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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数据整合的地籍信息系统设计与实现

2015-02-19

地理空间信息 2015年6期
关键词:土地权属信息系统用地

荣 芳

(1.深圳市住房建设信息中心,广东 深圳 518031)

深圳市由于较为独特的“房地合一”的产权登记管理模式,地籍数据出现不能完全覆盖、更新流程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地籍数据的质量。原有的地籍管理方式、地籍更新流程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的土地管理要求,地籍信息亟需重新组织,整合形成地籍信息与土地业务信息的关联,建立地籍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及信息化运行环境。

1 地籍数据整合设计

1.1 数据组织设计

地籍数据是土地基础数据的核心组成部分,建立业务数据库与基础数据库相对分离的管理模式,土地基础数据库也相应与土地业务数据库分离。梳理地籍数据与征地拆迁、农转用、土地出让、土地交易、合同监管、产权登记、土地储备、土地监察等多项业务数据的关联关系,建立以地籍为核心的土地全生命周期数据模型[1]。

参照国土资源部地籍数据库标准,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对地籍信息在组织上进一步优化,简化地籍信息数据项。地籍数据库组成主要包括:宗地代码、所有权类型、使用权类型、使用权来源、土地权属管理方式、土地面积、批准土地用途、土地利用现状、土地位置、用地单位等[2]。增加“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项,集成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结合业务实际管理需求,将土地权属管理方式分为3个层次共7大类:登记发证、登记造册、确权、记录、备案、注记、待处理。

1.2 数据清理整合

1)数据清理。深圳市在1997年进行了全市范围的初始地籍调查,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分建地籍数据库。之后在不同时期依据土地管理业务形成了多套地籍数据,需要清理整合。整个清理过程分为前期准备(含规范编制、资料收集、技术准备等)、数据清理、数据检查验收、数据建库4个阶段实施。完成图形及属性的同步清理,涉及24个区域性地籍数据库,共48 个图层,34万宗地记录。每宗地均关联查询并比较合同、产权、收地等业务信息。

2)数据整合建库。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土地管理政策导致目前土地权属类型数据众多,包括登记用地、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非农建设用地、两规用地、储备土地等。根据土地权属管理方式对地籍数据进行分层管理。深圳市采用的是房地合一的产权登记方式,将已经办理了地、楼、房登记的宗地作为登记发证类。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非农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核发两规处理决定书、已办理行政划拨决定书等类型土地因尚未进行土地登记和地籍调查,仅具备土地权属来源文件,将该类型土地数据归类为备案数据。储备土地数据正在开展土地登记,将储备土地完成土地登记手续后转入登记发证层中,其他储备土地因未有严格土地权属界线及土地权属来源文件且未进行地籍调查,该类用地归类于注记类。同时存在大量的自然实体、公共设施类用地,如森林、河流、道路、公园等没有进行土地登记,按照红线管理获取的边界,归类为注记类,该类用地经过地籍调查、确权后,可以实现登记造册管理。

3)信息关联整合。将土地管理全过程的7个阶段业务信息与地籍信息进行关联,同时提取其档案信息进行关联,实现图、文、档一体化的信息关联。①划,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等信息;②批,针对征收转地协议、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实施方案,市政府批地会议纪要等信息;③供,针对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用地方案、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及协议、行政划拨决定书、非农建设用地批复、两规处理决定书等信息;④用,针对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验收合格证、地籍调查、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⑤补,针对土地储备、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等信息;⑥查,针对违规查处等信息;⑦登,针对土地登记、楼宇初始登记等信息。

在地籍空间信息方面,建立二、三维信息关联。随着城市的发展,在垂直方向上土地空间进行分层出让的情况越来越多,二维方式仅能表达复杂空间范围的平面投影,会出现多地块相互重叠的现象,无法实现精确管理。随着三维技术的发展,在二维地籍数据整合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二、三维地籍数据集成。目前已经建立了300余宗采用三维方式管理的宗地,主要包括跨市政道路的空间连廊用地、独立的地下商业区用地、独立出让的地下停车场用地、地铁车站及隧道用地、地铁上盖物业等。

2 地籍信息系统设计

2.1 地籍信息系统功能框架

在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统一数据库的支持下,以地籍管理为核心,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土地管理的“批、供、用、补、查”环节都有相应的信息系统对应,各业务系统相互关联,都遵从“源于地籍、归于地籍”原则,与地籍信息系统紧密关联[3-5]。

图1 土地信息系统总体框架

地籍信息系统除了必要的查看地籍及相关业务和基础数据以外,其核心业务功能还包括地籍调查、争议调处、土地登记、日常更新、地籍核查、动态监控、档案管理、三维地籍建模等[4]。

2.2 地籍更新流程设计

地籍数据更新业务来源主要包括地籍调查、土地征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产权登记、土地监察、法院裁定解除用地合约、发现地籍数据错误等。地籍的整个更新过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6]:

1)数据更新及时全面,由系统自动发起地籍数据更新任务,以及定期收集非系统内数据,由人工发起地籍更新任务,保证地籍更新及时、全面;

2)地籍信息完整准确;

3)连续变更同步更新,对于界址点(线)发生变更的,必须做到变更宗地及界址点(线)所涉及的相邻宗地数据连续变更,同时提出地籍数据更新方案,经审核后同步更新入地籍数据库。

在地籍更新过程中,对任一地籍更新操作均会将更新前宗地(包括图形及属性信息)转为历史,更新确认后的信息存为现状宗地,其过程为:

1)更新任务发起,根据不同的地籍更新来源,由系统或人工发起更新任务;

2)地籍信息录入核对,依据发起的更新任务及相应的权属来源文件对宗地的图形及属性信息进行录入、核对、修改等操作,包括宗地图形数据中的界址点坐标、界址点编号,属性信息中的土地用途、位置、权利人等;

3)权属管理方式确定,依据土地权属管理方式分类,确定土地权属管理类别,分别为登记发证、登记造册、确权、调查、备案、注记、待处理;

4)冲突地块处理,当与注记、待处理类数据冲突时,需要进行裁切处理,当与权属管理方式为发证、备案类数据冲突时,一般情况不做切割处理,依据实际情况分类别进行,一般操作为将冲突地块转为历史数据或暂不做处理,但都必须填写处理依据;

5)更新处理意见,填写更新依据及更新处理办法。

3 实践效果

本项目的实施获得2013年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实践的效果具体包括:

1)管理模式创新。根据深圳市“房地合一”的产权登记管理模式和全市域实施城市化转地的特点,创新设计了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组织方式。结合土地空间使用权的研究成果,在数据和系统两方面集成了三维地籍模型结构和展示功能。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宗地统一编码试点,并在全市推广实施。制定了地籍信息更新规范,通过信息系统固化流程,实现多业务发起更新任务、系统辅助自动更新的地籍信息动态更新。这些地籍信息组织和更新模式,在全国实施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管理的城市中具有示范意义。

2)信息高度集成。实现全覆盖地籍数据整合,集成土地利用与土地权属数据,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以土地管理的“划、批、供、用、补、查、登”为业务主线,建立地籍数据与土地业务数据的关联,实现以地籍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全过程信息管理。集成电子档案信息,实现“图、文、档”一体化信息高度集成。探索建立三维地籍典型案例数据,与二维数据无缝集成。

3)应用效果显著。通过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行,推动地籍信息管理新模式的有效运作。系统全面运行近1 a来,地籍更新职责得以落实,更新流程和规则得以固化,地籍数据在全市其他业务系统中得以广泛应用,以地籍数据为核心的土地管理“一张图”得以实现。地籍信息已经成为土地精细化管理的有效基础支撑。其应用深度、广度和稳定性已经迅速赶上国内先进水平。

4 结 语

地籍信息作为土地管理的核心信息,已经受到全国各地土地管理部门的重视,在原有地籍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开展地籍数据整合是大势所趋[7]。随着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深入,地籍管理模式也将继续创新,相对应的地籍信息系统建设还会不断完善。数据整合技术、GIS技术的发展,也将为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更多更新的技术手段。

[1]刘剑锋,秦奋.基于宗地变更的地籍时空数据库研究[J].测绘科学,2006,31(4):149-150

[2]罗辉.地籍数据库的建设与质量控制[J].北京测绘,2000(4):20-22

[3]孙在宏,陈惠明,乔伟峰,等.土地管理信息系统[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

[4]周晓光,陈军.地籍信息系统综述[J].地理信息世界,2006,4(3): 35-38

[5]詹长根,张伟娜,陈伟涛,等.地籍管理全覆盖的探讨[J].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05(6):49-53

[6]李苏,杨敏华.地籍数据库动态更新机制的探讨[J].测绘科学,2008,33(4):66-68

[7]林增杰,严星,谭俊.地籍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8]刘玲,钟波.深圳市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整合应用[J].地理空间信息,2013,11(3):14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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