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与辽宁省签署共建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协议
2015-02-12中科院金属所网站
中科院与辽宁省签署共建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协议
1月6日,“中国科学院辽宁省人民政府沈阳市人民政府共建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协议”在辽宁省政府签署,中国科学院副院长阴和俊、辽宁省副省长刘强、沈阳市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出席签字仪式。
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会见了阴和俊。曾维指出,中科院提出建设国际一流的全链条全要素贯通式的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打造中国材料综合研发高地,不仅反映出前瞻性思维和战略性眼光,而且体现了对沈阳的充分认同和深厚感情。实验室建设对于抢占国际新材料领域研发制高点、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于沈阳科技强市、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建设、申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都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他表示,沈阳市委市政府充分认识到国家实验室建设的战略意义,各相关部门将通力配合,为国家实验室的建设提供全力支持。
刘强在座谈中指出,此次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正式进入实施期,实验室将通过2~3年的建设正式投入使用,在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刘强表示,辽宁省和沈阳市将按照协议条款逐项落实,并全力推进《中科院-辽宁省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协议》实施。他强调,辽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归根结底在于科技创新,没有科技创新就没有创新能力,地方将为中科院驻辽单位的创新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也期望中科院为辽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阴和俊在座谈中指出,此次院、省、市达成共识共建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是推进落实《中科院-辽宁省共建区域性创新平台协议》的新举措。他强调,金属所在为国家重大工程和重点行业提供关键材料技术和在世界材料科学前沿探索方面很有实力,很有影响,也很有潜力。应借国家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实验室建设的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将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建设成为立足辽宁、辐射全国、国际一流的研究平台。中科院将按照协议内容竭力配合,加快推进,共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中科院重大科技任务局局长王越超、沈阳分院院长韩恩厚、金属所所长杨锐、李依依院士、卢柯院士和辽宁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签约仪式。
来源:中科院金属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