的具体规定或条例,并迅即由各级领导干部带领工作队(组)深入基层加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机关的指示和举措得到了西藏各阶层人民的真诚拥护,当年冬季的农牧工商各业的生产与农牧业生产工具的革新和改良,都显现出了一派欣欣向荣与热火朝天的景象,当年外逃的边民减少至3000人,回归的边民更达到了一万多人。以上事实证明,无论是西藏和平解放后中央决定在西藏坚持实行平改革方略,或是在1959年3月以后被迫实行的“边平叛、边改革”方针,或是继后又坚持实行的稳定发展方针,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关心西藏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的。

然而已经在1959年叛逃到印度的第十四世达赖及其在印度组建的流亡“政府”,则极尽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之能事,硬说当年3月10日他们在拉萨掀起的武装叛乱,是反对中共专制统治和高压政策的“民族起义”及“西藏独立”运动,每年3月10日左右,他们都要在印度举行纪念活动,散布各种谎言,煽动国外与国内不明真相的人们起来反对中国及西藏的现政府。对此,笔者于26年前已在《西藏研究》等刊物上发表了一篇题为《1959年3月10日“西藏独立运动”真相》的文章,以自己当时的亲身经历与确凿的事实,讲述了他们发起该“运动”的过程、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该“运动”的违法悖理与非正义性质。这里就不重述了。

这里所要说的是,西藏的“边平叛、边改革”,还曾引起过当时的美、英政府及台湾蒋介石等人的强烈反对。他们竟仿效1821-1848年奥地利帝国的外长、首相梅特涅①,曾串联“旧欧洲的一切势力”[4](P20)结成镇压当年在欧洲发生的资产阶级民主、民族革命神圣同盟的样子,以逃至印度的十四世达赖等人的“控诉”为依据,纷纷发表声明或讲话,对达赖集团表示“同情”,对中国共产党大加攻击与污蔑,结成了新的梅特涅式“神圣同盟”,对在西藏开展“边平叛、边改革”斗争的西藏军民进行诋毁。蒋介石更趁机开始了反攻中国大陆的军事筹划。使得当时在国际舆论中的反华、反共声浪十分高涨。

不幸的是,在与我国有着同样惨遭外国侵略与蹂躏历史、曾率先承认新中国的友好邻邦——印度,中国人民曾经很是尊崇和敬仰的朋友——印度总理尼赫鲁,这时也加入到当时反华反共大合唱的队伍里了,同上述梅特涅式神圣同盟中人站到了一起,公开诋毁中国西藏的边平叛、边改革运动。[5]1959年5月16日,中国政府以书面的形式,诚实坦白地告诉印度政府:印度是中国的友好邻国,不是敌对者,西藏叛乱的平定和进行民主改革丝毫不会威胁印度。[6](P268-272)并一再提出双方的边防部队应从东边的所谓麦克马洪线和西边的双方实际控制线,各自后撤20公里,以脱离军事接触,进而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边界争端的友好建议。但在当时的美、苏两霸的怂恿下,尼赫鲁政府不但一再拒绝中国的友好建议,还在其国内制造强行驱逐旅印华侨事件,放纵其媒体侮辱中国人民的领袖,悍然派出2.8万名陆军侵入到中印边界传统习惯线以北、以东的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建立了120多个“哨所”。其中的一部分“哨所”竟建在连历届旧中国的政府都不承认的麦克马洪线以北的中国境内。至1962年8月,印度空军已有三百余架次飞机侵入西藏拉萨、江孜、泽当等地领空,印度陆军已从他们建在麦克马洪线以北的“哨所”近距离无端开枪威逼中国边防部队12次,并在1962年9月21-25日,包围了中国驻守措那县扯东地方择绕桥的边防部队,制造了打死5名、打伤数名中国边防部队指战员的流血事件。这就使得中国军民忍无可忍、退无可退了。尽管当时的中国经济仍然处于“三年困难时期”,也不得不于1962年10月20日拂晓,开始了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

出乎印军预料,中国边防部队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全面推进到了逼近中印边界东、中、西传统习惯线的位置,清除了印军的所有“哨所”。更出乎世人预料的是,中国政府还在当年11月24日果断发表声明,宣布从次日零时起主动停火,从12月1日起,将已近逼中印边界传统习惯线的中国边防部队有序地大踏步后撤,直撤到距1959年11月7日中印双方实际控制线20公里处。即实际在东段将撤到非法的麦克马洪线以北的20公里处。并宣布要全部交还俘虏的印军官兵及缴获的武器装备。中国政府的这些言行,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好评,纷纷以各种不同的语言和表达方式,称赞中国领导人的宽宏大度与诚实可信,称赞中国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真正实践者和捍卫者。法新社当时发出的一则电讯,将中国的上述言行称作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尼赫鲁则遭到了印度国内外舆论的尖锐批评和质疑,迫使他不得不解除和免去了印度国防部部长梅农及其第四军军长考尔中将的职务。在1962年的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中,中国不仅在军事上取得了胜利,而且在外交与道义上也取得了胜利。

那么,中国为什么能在国民经济仍很困难、西藏也刚刚完成土改、人民生活还不富裕的情况下,仅用一个多月时间,就取得了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胜利呢?除了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中国边防部队指战员的英勇善战以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经过边平叛边改革及中央稳定发展方针的贯彻落实,西藏人民爱祖国和反对外国侵略的革命精神高昂,从人力、物力、畜力乃至精神上给边防部队提供了极大支援。当时西藏曾出现过不少父母送子女、妻子送丈夫、兄弟姐妹争相报名支前的动人场景。仅拉萨、山南等五地、市统计,就曾出动支前民工32237人,运输驮畜10575头(匹),援助糌粑112万公斤,柴草150万公斤,蔬菜15万公斤。如果不是西藏人民为保卫家乡、保卫改革后的新生活,无私无畏,舍生忘死(按:支前民工也有17人英勇牺牲)的支援,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的胜利是不可能取得的。这一历史事实充分证明,西藏解放后党在西藏实行的一系列治藏的方针政策是深得西藏民心民意,符合当时当地实际情况的。还可充分证明,西藏民族不仅是能够在高寒缺氧的世界屋脊上生息繁衍的勤劳、勇敢的民族,而且是热爱和平,不甘屈辱、不甘落后的优秀民族。

虽然,在党的“八大”后不久,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就偏离了“八大”的正确路线,重又提出“两条道路斗争是主要矛盾”,出现了“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等“左倾”理论,使西藏的工作受到了影响,也出现了一些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但是,直至“文革”以前,我们党的正确路线在西藏工作中,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在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取得了胜利后的1963年,西藏在农牧区开展的阶级、爱国主义及社会主义前途为内容的“三大教育”,仍然能被控制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或改革的范畴内,仍然继续贯彻执行了稳定发展方针,这一方针还未被否定,“左倾”错误还未发展到极左的程度,而达到支配西藏工作全局的地位。所以直到1965年秋,西藏不仅在经济文化建设方面仍然取得了不小成绩,而且在当地培养出了藏族等脱产的少数民族干部1.6万多名,培养出的不脱产与半脱产干部更多,还成长出了两万多名现代技术工人,均比平叛前猛增了2-3倍。这时,全自治区的人口为137.12万,共划分成为2093个乡、镇(包括拉萨等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其中有1359个乡、镇完成了亘古未有过的由选民直接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正副乡、镇长,建立乡镇人民委员会(即人民政府)的工作。另有567个乡镇因条件所限,便以召开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办法,完成了成立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两项合计,完成此项选举工作的乡、镇占总数的92%。随之,全自治区有16个县(包括拉萨市城关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54个县召开人民代表会议,完成了选举和建立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西藏自治区正是在上述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不小成绩的基础上,才得以报请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于1965年9月1-9日召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宣布正式成立的。

由上可见,尽管西藏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所走过的道路,不是笔直平坦的,而是经历过曲折和挫折的,但终于在我们党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和党的民族理论指导下,使这一革命或改革在西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使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西藏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使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以在西藏正式建立起来了。从而便为该自治区此后的繁荣发展和进步创造了有利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藏的经济社会之所以能够经受住“文革”的破坏,并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特别是1980年中央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重又迅速扎实地繁荣发展起来,是和自治区成立前创立的坚实基础以及“文革”期间国家仍能竭力帮助西藏维持其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如“文革”期间,仍投巨资修通了格尔木至拉萨总长1080公里的输送汽油、柴油的输油管道,这是继川藏青藏公路之后人民在世界屋脊上创造的又一奇迹;并且投巨资完成了长716公里的滇藏公路的修筑工程)的举措,有着密切关系的;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党真正代表着全中国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是不谋私利,敢于正视并认真改正自己错误的政党。所以,我们党能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及1980年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果断地否定“以阶级斗争为纲”、“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等错误理论,迅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平反纠正了以往发生的一系列冤假错案,并认真总结西藏以往工作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拨乱反正,逐步形成并创立了一整套越来越符合西藏实际和特点的、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办法。

五、结束语

总之,从西藏自治区正式成立至今,已经过去50个年头了,无论国际国内或西藏的情况,都已发生了非常巨大的变化。在党的领导下与全国各兄弟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中,西藏民族已经从解放前黑暗、落后、残酷的半殖民地性质较突出、封建农奴制性质相当典型的旧社会,跨越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正同国内其他兄弟民族团结一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深入学习实践党的“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达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迈开了更加雄伟坚实的前进步伐。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声明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如邓小平所说,外国人已再也没有本事把西藏拿走了。

但是,我们应长存忧患意识,清醒地看到,世界上仍有那么一些妄想“西化”、“分化”中国的人。他们还会继续打着“人权外交”、“价值观外交”等招牌,继续利用达赖集团和其他“中国的民主派”分子,冒充“和平卫士”的分子,污蔑攻击中国,甚至对中国进行渗透、破坏活动。例如,前述那个叫王力雄的人,在2008年拉萨“3·14事件”后的3月22日,就曾串联其他29个人,在境外通过互联网发表了12点“意见”,极力为达赖集团辩护,极力攻击当时的西藏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人在该事件发生后依法采取的各项措施。另一个叫余习广的人,还在当月19日,通过互联网,对我国海外留学生抗议达赖集团策划暴力犯罪事件、破坏奥运圣火传递的爱国行动表示强烈不满,并借此向人们宣传抽象的民主、自由、人权是当今世界的“普世价值”,是“普适”于全人类的原则,指责中国未遵奉这一“普世价值”和“普适原则”。但,西藏在和平解放以前处于一种什么样性质的社会,那时有无民主、自由、人权可言?在1959年3月以前,我们是否遵照“十七条协议”的规定,真心诚意地在西藏贯彻实行过不流血的和平改革方略?通过贯彻实行和平改革方略,是否使西藏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状况乃至西藏的社会性质,都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有利于百万农牧奴和奴隶彻底翻身解放的转变?在我们真心实意地实行和平改革时、甚至为了避免非和平的改革,真心实意地实行“六年不改”决策时,那些宣称代表藏人利益、要为藏人的幸福事业而奋斗的人,为什么还要在西藏掀起武装叛乱?前述叛乱分子制造的那么多恐怖暴力事件,非法地剥夺了那么多无辜者的生命权,是不是遵循了“普世价值”和“普适原则”?我们在边平叛边改革时的主流,究竟是镇压了少数叛乱的首恶、骨干分子,还是“镇压”了广大的西藏人民?如果是广大的西藏人民都遭到了中国政府和解放军的“镇压”,他们为什么还能无私无畏地支援解放军进行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达赖在他逃到印度后的五十多年里,遵照他亲自签发电报认同了的“十七条协议”和他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手表示赞同了的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规定,为维护中国领土主权的统一,加强中国各民族的团结友好,为西藏的现代化建设及提高西藏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即为改善西藏的人权和民生,做过任何一件好事、实事没有?在达赖的所谓“非暴力与中间路线”里,他真正放弃了要把西藏乃至所谓“大西藏”搞成“独立”或“半独立”国家这种违宪的政治主张没有?……王力雄、余习广等人则统统缄口不言,或者明明知道事实真相也统统故意地加以隐瞒与掩盖。仅此便可看出,他们所说的“普世价值”与“普适原则”是何等的虚伪与荒谬!经不住历史与人民实践的检验!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那些逆人民所创造之历史而动的人,只能得逞于一时,最终都会被人民唾弃,被无情的历史扫进垃圾桶里去!

为了还历史的本来面目,揭露和驱散达赖集团、“中国的民主派”分子、冒充“和平卫士”的分子,以及极少数妄想“西化”、“分化”我国的西方“理论家”、战略家在西藏解放后历史上散布的许多妖言迷雾,促进西藏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更好更快地跨越式发展,我们应该认真地学习、领会我们党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认真地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中关于不断革命论与革命发展阶段论相结合的原理,重点把西藏近现代史的研究加以强化。

[注释]

①梅特捏,1821-1848年任奥地利帝国的外交部长、首相,曾与欧洲一些国家当时的封建统治者结成“神圣同盟”,对在欧洲发生的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进行残酷镇压。

[1]江泽民.江泽民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2]解放西藏史编委会.解放西藏史[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编译局.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编[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1.

[5]人民日报编辑部.西藏的革命与尼赫鲁的哲学[N].人民日报,1959-05-06.

[6]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室.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顾祖成]

[校对梁成秀]

D677.5

A

1003-8388(2015)06-0001-08

2015-09-15

郭冠忠(1934-),男,安徽阜南人,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西藏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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