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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与语言安全*
——以广州“粤语事件”为例

2015-02-12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语码粤语普通话

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 王 玲

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与语言安全*
——以广州“粤语事件”为例

南京大学 外国语学院 王 玲

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本文基于相关调查,分析中国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以“粤语事件”为例,探讨新语言环境下语言冲突发生的原因以及构建城市语言安全的策略。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语言环境逐渐向双言化过渡,二是城市中不同语码的使用空间和地位差异明显。对这种新环境下出现的“捍卫粤语”事件的分析表明,开放的语言意识和较高的语言能力有助于避免语言冲突事件的发生,维护语言安全。

语言环境;语言冲突;语言安全;“粤语事件”

1.引言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日益深化,在此过程中,不同民族、地区的人口不断涌入城市。作为人类最重要交际工具的语言,也必将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在新的语言环境下,各种新兴语言现象层出不穷,要维持城市语言生活的持久和谐发展,就必须科学地加以应对。近年来,某些地区出现的一些不利于城市和谐的语言冲突,凸现了城市语言安全问题的战略性地位。要维护好城市的语言安全,我们首先要对已经发生变化的语言环境进行描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才能探索出科学的规划策略和管理方法。本文将以广州“粤语事件”为例,来分析新语言环境下维护城市语言安全的策略和方式。

2.城市语言环境的变化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城市居民构成的变化已客观上改变了城市的语言环境。本文通过分析南京和合肥两地的调查数据,发现当前城市语言环境发生的变化和呈现出的新特点(王玲、刘艳秋 2013)。合肥调查共搜集有效样本250份,南京的有效样本为277份。调查结果显示,两地的城市语言环境都呈现出以下两大特征:

2.1 城市语言环境由单语码向双语码逐渐过渡

居民的语码我们分为两类:“最先掌握的语码”和“现在掌握的语码”。“最先掌握的语码”指的是从出生以后至14岁前所掌握的语码,一般认为能够使用到青春期前后的语码已经基本不会遗忘;“现在掌握的语码”就是调查者目前会说的语码。南京、合肥两地居民在不同时期的语码掌握情况是不同的。南京市区,224位居民最先掌握的都是单一语码,占总数的80.9%,其中母语为方言的占66.1%,双语码居民只有19.1%;合肥市区,85.6%的居民最先掌握的都是单一语码,方言也是占大多数(75.2%)。另外,两地居民最先会说的语言大多都是出生地的家乡话。南京会说方言的236人中,有83%的人掌握的是出生地方言;合肥会说方言的224名被调查者中,有89%的人掌握的是出生地方言。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城市居民的语言构成发生了变化。在南京,现在双语码者的数量增大,55.2%的居民转变为双语码人;在合肥,掌握普通话和方言两种语码的人数也达到50%左右。对比两地居民“最先掌握的语码”和“现在掌握的语码”,不难发现现在的城市居民交际语码多元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在“最先掌握的语码”中,两地居民都是单一语码者占主流,而且掌握的语码多是家乡话;现在两地具备多语能力的居民数量明显增加。而且,跟幼年时代最先掌握语码的情况相比,现阶段掌握普通话这一语码的人数提高幅度最大;地区强势方言(南京话和合肥话)位列第二。

2.2 城市中不同语码的使用空间和地位差异明显

从语言学的观点来看,任何语言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优劣之别。然而,语言学上所讲的“语言无高低优劣之别”的观点只是一种“语言事实”而非“社会事实”。在城市化进程中,普通话和方言的社会使用空间和范围发生了变化。在南京,50.2%的居民公共场所的交际语言是普通话,其次是南京话,占34.3%,其他方言较少,只有15.5%;合肥市区公共场所使用普通话的居民也是占多数,占43.2%,其次也是地区强势方言合肥话。

两个城市家庭语言使用情况也出现了分化。由于场所的不同,居民对不同语码的使用情况也不同。合肥市区,方言尤其是合肥话的使用在家庭中占主导,合肥话和其他方言的使用率占到57.6%;普通话为主的家庭较少,使用率仅为33.2%。南京市区,家庭常用语也是方言,使用率为49.4%。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转变呢?显然,这种转变与当前的社会流动、外来人口的增加以及推广普通话运动的深入开展不无关系。相关的研究表明,与经济增长相联系的大规模人口流动直接促进了普通话的普及(张璟玮、徐大明 2008)。200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首次确定了普通话作为国家通用语言的法律地位,并且对教师、大中专学生、国家公务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取得重大进展(袁忠瑞 2007)。在这样的背景下,普通话和方言的使用空间和功能发生了变化;而且,语言只不过是一种交际工具的认识也已不符合当前的语言环境。“语言的使用不仅取决于政治群体的利益多寡,也用于巩固支配语言使用者的权利”(张淳 2012:115)。在听话人确定的情况下,说话人语言资源的选择是可以预期的,其中某种语言资源的使用是“无标记性的”,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都会使用该语言,而其他的语言资源(比如方言土语)使用则是“有标记性的”,正常情况下不会使用,一旦使用就会有一些特殊含义。

对城市语言的上述新变化,城市居民如果不了解、不敏感,就会在心理上不适应并会产生抵触情绪,并在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产生语言冲突。

3.“粤语事件”与语言安全

2010年7月5日,广州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纪可光正式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进一步加强亚运会软环境建设的建议》,当中包括建议将主要使用粤语的广州电视台综合频道或新闻频道改为主要使用普通话广播,或是在两者的主时段使用普通话广播。此举随即引起广州市各界的强烈反对及批评,并被误传为其真正动机是推普废粤。7月25日和8月1日两天,广州部分民众打着“捍卫粤语”的口号先后举行集会和游行,表示要用实际行动支持粤语。这次在广州发生的捍卫粤语事件(以下简称“粤语事件”)被多数人认为是近期中国城市中出现的较大规模的语言冲突,该事件迫使人们严肃认真地思考城市语言生活的安全问题。

目前学术界专门针对“粤语事件”所做的研究并不多。有部分著作虽然涉及到语言冲突,如薄守生、赖慧玲(2009);何俊芳、周庆生(2010)等,但都完成于该事件发生之前。现有文献中提及“粤语事件”的文章有肖好章(2010)、屈哨兵(2011),但两者都是在理论层面的探讨,并没有具体分析“粤语事件”出现的真正动因。笔者认为,有必要重新思考“粤语事件”,从而给我们带来更多的启示,有助于今后城市语言安全的维护。

在分析“粤语事件”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广州城市语言环境是否也与前文调查的结果一致。众所周知,在汉语七大方言区里,在官话区、湘语区、赣语区普通话推广效果显著,相比而言,吴语区、粤语区推普出现一定的阻力。当下的广州,其普通话使用状况如何?我们以郭熙、曾炜、刘文正(2005)对广州市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结果为参考。该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区居民多数具备双言能力,其中普通话同样处于强势地位。除家庭用语外,社交方面都是普通话占有优势。具体来看,广州中老年居民在正式、非正式场合中皆以粤语为主,其他年龄段的人除家庭场合以粤语为主以外,其他场合皆以普通话为主;在后代语言选择上,各年龄段都呈现出使用普通话的倾向。郭熙等的调查表明,即使在强势的粤语区,城市语言环境也发生了类似南京、合肥等地的变化。不过,作者也指出,粤语在广州的前景还是很好的,他们对151个小学之前懂粤语者家庭语言使用和后代语言选择等进行了专门分析,结果表明大多数人都保持说粤语的习惯。他们甚至还发现,有16个人在上小学前不说粤语,而现在的家庭语言却是粤语或含粤语的双方言者。

为了更好地分析“粤语事件”,笔者于2013年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广州市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进行了调查,了解他们的语言能力以及对粤语、“粤语事件”的看法。此次调查共获得有效样本100份。其中,广州本地人和外来人口各50名,男女各占一半。年龄分为四个年龄段,18岁-55岁年龄段的人居多,占59%;教育程度方面,大学及以上占30%,大专和高中占50%,初中及以下为20%;被调查人员包括学生、工人、农民工、教师、办公室职员、软件工程师、新闻工作者、个体工作者、退休人员等。

我们首先调查了居民的语言能力,主要考察冲突是否因为语言能力不足造成生活不适应而发生的。结果显示,92%的广州本地居民都会说普通话和粤语,这与郭熙等学者的调查相似,可见广州本地居民的语言能力很强,能够适应当前城市语言双言化的新环境。与此相比,反而是广州外来人口中能够同时使用普通话和粤语交际的比率较低,只占调查总数的18%,82%的外来人口在广州的主要交际语言是普通话。

这一结果让我们产生疑惑,粤语在广州的地位相当稳定,而且本地居民大多数都具备双言能力,可为什么会发生捍卫粤语的行为呢?也许这一事件的发生与他们的语言态度相关。所谓“语言态度”(language attitude),指的是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价值的看法,其中包括对语言的地位、功能以及发展前途等的看法。语言态度反映了个体对某种语言或方言的价值评价和行为倾向。

在语言态度方面,我们主要了解居民对是否有必要保护粤语、是否应该增加普通话播音以及是否支持捍卫粤语等三个问题的看法。调查显示,86%的本地居民明确表示现在越来越多的本地年轻人不说粤语,因此有必要保护粤语,而持同一看法的人在外来人口中仅占12%。54%的外来人口认为粤语是非常强势的方言,不需要保护。可见,针对粤语现状及粤语保护的问题,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士表达了截然不同的立场和看法。在对待“电视台增加普通话节目并降低粤语播音比重”和“是否支持捍卫粤语”,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的态度是否和支持保护粤语者的态度相似呢?调查数据表明,两类人群的态度与保护粤语的态度相似。本地居民中84%的人反对广州电视台增加普通话节目,认为地方电视台应该使用粤语,否则会带来生活的不适应,而外来人口中64%的人则认为广州的外地人越来越多,理应增加普通话节目,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对于广州“捍卫粤语”的事件,76%的本地居民表示支持这一行动;大部分外来人口(80%)对此则持“无所谓”的意见。值得注意的是,从调查结果中发现,本地居民中虽然不少人支持保护粤语,但其中大部分人都表示不会参加这类活动。这表明大多数本地居民还是不希望将保护粤语这一行动过于激化,希望理性解决问题。

为什么在粤语如此强势的情况下,还有本地居民强烈地要求保护粤语呢?表面上看,其原因是本地居民害怕增加普通话节目和减少粤语播音比重这一主张一旦实施,会改变他们收看电视节目的习惯,造成不便甚至难以适应;而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担心粤语的生存空间会遭到压缩,损害粤语的未来发展趋势。

不过,细究起来,这绝不仅仅是反映了相关人群对语言使用空间的争夺,其背后还伴随着一系列现实利益的冲突。城市化过程中,外来人口涌入广州的人数逐渐递增。外来人口虽然为广州的现代化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可也在诸多方面尤其是经济利益方面与当地居民产生不少摩擦甚至冲突。本地居民在升学、就业、升迁等方面要面临大量外来人口的激烈竞争,难以避免地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并因此常常产生排外情绪。在这一情况下,使用粤语还是普通话常常被视为区分本地群体和外来群体的重要衡量标准。另外,如前所述,普通话的高声望地位已经确立,这也给广州本地居民带来压力,“粤语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排外情绪的释放点。

与此同时,“粤语事件”的发生提醒我们,在当今的语言环境中,语言的确不再只是一种交际工具,更是一种可以巩固语言使用者权利的工具。本地居民对捍卫粤语的支持,实际上是借语言来维护自身权利和利益的一种体现,而这一行为会危及广州作为大都市的和谐与稳定,威胁当地语言生活的安全。

4.新语言环境下维护城市语言安全的策略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各民族语言关系的主流是和谐的,但“粤语事件”的发生提醒我们在某些地区还存在一些语言生活不和谐的现象。在城市语言的新环境下,如何看待并应对城市语言冲突从而维护城市的语言安全呢?

以“粤语事件”为例,从消极方面来看,粤语与普通话的激烈冲突破坏了社会和谐,不利于本地群体和外来群体的友好相处。然而,从积极方面看,这种语言冲突能够在某种意义上带来一定的启示。纵观世界各国的语言冲突事件,冲突的结果往往促使相关机构对原有语言制度进行一定的修改,由此产生新的语言政策和语言制度。从实质上讲,语言冲突的实际效果是促进利益的重新调整。“粤语事件”的发生能够促使社会各界及时进行必要反思,重新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法律和政策,合理平衡各方语言利益。

起初我们以为“粤语事件”的发生是由于居民对普通话和方言的关系不清楚所致,可调查结果显示并非如此。在回答“推广普通话是否会对方言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问题时,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中都有超过一半的人认为两者不矛盾。由此可见,大部分人在肯定保护方言的意义同时并不认同推广普通话必然会造成对方言的危害,相反地,他们认为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二者并不矛盾,可以并行不悖。可在这样的认识之下,广州为什么还会出现“粤语事件”呢?仔细分析之后,我们认为应该在两个方面反思。

第一方面,提高市民的语言法规意识。以“粤语事件”为例,广州政协原本的用意根本与废除粤语毫无关系,可结果却让一部分居民误读,并进而提出“捍卫粤语”的口号。这种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是抗议市民对普通话和方言关系的误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以普通话为基本的播音用语。第二章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等等。按照上述规定,广州政协的提议并不为过。不过,对我国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考验是,在法律规章制度已经相对完善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如何在实践中执行和落实。其实,法律规章制度很好地执行和落实的前提就是公民已经很好地了解这些法规。现在看来,广州抗议市民并不完全清楚这些法规,而广州政协采取的方式又有点过于简单和激进。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将来应该进一步宣传普通话和方言的功能和关系。从推广普通话和保护方言各自的目的和意义看,在理论上这两者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推广普通话旨在克服区域间沟通障碍,方便经济文化交流,而保护方言则强调把方言看作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加以保护,避免其流失甚至衰亡。两者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不是非此则彼的关系,从理论上来说两者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宪法》中有“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也有“国家推广普通话”的规定,但都没有做出禁止方言使用之类的规定。可以说,广州事件提醒我们,立法之后更重要的是宣传法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城市的语言安全。

另外,我们也要避免狭隘的地方主义,有一部分人以保护方言为名抵制外来群体,把语言冲突激烈化和行动化。我们提倡的方言对本土文化的传承功能,主要是指在“和而不同”的前提下传承本土文化,而不是要求本土文化去消灭其他的各种文化。从调查中可见,无论是本地居民还是外来群体,大多认同这一观点,认为推广普通话与保护方言二者并不矛盾,可以并行不悖。在这次“粤语事件”中,有极少数人借保护粤语之名,盲目抵制普通话,并作出某些涉及地域歧视的行为,这一行为已经不是一般的语言保护行动,而是反映了一种狭隘的地方主义,并最终加剧了普通话与粤语的语言冲突。保护方言应提倡理性,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的前提下合理表达诉求,避免产生过激行为。

在我国城市化逐渐深化的进程中,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城市语言环境必然也会随之而变。在这样的语言环境下,在某些地区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利于语言生活和谐的语言冲突。(广州发生的语言冲突事件提醒我们,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同时也逐渐成为巩固支配语言使用者权利的工具。)为了维护安全和谐的语言生活,对于政府部门或官员来说,应该注意宣传相关的语言文字法规;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应该增强自己的语言法规意识,避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的存在。总而言之,为了适应当前的语言环境,我们应该形成一个开放的语言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帮助本地居民和外来移民了解一种语言能做什么和应当怎样使用语言的认知。另外,还应该注意提升居民的语言能力,面对当前双言化的语言环境,居民只有具备了双言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城市的生活,也才能应对城市化给城市生活带来的各种挑战。

薄守生、赖慧玲,2009,《当代中国语言规划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郭熙、曾炜、刘文正,2005,广州市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调查报告 [J],《中国社会语言学》(2):133-142。

何俊芳、周庆生,2010,《语言冲突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屈哨兵,2011,广州“撑粤语”事件引发的思考 [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54-62。

王玲、刘艳秋,2013,城市语言环境变化与城市语言冲突事件 [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5):646-653。

肖好章,2010,社会语境中的语言文化“冲突”分析——以“推普”与“捍卫粤语”之争为例[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12):36-43。

袁忠瑞,2007,推普工作50年历程回顾与今后展望——纪念推广普通话工作50周年 [J],《北华大学学报》(6):23-32。

张淳,2012,语言权与英语国家语言政策的多元化趋势 [J],《湖北社会科学》(3):115-118。

张璟玮、徐大明,2008,人口流动与普通话普及 [J],《语言文字应用》(3):43-52。

(责任编辑:曹佳)

王玲,博士,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后,南京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副教授。主要研究领域:社会语言学。电子邮箱:njsabrina@163.com

* 本文获江苏省博士后基金“新生代流动人口语言环境和语言适应状况研究”(项目编号:1302008C)和中国博士后基金“语言经济及新生代流动人口语言竞争力调查研究”(项目编号:2014M5616612)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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