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及其环境效应探析
2015-02-13王胜鹏
王胜鹏
四川是我国农业发展历史最为悠久的区域之一,其中成都平原更是有“天府之国”的美誉。至清中后期,四川人口急剧膨胀,巨大的生存压力成为农业垦殖扩大的强大推动力。除了对盆地中西部等传统宜农土地进行复垦之外,也开始向盆地四周的山区、水利条件较差的瘠薄干旱地区扩张,引进了玉米、红薯、洋芋等高产旱作作物。这一方面促进了四川农业发展,丰富了民众膳食生活,但另一方面也对四川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对于中国古代西南地区的土地开发以及环境变迁问题,蓝勇、郭声波等专家已有诸多论述。本文将在继承和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的主要条件、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展开研究,同时也可为当前的西部大开发提供历史依据和借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的主要因素
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其主要因素首先是人口的增长,为农田垦殖带来了较为充足的劳动力;其次,农作物品种的增多也成为四川农业开发的一大有利条件;再次,清政府为了快速恢复四川的统治和社会秩序,对农业开发也给予了相关政策支持。
(一)人口的总体增长
明末清初,四川人口大量减少,地尽抛荒,久成旷土。随着政局稳定,入川移民不断增多,四川多地人口恢复并逐渐达到了较高的水平。据《合江县志》载,顺治五年户数仅为102户,乾隆二十三年也仅为8577户,丁口数为28375人,至嘉庆十六年户数则达到了37263户,丁口数达到了122050人[1](P421)。《乐至县志》也同样记载了人口变化:“明季版荡,鞠为榛墟,暨丁休辰,业徕游口,豫章、楚、粤、闽、黔,迁徙侨流,悉占数其中……康熙三十三年,乃建官署,土著仅余二十七户……雍正八年,编审报部户口二千四百八十三户……道光二十年,编查户口二万八千五百六十二户。”[2](P105-107)合江、乐至的状况仅是当时人口增长的缩影。从整个四川来说,至清末光绪年间,总人口已达八千多万人,已远超周边省份[3](P226-257)。
人口的增长又与农田垦殖的范围有着紧密的联系。“益州沃野千里,地肥美,民殷富,三楚三吴流徙之众糜聚其间。川东北边境土沃不及川西,而地广赋轻,开垦易以成业,故流徙亦多。”[4](P12)可见,这些来自“三楚三吴”的流徙为农业开发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已成为各地垦殖扩张的主力。在此背景下,四川农田垦殖也开始向着“田尽而地,地尽而山”的趋势发展,给四川的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二)农作物品种的增多
明清时期,四川引进、改良了多种适应性较强的农作物,最具代表性的当属玉米、洋芋、红薯,“古书不载,乾嘉以来渐有此物。然犹有高低土宜之异。今则栽种遍野,农民之食全恃此矣”[5](P640)。四川多山地,稻米等粮食作物不宜种植,“惟玉蜀黍可种,贫民资以为粮,罕食稻米也”[6](P3)。玉米以其“根大易长”的特性迅速成为山田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除玉米外,红薯等其他耐旱、高产作物在四川也获得了广泛种植。如“番薯,土人谓之红苕,可羹可饭。县自中人产,无不栽培”,不仅生食熟食皆宜,而且“冬藏于土窟,足供数月之食”[7](P25)。这些作物为增长的人口提供了更多的食物摄取来源,为民众带来稳定的食物补充,丰富了民众的膳食生活。当然,这些作物的引进也为大规模山地开垦提供了条件。
(三)清政府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清政府一直都将增长人口作为快速恢复农业经济和社会秩序、赋增饷省的重要手段。顺治年,清政府不仅议准“州县卫所荒地无主者,分给流民及官兵屯种”,而且规定“凡各处逃亡民人,不论原籍别籍必广加招徕,编入保甲,俾之安心乐业;察本地方无主荒田,州县官给以印信执照,开垦耕种,永准为业”[8](P1)。但是这些中央层面的政策对于四川来说,并没有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复业垦荒者犹是寥寥然,未有可观成效。因此,清政府也针对四川采取了诸多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比如,对于那些情愿在川居住垦荒者来说,除了继续给予更为宽容的入籍政策,强调将地亩永给为业之外,还更加明确了各户酌给土地的种类及数量。除了增长人口,四川还有大量的无主熟荒地和生荒地需要复垦,然而垦荒并非易事。当时农民不仅缺少耕牛、农具、口粮、种子等生产资料,而且需要披荆斩棘、翻土盘根以及开沟引水,付出繁重的劳动,他们大多难以负担,因此垦荒积极性并不高。针对此情况,清政府一方面放宽了新垦荒地的起征年限,减轻赋役。顺治至康熙九年全国一直实行3年起科,唯独蜀省从顺治十三年起为5年起科,康熙十八年,又同全国一起改行6年起科。另一方面,政府还直接给予农民耕牛、口粮、银两等物质资助。雍正年间就曾谕户部:“川省安插之民,又令给与牛种口粮,使之有所资藉,以尽其力……其情愿开垦而贫寒无力者,酌动存公银谷,确查借给,以为牛种口粮。”[9](P14)这些措施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农业得到了较快恢复。
二、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及粗放性倾向
清初,为了恢复四川经济,清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人口和鼓励垦荒的政策。然而,清政府并没有深刻认识到人口迅速膨胀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反而认为盛世户口日滋藩,惟垦荒可以足食,雍正帝也认为惟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裨益。至乾隆年间,此种由政府推动的盲目垦荒趋势更为明显。当时乾隆皇帝便鼓励农民可以大力开垦山头、地角、坡侧、旱坝、水滨、河尾零星土地,甚至指出山头地角间石杂沙之瘠地,不论顷亩,悉听开垦。在此种政策导向的指引下,根据学者统计,乾隆末年四川耕地已突破60万顷,并且转向了以开垦坡耕地为主[10](P586)。光绪年间,四川总督赵尔巽奏称:“至于林垦畜牧,亦经尽力提倡,各商民尚能闻风兴起,禀请开办者,已有乐山、汶川、卯州、雷波等处,明年再拟于山泽未垦之处,一律开辟,以冀广种多收。”[11](P285)可见,乃至光绪年间清政府依然对这种盲目的劝垦方式青睐有加,对于生态环境来说,后果则是使得垦辟皆尽,无复丰草长林,加重了水土流失。
盲目垦荒的同时,川内广大山地还存在严重的粗放式开垦活动。“山中开荒之法,大树巅缚长絙,下缒巨石,就根斧锯并施,树既放倒,本干听其霉坏,砍旁干作薪,叶植晒干,纵火焚之成灰,故其地肥美,不须加粪,往往种一收百。间有就树干中挖一大孔,置火其中,树油内注,火燃不息,久之烟出树顶,而大树成炭矣。”[12](P20)这种竭泽而渔式的毁林开荒方式对于当时的垦民来说可能既简单效果又好,暂时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却十分严重。与此同时,耕而不养也是当时川内农业粗放性垦殖的重要表现。如在潼川府盐亭县,“山多田少,民务垦荒,然所垦之地一年而成熟,二年而腴,四五年而瘠,又久之则为石田矣。故民有弃其成熟之田而别垦荒地”[13](P226)。由于民众很少对土地采取一些保养培护措施,使得开垦的土地肥力不断降低,民众则会不断更换垦荒地点,扩大垦殖范围,从而形成对生态环境破环的恶性循环。
三、清中后期四川农业开发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四川农业开发上的盲目性和粗放性倾向给当地环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各地森林植被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水土流失加重、野生动物减少等多个方面。
(一)森林植被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清中期以后,四川平原地区拓垦的空间已十分狭小,只能进一步向山丘地带延伸,甚至向从未开发过的山区转移。如马边厅“水田旱谷,各任耕锄,山麓溪湾,咸编茅茨”,其后甚至少部分的老林也被垦殖,形成“开垦老林者,率先伐山林”之景,而这些被伐树木由于太多,并没有被利用起来,“大者至十余丈,横卧山颠,岁久悉就腐朽”。[14](P547)在山区垦殖过程中,农民不仅需要从森林获得土地,还需要从中获得生活资料。如石柱厅也曾“山多树”,但随着移民大量的涌入,“刊之种包谷,供爨之外,用作房屋,余则弃道旁,日久朽腐,有大数十围者,无良材,庄生所谓散木也”[15](P4)。可见,很多树木被用于烧火做饭、建造房屋,并且浪费也十分严重,最终导致的结果便是众山皆成童山矣。与此同时,对于商品性木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如在大宁县,像棠楸、枞等树种因为可以做棺木或者可以建造房屋,在当时便已被砍伐殆尽。然而,当时清政府并未对砍伐树木进行有效的控制。“道、咸以来,生齿日滋,斩木伐薪,国无禁例,山林之产有限,斧斤之入无穷,昔日森林,无复蓊郁,穷山深谷,次第垦除,天然之利,亦渐减矣。”[1](P409)可见,随着生聚日繁,农垦范围的扩大,四川多地林木垦辟几尽,尽成童山。根据蓝勇教授的研究,明清时期,四川等长江上游地区森林植被整体上呈下降趋势,山地垦殖规模扩大是其重要原因。[16](P63)森林植被的破坏,势必会带来水土流失,野生动植物品种减少等一系列问题。
(二)水土流失进一步加重
清中后期,四川的水土流失问题已经常见于文献当中。据记载,汉源县金寨顶咸丰年间已遍山开垦,一值大雨,山水暴涨,连泥带石下隈田亩,以致居民数百受灾。当时长江三峡地区的水土流失也已十分严重,英国人莫理循在其入蜀游记中也记述了三峡一带的水土流失状况:“非常高的大山及其陡峭的边缘地方,农业也在上面点缀了一些农田,每块可以利用的土地都被开垦出来了。由于山坡非常陡峭,再加上垦荒把草木破坏了,一场大雨就会把少量的土壤冲得干干净净,只有善于爬坡的山羊才能在山坡上安然地啃着野草。”[17](P16)水土流失也给长江下游地区带来严重危害。道光初年,江苏巡抚陶澍在其《覆奏江苏尚无阻碍水道沙洲折子》中写到:“江洲之生,亦实因上游川、陕、滇、黔等省开垦太多,无业游民到处伐林砍木,种植杂粮,一遇暴雨,土石随流而下,以致停淤接涨。”[18](P625)可见,四川等地的农业开垦在当时已经成为长江下游河道沙洲产生的重要原因,这也导致长江下游部分地区汛期水位暴涨、水患频繁。《上江两县志》就记载到,由于秦蜀垦山为梯田,沙随水下,以故洲渚纵横涨多坍少,受睡既浅旁溢自多,从而导致二邑尝罹水患。四川盆地水土流失的加重也使得土壤储水能力降低,旱涝问题易发,对后来的农业生产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邓锡侯就写到茂、理两县因长年滥砍滥伐“数十里不见森林,驯至地不驻土,砂泥常被冲刷,旱涝失序,农作辄遭凶歉”[19](P120)。水土流失后的土壤更为瘠薄,农民们则会进一步垦地焚林,对当地环境造成循环式的更大范围的破坏。
(三)野生动物减少
清中期以后,四川地区森林植被的演变,尤其是大量山区林地的开垦,不仅意味着植物资源的减少,而且也使得诸多野生动物失去了生存的空间,尤其是虎、豹等处于森林生物链中心位置的野生兽类数量减少得最为明显。如华南虎,作为四川古代常见的大型兽类,其每只的生存空间约为数十平方公里,其生物链条上相关的动物也有野猪等数十种,因此虎的生存状况最能反映出生物资源的演变情况。明末清初,相关文献中对于“虎患”的记载还颇多。据《重庆府志》载,顺治三年重庆甚至出现了“群虎白日出游”的情况,康乾年间也发生过“虎入城”的事件,可见当时华南虎数量十分可观,但同时也反映了当时人的活动已经对虎的生存空间产生了影响。清中期后,华南虎等野生动物的空间日益缩小和恶化。据同治《万县志》记载,由于当地举目皆山,以往虎豹熊等动物非常多,但是随着农业开垦的扩大,土沃民稠,狼虎犬豹等动物在当地已趋于绝迹。南溪县同样如此,“雍乾时各乡时有虎患,道咸历后,地阔人满,无复蹄迹矣”[20](P528)。除老虎外,其他多种野生动物也都有所减少,如大熊猫,根据酉阳州方志的记载推测,同治年间大熊猫在这一地区的分布范围可能有一定程度的缩小,这一带大熊猫的灭绝可能是在1863年之后[21]。野生动物的减少尽管反映了四川农业开发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于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已经达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
综上所述,清中期以后,四川地区在人口增长,农作物品种的引进以及官府对于农业开发的支持等有利条件基础上,农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丰富了民众的饮食生活,但与此同时,开发过程中存在的盲目性和粗放性垦殖倾向对自然环境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对于我们今天来说,在进行农业开发的同时,更需要借鉴历史经验,实现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1]张开文等纂,王玉璋修.民国合江县志:卷 2[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33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2](清)裴显忠修,刘硕辅纂.道光乐至县志:卷 11[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24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3]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4](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 8[M],道光二年(1822)刻本.
[5](清)杨德坤等纂,曾秀翘修.光绪奉节县志:卷 15[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52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6](清)王槐龄纂修.补辑石砫厅新志[Z].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7](清)裴显忠修、刘硕辅纂.道光乐至县志:卷 3[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24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66[Z],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
[9]清实录·清世宗实录:卷 80[Z],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本.
[10]蓝勇.古代交通生态研究与实地考察[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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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清)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 11[Z],道光二年(1822)刻本.
[13](清)张松孙,等修,雷懋德等纂.乾隆盐亭县志:卷1[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20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14](清)周斯才纂修.嘉庆马边厅志略:卷 5[Z],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69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15](清)王槐龄纂修.补辑石砫厅新志[Z].道光二十三年刻本.
[16]蓝勇.近两千年来长江上游森林分布与水土流失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17](英)莫理循(George Ernest Morrison).中国风情[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
[18](清)陶澍.陶文毅公全集:卷 10[Z],淮北士民公道光二十年年刻本.
[19]邓锡侯.四川松理懋茂汶屯区屯政纪要[Z].1936年铅印本.
[20]李凌霄等修,钟朝煦纂.民国南溪县志[Z].卷 2,中国地方志集成·四川府县志辑,第31册,成都:巴蜀书社,1992.
[21]孙欣.历史时期川渝鄂地区大熊猫的分布及其变迁[D].陕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