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依法治国语境下应用写作课程对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
2015-02-13韦冰峰
韦冰峰
(四川省水产学校,四川 成都 611730)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门讨论依法治国问题,立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促使笔者思考,实现依法治国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利用应用写作课程去有意识地促成某些条件的成熟。共识性的观点认为,法治社会的建立离不开公民社会的培育、公民文化的弘扬和公民意识的塑造。塑造与法治社会相匹配的公民意识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要塑造公民意识就要先确立公民的规则意识,它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是法治秩序建立的基础。
一、对规则及规则意识的界定
童世骏教授认为:“规则是一种可以从正当与否的角度来加以评价的有关人类行动的普遍的规范性命题,或者更简单一些:规则是一种我们可以追问其是否正当的、普遍的人类行动规范。”童教授还依据规则的根据,将规则分为技术规则、游戏规则、道德规则和融合了前三个规则的法律规则。游戏规则以约定为基础,是用来约束处于特定“角色”中的人们的行动的。事实上,游戏规则导致整个规则的外延很广。
规则意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规则意识是公民对各种社会规则(规范),诸如法律、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规则的认同、自觉服从与遵守,所形成的自主自律意识。狭义的规则意识是指公民在法治状态下通过对法律规范内在价值的认同,进而把法律有效地内化为其自觉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准则,形成一种自觉的程序规则意识和自觉服从与遵守法律的自主自律意识。本文是从广义上使用规则意识这一概念的。
二、如何运用应用写作课程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一)应用写作课程具有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可能性
规则意识以规则为基础,规则意识的广、狭义之分,也是鉴于规则外延的大小之别。即是说,如果没有规则,规则意识也就无从谈起。所以,应用写作课程是否具有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可能性,课程本身涉及规则是前提。
应用文一般都有党政机关公文、事务文书、日常文书、经济文书、诉讼文书、科技文书和宣传文体等几类。在这几类文体中,诉讼文书是纯法律文书,其他文体直接或间接地与法律相关,主要涉及《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合同法》、《招标投标法》、《新闻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以法律为代表的规则系统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它是我国依法治国的依据。
应用写作课程的规则远不只这些。如《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诚实信用、交易习惯以及合同中的合法约定等。另外,应用文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趋势其实就是从无到有、从散乱到约定俗成,乃至国家(政府)有意识的规范,每一次变化无不有规则的存在。再则,各种文体套路式的写作,甚至各种文书的文本,大到整个页面,小到自然段空行,无不有规则为之规范。
(二)应用写作课程培养学生规则意识的三个层次
1.传递规则知识
张江艳在《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看应用写作制度教育的缺失》一文中指出,应用写作教学有四个层次,即技能教育、理论教育、理念教育和视野教育,但理论教育、理念教育和视野教育常常处于缺失的状态。在应用写作实践教学中,很多学校、老师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把应用写作课程仅定位为“技能教育”。河南师范大学《应用写作》课程教学大纲中说,它的任务在于揭示和阐明应用文写作的一般规律,以及一些常用应用文体的写作特点,培养学生的应用写作能力,从而提高全面素质。实际上,很多文体若只知道写作规律和特点,不但写不出好文章,甚至无法动笔。如诉讼文书,若不懂法律知识就无法动笔;规章制度写作如果不懂相关法律(广义)就很难入手;消息的写作规律和特点很好掌握,但即使是专业的记者也常存在“新闻审判”和“新闻侵权”的情形。
如前所述,规则广泛存在于应用写作课程,毫不夸张地说,应用写作的每一次授课内容都包含规则的内容,只是有些规则直载于书,有些需要老师提及,甚至需要详细讲解。杨思卓教授在谈到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时说:“职责、分工、素质、组织是一般管理,制度是根本管理。一般管理扬汤止沸,制度管理釜底抽薪。”一个能制定“釜底抽薪”制度的人,难道只知道“写什么”和“怎么写”,而不知道“为什么”?所以,在应用写作课程中,适时传递规则知识,让学生掌握相应规则,也能使学生写出更好的应用文。
2.培养遵守规则的愿望
规则意识不仅在于懂得多少规则的知识,还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愿意并且能够自觉地遵守规则。教授的学生都应该知道自然段应该空两个字,因为这一规则,小学语文老师在二年级时就已告知,并在以后的作文中随时提醒,但即使是在强调格式的本课程的习作和考试中,依然有人犯这样的错误。所以,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愿望,甚至形成自觉是有必要的。
在讲应用文的发展演变时,会讲到“约定俗成”、“法定”以及“为什么要约定、甚至法定”。这可以举例讲解:如果有一天同学们收到很多封书信,但其格式迥异,大家在看的时候会不会厌烦呢?信件的要素很少既是这样,公文的要素很多,如果各党政机关还是各行其是,领导人阅处文件一定是件痛苦的事情。又如格式合同,尽管它有弊端,但大家都乐于接受,原因在于格式合同会给双方节约很多时间(成本),一般情况下也不需要担心对方会不会存心欺骗。如在购买商品房和保险时,有多少人会把合同文本仔细地阅读一遍?原因就在于,有些格式合同由部门监管,《合同法》对于格式合同争议条款的解决也规定得很清楚。规则是秩序的基础,如果所有人凡事都按照规则行事,生活、工作都可能处于一种可预期的稳定状态,这是培养学生遵守规则愿望的基础,它是理性选择的结果。
3.甄别规则合理、正当与否
规则意识还不仅表现为人们经过理性思考,最终愿意遵守,当自觉遵守规则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人们对于规则的遵守,就会从自觉上升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此时,外在的规则已经内化为行为准则,遵守规则并不会感到是外部的强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像机器人一样习惯于接受要求他接受的任何规则,因为规则不一定合理、正当,只有对于合理、正当规则的遵守,才可能给人带来真正意义上的自由。
应用写作课程所涉及的相关规则是存在不合理、不正当的问题的,但对有些问题可能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之“公文格式”的第13条就规定:“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笔者认为这不妥:一是印章的管理很严格,不容易造假,它也是构成公文法定权威的要素之一;二是不盖印章为骗子行骗提供了方便,不利于保护下属单位的利益;三是有了这个规定后,应盖印章而不盖印章的公文比比皆是,有违规则的初衷。
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良法才是依法治国的法律依据。法既要辨良、恶,对其他规则自然也需辨合理、正当与否。
三、应用写作课程培养学生规则意识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规则具有普遍性特征,不同的规则其普遍性程度不同。如果一个人没有一定的抽象思维能力,是难以理解规则的意思的,自然也就难以形成自觉遵守规则的愿望,更不可能内化为自觉。因此,在培养规则意识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
(二)正确对待不合理、不正当的规则
规则有合理与否、正当与否的区别,对于不合理、不正当的规则,我们一定要认真对待。根据童教授在《谈谈规则和规则意识》一文的论述,技术规则、游戏规则、道德规则和法律规则的不合理、不正当的表现是有差别的。所以,我们对于不合理、不正当的规则的对待也应该是有差异的。此文仅此提出,不做过多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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