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美差异
2015-02-13张艳平
文 张艳平
浅谈审美差异
文 张艳平
美感是由于对美的事物的欣赏而产生的,不同的欣赏者对某一审美对象往往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这就是美感差异。美感具有审美欣赏的具体感受的经验,带有现象的丰富性和经验的偶然性。美术之美是通过视觉感官的作用发生心灵的感动,色美以感目,意美以感心,可以在美术作品中看到不同种类的、不同形态的人之美、自然事物之美和社会事物之美。用现代人的眼光去感受自然、感受社会,从而引发新的审美感受和创造力,以致日趋高级,无穷无尽。
美感;审美主体;审美意识
美是什么?这是非常难以决定的界说。因为善恶无定形,是非无定理,美丑呢,也没有定例的。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这是因时代环境和个人的爱憎观念不同而相异的。美感,是由于对美的事物的欣赏而产生的。对同一件事物,有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同的欣赏者对某一审美对象往往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这就是美感差异。你之所以为美,他未必同意说是美。我也因为别有见解,我之所谓的美,自然也和你(他)的观感不同。因此,个人都是美所其美,而非一般的所谓美。“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无疑就是最好的注释。这种美感的差异是毫不奇怪的。
首先,美感是对于具体的感性形象的感受,是对事物本质和现象的统一把握,而不是对事物概念的抽象把握,因而具有审美欣赏的具体感受的经验,从而带有现象的丰富性和经验的偶然性。因而即便是对同一事物也会产生美感差异。客观存在的美作用于大脑后,长时期形成的对美的认识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时,就注入了社会生活精神活动和伦理学诸方面的因素,构成了人们对美的截然不同的认识。比如世间出众的奇花异卉很多,但陶渊明爱菊之“隐逸”,世人爱牡丹之“富贵”,周敦颐爱莲之“君子”。这里的美的客体——“花”,都注入了欣赏者的精神活动,成为欣赏者的性格象征了。可见“情人眼里出西施”,是审美过程中的一种带规律性的普遍现象,是合乎情理的。
其次,审美主体的差异性也会引起美感的差异性。对同一事物,在审美欣赏中不同的人形成不同的美感是司空见惯的。比如黄山,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美感,有的欣赏奇松,有的欣赏怪石,有的欣赏乱云,有的欣赏温泉。周敦颐在《爱莲说》中把莲花赞美为“花之君子”,说它有超脱之气。而其他人对莲花的审美,则有的强调它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高洁品性,或者只是欣赏它的形、色。他们的美感就不很相同或不尽相同了。同为文人画家的倪瓒与郑板桥,都喜爱画竹,倪瓒所画之竹萧条淡泊、荒凉寂寞,这很好地印证了他“写胸中逸气”、“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的观点;而郑板桥的竹子却另是一番境界,他所画的墨竹生意盎然、兀傲清劲,体现出他清高、幽洁的思想情操和关心民间疾苦的爱民精神。因其出身、性格、环境、胸襟不同,他们的画风、意趣、艺术个性亦殊异。
美,是具有客观性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一个“情”字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们说:“这朵花是美的。”这一判断就包含着审美主体愉悦的情感。人们感情的差异会引起对客观事物美感的变异。一个人本来长得平平常常,够不上美的标准,因为你爱他(她)情深,就特别敏感地全面感觉到他(她)的美,而为之倾倒。他(她)的那些不美的地方,甚至缺点,自然被忽略、被掩盖,成为次要的了。反过来如果我们对一个人产生了厌恶情绪,那么他的缺陷就会被强调、被扩大、被突出,上升为主要的问题了。俄国文豪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描写了一位名叫安娜的女主人公,当她对丈夫有情时,就觉得丈夫耳朵上那颗痣也是美的;当她对丈夫无情时,就会觉得那颗痣格外刺眼恶心。在审美过程中这个“情”字至关重要,对审美对象如果偏重于感情,就会歪曲事物的本来面目,这是需要注意的。“情人眼里出西施”,这种不似西施又胜西施的认识,既是主观的,又是合乎情理的。当然过分强调客观美的主观认识,就会陷入主观唯心主义或唯意志论的困境。我们在审美活动中,应在承认存在决定意识的同时,还应注意到意识对存在的反作用;自然美作用于人的大脑时会因为人的社会、精神、伦理等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独特的审美差异。在艺术创作中,必须把生活作为艺术的源泉,但源泉又不等于就是作品,成功的艺术作品还需要艺术家对客观生活进行主观艺术加工。因此,美,是客观存在的;审美,则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
现实中客观存在着大量美的事物,如自然界中美的景象、美的动植物,社会生活中各种美的事物和人物,包括美的现象和行为,都是中外美术家们选取题材的主要对象。例如黄山的美,不仅反映在古代画家如石涛、弘仁等的山水画卷中,也为现代画家黄宾虹、李可染、陆俨少所钟情,刘海粟更是十上黄山,“以黄山为师为友”,一生创作了大量反映黄山雄奇壮美的绘画作品。而各种花卉的美,亦是中外美术家们所乐于表现的对象,如梵高的名作《向日葵》和《鸢尾花》,莫奈的《睡莲》,中国画中的花卉作品更是数不胜数,许多花卉如梅花、兰花、菊花等成为文人墨客抒发胸臆、表达思想情感的主要绘画题材。而人的各种美,包括外表形态的美和内在精神性格的美以及社会关系的美,则更是中外美术家们在自己作品中主要表现的对象,成为人类美术发展的主流。在现实生活中,自然、社会和人的美是客观存在的,所以也就必然成为人的审美对象。
有些人认为人们的美在于脸部,于是努力在脸部化妆,而把其他部位忽略,甚至整个人生也不留意。其实人们所贵的不止脸孔一小部分,美不美更不在乎脸部。年华可剥蚀人们的青春,但充实了人们的思想、意志、情感、学识各方面。即使年岁渐增,心智绝不可颓唐,这才是可贵的。否则,天天着眼于脸部的化妆,而忽略了其他部分的平衡、充实,又有什么用?伤痕、疮疤、肢体残缺,都不是某一个人真正的缺憾。人生的真实缺憾,恐怕是意志不坚强、思想不前进、情感欠真挚、学识浅薄,这才是不美。故此,有人主张人应该灵魂美,不应该侧重于脸部美、装饰美。美是很自然的,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说简单一些,就是要适应时代与环境,循乎自然。不矫揉造作,切忌装模作样,搔首弄姿。
说到书画吧,馆阁体的字,方、光、滑了,有什么用?而隶书呢,要写到“枯老古拙”才是美的。画呢,轻清雅淡,布景工致的固然是美,而粗笔斧劈皴,苍莽奇姿的,又何尝不美?青绿钩金是美吗?淡墨素描不美吗?画虽极妍,却不是真的善的还算是美吗?因此所谓美与不美的定义,是很难说的。那么美是没有标准的吗?却又不然。当我们欣赏中国画时,当我们欣赏到李可染的《漓江揽胜》、傅抱石与关山月合作的《江山如此多娇》时,会使我们置身于祖国壮美的山河之中,胸怀激荡;在郑板桥的《墨竹》、徐悲鸿的《奔马》以及吴作人的《鹰》等作品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形态各异的植物美和动物美;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到董希文的《开国大典》等风俗画、历史画作品中,在各种反映历史事件和社会风俗的作品中,我们又看到了各类历史事件的美和社会关系的美。从审美感觉的角度来说,美术之美是通过视觉感官的作用发生心灵的感动。色美以感目,意美以感心,我们可以在美术作品中看到不同种类的、不同形态的人之美、自然事物之美和社会事物之美。
总之,在艺术的发展进程中,从人民对自然和社会的审美意识,特别是中国诗书画的发展中可以看出,人们在历史的进化中不断更新、创造着新的精神文明和审美意识。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应该用现代人的眼光去感受自然、感受社会,从而引发新的审美感受和创造力,以致日趋高级,无穷无尽。
张艳平,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学院艺术系讲师,文人画硕士研究生,从事国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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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7556(2015)04-0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