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舌尖安全”的利器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
2015-02-17编辑英歌
编辑/英歌
捍卫“舌尖安全”的利器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九大亮点
编辑/英歌
近几年来,广大消费者遭遇许许多多尴尬事: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让许多人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甚至面对美食不敢下嘴。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我国最高立法机构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审议修改程序。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今年4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决定。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为新法)共10章,154条,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黄薇指出,这部法律内容非常全面,本次修改主要出于三个需要:一是以法律形式固定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需要,二是完善监管制度、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三是建立最严厉的惩处制度、发挥重典治乱威慑作用的需要。
下面,让我们盘点一下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与我们普通消费者关系较大的九大亮点。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农药使用对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有严格的,强化对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监管,逐步扩大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农作物范围。
今年3月29日,青岛有12人吃了西瓜中毒,一名孕妇甚至因此被引产。经当地有关部门初步调查,患者购买食用的西瓜中高毒农药“涕灭威”超标,相关西瓜系海南万宁出产的冰糖黑美人西瓜,共3万斤,主要流向即墨、胶州、城阳等地。但海南省万宁市表示,经过地毯式排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农药情况。
很多家庭在洗水果、或洗菜时,为了防止农药残留,会采用果蔬清洁剂洗,用臭氧水泡等方法,希望减少农药对人身体的伤害。新法通过并实施后,这种担心将可大大降低。
新法规定的剧毒、高毒农药不得使用的农作物范围有所扩大,将“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修改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即增加了“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范围有所扩大。
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
新法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同时,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主要考虑采用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时,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主要的问题是这种分装容易引起二次污染,特别容易让一些不法分子在二次分装过程中钻空子,非法添加某些物质,或以次充好。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入网食品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额为324亿元,保健食品约为40亿元。之前,针对网络食品购物的监管还是空白。
新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借鉴。
食品添加剂非经许可不得生产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数量众多,现在有2400多种,多数是化学合成品。虽然一再强调按标准添加,但实践中乱用、滥用的现象十分突出,在监管上几乎是空白。很多商家大量宣传食品添加剂积极的功能和作用,对其负面作用却未作宣传,大部分老百姓根本不知情。
新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的单位,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并销毁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同时,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
农产品批发市场须进行抽样检验
新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
这也就是说,一定要把住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关。香港的蔬菜是内地供应过去的,但是,香港的蔬菜是安全的,而我们内地的蔬菜不安全,同样,一个产地,为什么到香港就安全,产地反而不安全呢?差就差在检测上。供港的蔬菜在产地是要进行检测的,到香港进入批发市场之前也要检测,不合格产品不退回,就地销毁。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现在,名义上保健品不得宣称治疗功能,但是,实际上都隐含着治疗功能,因为大多数保健品都添加药品。保健品实际上损害的都是低收入阶层的利益。有调研表明,领退休金的群体最容易上保健品的当。
新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举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将受保护
食品安全需要社会共治,因此,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并及时查处,是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重要方式。现实生活中,投诉无门、举报不纠的现象还是很普遍的,很多消费者受到侵害后往往自认倒霉,这也助长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新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其所在企业的违法行为,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同时,这次修改《食品安全法》,建立了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了最严格的各方的法律责任制度,而且对生产经营企业有了最严厉的处罚制度,对失职、渎职的地方政府官员和监督部门也实行了最严肃的问责,对一些检验检测部门也实行了最严厉的追责制度。
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新的《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和实施,能为我们最广大的消费者保驾护航,让我们能更放心地享用各种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