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在资助育人工作中的运用
2015-02-13邢燕妮
邢燕妮
(广州工商学院,广东 广州 510850)
一、“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的深刻内涵
“以德为行”,指要用崇高的道德准则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积极践行道德规范。把提高道德修养作为自身整体素质提高的核心。具体来说,就是要求学生要加强道德建设,成为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的“道德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知恩图报,在学习中做到知行并举,在学习榜样中树立德才兼备的成才观,在自我反思中鞭策和提升自己。
“以学为上”,是要求学生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并且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在扎实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学会自学,学会自立,学会表达,学会交际,学会面对挫折,学会操作,学会创新等。
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一)“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的理论价值
高校资助本质上是一项育人工作,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目标是促进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和激励家庭困难学生诚心感恩、自强不息、励志成长,树立起德才兼备的人才观,追求卓越,争当精英。但随着国家对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逐步加大,资助工作中的缺陷也日益显露出来。如大学生的经济贫困、精神贫困和心理贫困并存,存在“坐、等、靠”依赖现象,诚信缺失,感恩缺失,自主学习能力缺失,实践操作能力差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就是我们在高校资助工作仅仅停留在解困层面,而忽略了“德”与“学”工作的引导。
我院邝院长提出“以德为行,以学为上”的教育理念,要求大学生要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时刻注意“修身”,做到“以德为行”;还要求学生要掌握丰富的科学知识,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做到“以学为上”,树立德才兼备的成才观。德才兼备是立业成才、奋发有为的根本前提。“有才无德是毒品,无才有德是次品;有才有德是正品,无才无德是废品;大才大德是精品,伟才伟德是极品。”“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就是在强调对大学生进行“德”与“学”的教育,这为资助育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的实践价值
纵观历史,所有的育人观几乎都是引导、教育学生养德、修学的。德学精神无不贯穿于教育人的全部过程,这是任何育人观的共同性和普遍性。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的新提法,突出“行”和“上”的位置和作用。它这与众不同的个性和特性决定了其教育载体有别于其他教育载体。这也给资助育人工作带来了新的启示:资助育人工作应在“行”和“上”这两个关键点下工夫,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认识层面上,重点应在实践层面。养德贵在行,重在行。要见行动,重行为,拒绝做“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修学应置于上位,力求“上进”,争取“上游”,达到“上上”。
因此,积极践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大力开展“以德为行,以学为上”主题教育活动,创新资助育人载体,对实现解困、助学、育人的目的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三、资助育人工作应如何运用“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
(一)借助榜样的力量,加强自强自立教育
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获奖者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倡导学生学习获奖者自强自立、顽强拼搏、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优良品德。如组织“励志成才、学而为赢”优秀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报告,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事迹宣传与分享会,杰出家庭困难毕业生交流讲座,充分发挥了优秀家庭困难学生的典范效应,形成了家庭困难学生自立自强、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二)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加强诚信教育
一是以内化为根本,“自律”为主,文化育人。可通过开展“塑造诚信品质,做文明大学生”签名活动,诚信应考、诚信还贷、诚信征文、演讲比赛、座谈会和主题班会等方式,积极营造“讲诚信光荣,不诚信可耻;讲诚信得益,不诚信受损”的文化氛围,把高尚道德精神内化为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习惯。二是以外化为手段,“他律”为辅,制度育人。建立诚信档案,制定诚信记录和信用评级制度,其诚信记录作为学校资助工作和各种优秀评定、学费减免、就业推荐等的重要依据。抓典型,为诚信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
(三)创新感恩教育的方式,延伸感恩教育触角
一方面,通过公益性社团、志愿者服务、“三下乡”以及“爱心传递”等实践载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并将感恩教育贯穿其中。比如,成立“自强服务队”,结合“三下乡活动”实施“绿色铺路”计划。服务队队员轮流作为“三下乡”定点联络员,借助其地缘和人力等资源优势,利用寒暑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支教、“送书下乡”、“送科技下乡”文艺演出、社会调查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家庭困难学生的责任感和使感,变被动受助为主动助人,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另外,校学生处可联合教务处及思政部,将诚信、感恩教育纳入两课(思修课)和辅导员课堂,融入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来,由此实现知恩、感恩、施恩的道德升华。
(四)扶人先扶志,育人先育心
扶人先扶志,育人先育心,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心理辅导方式,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精神贫困和心理贫困问题,重拾信心,勇敢面对生活,做到解困、解难、解惑与解忧。如定期开展家庭困难学生座谈会了解和关心家庭困难学生的生活,及时发现并疏导家庭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定期举办资助中心心理话剧竞赛,在表演中学会换位思考与反思,锻炼表达与交际能力,培养自信。
(五)勤工扶学子,拓展渠道,创新岗位
一是勤工俭学岗位的设置要与学生的素质培养结合起来,不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要有助于提高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一是让他们“助教、助研、助管”。充分发挥家庭困难学生的潜能,辅助教师搞好教学,协助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帮助管理人员做好管理工作。二是建议通过学院层面,要求校内商家的兼职招聘必需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配管理。一方面方便统一调度人员,实时掌控校园勤工助学需求与利用,增加岗位量,也可适当考虑照顾经济困难学生,将学生生活周围的服务都能融入到学生勤工俭学岗位,如送水,送餐,售卖学习用具,勤工俭学报亭等。三是创新校企合作新模式,积极开辟校外勤工助学基地。借助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的力量,与校企合作企业签订“勤工助学基地合同书”。将家庭困难学生置身于企业实战之中,这既能帮助家庭困难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提高动手能力,将其所学的知识用于实际工作中,毕业后尽快适应社会的要求,又可使他们得到资助,缓解困难。
(六)分阶段、分目标实施励志成才成长计划
校资助中心在新生入学后,向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励志成长成才计划》手册,里面包含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的时间、程序、要求、奖励方案等内容。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由二级学院或系部学生资助经办人、辅导员指点并帮助大一家庭困难学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和《励志成长成才计划》手册制定《我的励志成长成才规划》。然后分学期、分阶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励志成长成才规划,引导家庭困难学生完成自我认知,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创新争优,奋发向上。如国家奖学金是国家给予高校全日制学生的最高奖励,也是大学生通过勤学苦读获得的最高荣誉。评选对象是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评选条件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根据其评选的对象和条件,有意识、有计划地指点和帮助优秀的家庭困难学生制定目标实现计划。
(六)建立激励措施,形成长效创新机制
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家庭困难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校内外活动和比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学院资助中心可出台一系列激励措施,在有限的资助基金中拨出一定的经费,根据家庭困难学生参赛活动的数量、级别、获奖名次及影响程度制定奖励方案。尤其像全国大学生“挑战杯”大赛、全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获奖者,更应加大奖励力度,从而鼓励家庭困难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创作,以赛促学,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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