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天管地 化害为利国土资源、气象部门两手紧挽努力维护祖国北疆地质和谐
2015-02-15齐林梅
记者/齐林梅 高 帅
文/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李长生
管天管地 化害为利国土资源、气象部门两手紧挽努力维护祖国北疆地质和谐
记者/齐林梅 高 帅
文/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李长生
一个有益的方式——协调左右手 营建新机制
一个显著的成果——防治生实效 运作入佳境
一个美好的前景——联手建新功 努力上层楼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两手紧挽,管天管地,发奋图治,趋利避害,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开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的合作,可以说是“天作之合”。地质灾害的防治离不开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而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是气象服务的重要内容。两家是一家,两手是左右手,谁也离不开谁。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密切合作,联合开展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自治区2010年投资80万元,加大国土资源厅与气象局的合作力度,共同建设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联合开发、研制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与预报预警软件平台,该平台已于2013年8月通过验收。通过今年一年的运行,效果良好。多年来双方密切合作,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损失做出了重要贡献。
协调左右手 营建新机制
建立和深化国土资源和气象两部门合作机制,是合作的首务。2003年10月至200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进行了多次技术会商和工作交流,随后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联合发文,明确由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承担此项任务,共同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同时,各盟市、旗县按照合作协议要求开展此项业务。2010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与气象局签署了《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双方合作进入全新领域。协议就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平台建设,信息资源共享、信息服务队伍共建等方面达成一致,并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落实框架协议。截至目前,自治区、全部盟市、大部分旗县气象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了合作协议。自治区气象局减灾处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10个盟市、42个旗县建立领导小组交流制度,定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交流。
两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按照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和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和气象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共同建设地质灾害气象监测与预报预警系统为媒介,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地质基础信息,气象局提供历史、实时资料和天气预报。目前全区国土资源二调数据全部入库,双方信息实现完全共享。各盟市、旗县正在推广应用此系统,系统业务化运行后将达到信息完全共享。
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十年以来,两部门在多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合作开展15个项目,累计投入630万元。主要研究方向包括: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区划;构建业务运行网络、硬件环境及数据库体系;确立不同区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计算判别模型及指标体系;开发具备自动运算及研判分析功能的地质灾害监测与预报预警软件平台;持续研究并改进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模型及判据,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的准确性。目前部分成果已经得到实际应用。
共同建立预警工作流程。地质灾害预警产品的制作过程为:气象台每天制作24小时降水预报产品,并在每日9:00之前将雨量实况传送给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进行地质灾害预报分析,再将给定格式的地质灾害实况传送给气象台,气象台将24小时降水预报修正结果和降水预报产品传送给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并通过自身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式系统输出预警产品。各级气象部门目前均采用此种方式。形成预报预警会商机制——当气象因素致灾的风险出现较高级别时,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和气象台启动联合会商,依据会商结论确定最终产品的签发人,再进行最终产品的发布。充分利用三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电台(预警收音机)、电视台、LED显示屏等手段第一时间向预警区域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相关领导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防治生实效 运作入佳境
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开展,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气象因素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与降水有着密切的关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根据国土资源厅普查资料,确定全区泥石流点共计722个,其中已存在泥石流点共计645个,潜在点77个。全区滑坡点共计99个,其中滑坡已存在点共计87个,潜在点12个。目前气象局已经掌握了全区722个泥石流和99个滑坡隐患点的位置、类型和稳定性等信息。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自治区、各盟(市)领导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以气象因素为主要诱发因素的地质灾害进行动态预防提供了信息和决策依据,推动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提高了民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效地减少了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与气象部门合作的同时,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努力营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对完成地质灾害调查的63个县(市、区)建立了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2,365处群测群防点均建立了责任制,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并及时更新。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建立汛期巡查制度。每逢汛前、汛中要组织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档案登录的各隐患点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各隐患点两卡发放、防治预案、值班等到位情况。并对巡查情况建立巡查日志,巡查日志要有群测群防员和责任人的签字,对巡查日志要建立档案并做到妥善保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对于及掌握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于预警,最大程度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威胁和损失,从根本上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2014年有14个旗县被国土资源部命名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共有23个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
联手建新功 努力上层楼
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手共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大有可为,佳绩连连。两家努力使这项合作更上一层楼。他们进一步完善气象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建设,按照调整后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对系统有关阈值进行修订。加大专业化服务平台在全区的推广应用力度,促进全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业务规范化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气象预报预警技术方法,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攻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区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继续深化部门合作,不断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申报课题,共同组建创新团队,提高联防、协作与科技水平。
2014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行了201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确定了全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14年4月颁布实施。2015年3月,编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编制,为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部署提供了重要依据。
2014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编制完成了《地质环境公报(2013年度)》中的地质灾害部分,已于2014年3月公开发布。2015年3月编制完成了《地质环境公报(2014年度)》中的地质灾害部分。2015年的5月~9月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为促进了盟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7月~8月将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
要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更上一层楼,人才工作是支撑攀升的重要阶梯。为了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熟练掌握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等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部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学习,并计划2015年6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会议。
两手紧挽,管天管地,发奋图治,趋利避害,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的合作将会更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