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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曾海的律师生涯三境界

2015-02-19法人彭飞

法人 2015年9期
关键词:中银执业事务所

◎ 文 《法人》见习记者 彭飞

“律师这个职业,首先是一个公民,更是一个对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有特殊责任的公民。”

过去七八年,在赵曾海身上发生了太多“大事”:证泰律师事务所和中银律师事务所合并,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第一届会长,担任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他也收获了诸多荣誉:“中国十大律师名人”、“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等。

但对过去的成绩,赵曾海似乎不愿意再讲更多,“人总是要往前看的嘛!都过去了,再写没什么意思。人在每一阶段都会有新的思考,其实我更想和你谈谈我最近以来的一些思考。”

赵曾海口中的“思考”,主要集中于律师行业。四个月前,北京市律师协会刚刚完成换届,赵曾海当选新一届律协的副会长,分管行业规则委员会及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关于“律师行业规则”的制定,尤其是制定出“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是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最让他上心的议题。

当选为副会长之后,赵曾海倍加感恩,他觉得自己算是同龄律师里的“幸运者”:“北京律师队伍人才济济,有很多勤奋而有为的人,但是机会给了我们,所以还是要认认真真做一些事情。”

从律师助理开始,赵曾海一路拓荒,创办了证泰律师事务所,与中银律师事务所合并之后继续担任律所主任,尔后又被选举为第一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他思考问题的重心也在逐渐转移。从考虑如何做一名好律师,到如何做一名好的律所管理者,再到如何改良整个律师行业的职业环境,赵曾海用自身的实际行动书写着律师生涯的“三境界”:做律师、创律所、为律师。

做律师:要有曲线思维

有位企业的老总曾这样形容年轻的赵曾海律师:“人有两种思维,一种是直线思维的,一种是曲线思维的,律师也一样。直线思维的律师,遇到障碍物后直接回来告诉我,前面有障碍过不去;曲线思维的律师,碰到障碍物不是马上返回,他会试着自行寻找一个曲折的小路绕过去,或者从障碍物上越过去,再不行,直接把这个障碍物搬走。我认为,你是有曲线思维的人。”在决定委托赵曾海做自己的律师之前,这名客户已经找过几个年长的律师。那时候赵曾海刚做律师不久,尚未有太多经验,他说自己最终选择赵曾海的原因,正是看中了赵曾海以解决问题为重的“曲线思维”。

“在此之前,我哪里知道自己是什么思维类型。”这个客户的话让赵曾海印象深刻,执业多年之后,他深以为然。

客户眼中,赵曾海是个看问题比较犀利的律师。“赵律师总能够迅速捕捉到案子的本质。”采访中,赵曾海的助理告诉《法人》记者。在律师实务技能上,赵曾海也特别看重这种“解决问题”的能力。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发现问题的人,一种是解决问题的人。前者属于专家型思维,后者属于律师型思维。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两种思维的人都不可或缺。专家型思维的人会研究问题,多角度分析问题的成因。但是律师不一样,如果解决不了问题,再多分析徒然无益。对一个合格律师来说,发现问题只是其必备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才体现一个律师的水准。”

在赵曾海看来,一个好律师首先要善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他的天职,必须做到”。其次,一个好律师还要恪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职责。“如果每个律师都能做到这两点,我觉得法治社会离我们就不远了。”

创律所: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

2008年6月1日,新的《律师法》正式生效后,由赵曾海担任主任的证泰律师事务所和中银律师事务合并。之后,他再次被推选为新中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下称“中银律所”)。

合并之前,中银律师事务所主打金融证券类业务,走的是“小而精”的专业化路线,从1993年成立到2008年合并前夕,规模始终上不来。

走马上任之后,赵曾海首先对中银律所的发展战略做了重大调整,改成了“以金融证券法律服务和企业风险管理为主业”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赵曾海总结,合并之后的中银律所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和当初双管齐下的“两大战略”有重大关系。所谓两大战略,一个是人才战略,一个是品牌战略。在“人才战略”指导下,中银律所开始积极搭建一个大架构,引进“各路英雄”;在“品牌战略”指导下,赵曾海为团队定下了“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四化建设”指导思想。

在律所的管理上,赵曾海十分看重“人和”。

他指出,不同于公司靠货币资本运营,律所是靠能力资本运营的,所以律所必须想办法解决“人和”的问题。有了人才的源源不断输入,才能带来业务和收入。他告诉团队成员:“如果‘中银’是一个大的金字招牌的话,靠其中一两个人是托不住的。要把招牌做大,就要有更多的人力去托举它。”

几年坚持下来,在亚洲法律杂志评选中,中银律所一直是进步最快的律所之一。同时,从2009年开始,中银律所在“中国十大律所排行榜”上也从未缺席。

“律师行业对律师业务的重视谁都明白,那是律所的生命线。但是在管理方面,很多律所都是有所欠缺的。”为了做好律所管理,赵曾海花了不少心思,他先后在厦门大学和清华大学读了两次EMBA学习管理。

在和一些律所主任聊天的过程中,赵曾海了解到,很多律所主任都存在相似的困惑。一方面他们自己在管理方面的知识不够充分,另一方面大部分的合伙人对管理知识的吸收比他们还不充分,这导致律所管理者做决策的时候,不是站在管理的角度,而是像个专家一样做决策。

在管理之道上,赵曾海比较推崇里兹卡尔顿酒店创始人凯撒里兹的做法。“记者曾采访凯撒里兹,问他如何培训自己的员工,让酒店的服务态度成为全世界最好的。他的回答很有意思,‘我们并没有培养员工的服务态度,只是把服务态度最好的员工找过来而已’。”

“里兹卡尔顿的做法在律所管理上同样适用,”赵曾海说到,“做律师的人都有一个品质,就是善于发现问题,或者说善于发现对象的不足。对律师业务来说,这是优点,但是对管理者的要求不是这样的。一个管理者应该是善于发现团队中他人的长处,把所有人的长处都组织调动起来,共同完成目标或任务。

所以,律师善于发现问题的优点,如果用在管理上可能就会成为一个缺点。当一个律师向管理者身份转换的时候,一定要做好调整心态的准备。”

为律师:想为律师职业行为立规

“让森林害怕的应该是害虫,而不是啄木鸟。律师是国家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啄木鸟,是政府信得过的力量。”赵曾海认为,律师具有洞察法制漏洞的特殊本领,所以在担任朝阳区律协会长期间,他思考最多的就是如何把朝阳区打造成“中国最前沿的律师阵地”,为律师们充分发挥自身潜力提供一个更好的平台。

当选北京市律协副会长之后,他希望通过自身努力能够为律师行业打开更多建言献策的渠道,让律师们有更多机会在法制建设中发挥作用。“如果不懂工具的人手握工具,而又不愿意向懂工具的人请教,工具就很有可能成为伤人的武器。要是又没人盯着他,就更乱套了。”

赵曾海认为,律师是最擅长使用法律工具的职业,可以给予律师一些更为便捷的申诉渠道。举例来说,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受到委屈了,现在自媒体很发达,他们很容易随意发泄自己的情绪,但这样就不太好。如果能够赋予律师一些申诉渠道,就会有利于疏导他们的情绪,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冲突就能有效避免。

“我觉得律师这个职业,首先是一个公民,更是一个对维护法律正确实施有特殊责任的公民。所以我也在想,针对律师行业是不是也应该制定出来一个特殊的行为规范。这个规范,不仅仅是针对律师的‘执业’行为,而是整个‘职业’过程,不管执业还是非执业状态。我们已经有了《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但这个仅仅是对律师执业过程的约束,还不够,我们还需要一个全面细致的《律师职业行为示范规则》。”

“我希望律师是法律行业里的贵族。”赵曾海个人比较推崇英国的贵族精神,这是一种高于社会规范约束的个人道德觉解,他希望能够通过行业立法引导律师群体也产生这样的精神共识。“当然,如果你希望别人像贵族一样对待你,你也要有贵族一样的做派。既然要做法律行业的贵族,你就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要求,有为才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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