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新机遇 为国家战略谋划预防
2015-02-12牛建勋
文/牛建勋
服务滨海
新区新机遇 为国家战略谋划预防
文/牛建勋
天津滨海新区位于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总面积2270平方公里,凭借区位优势和国家发展战略的带动,这里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增长极。作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唯一一个国家综合改革创新区,滨海新区自2009年底进行了二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了滨海新区作为行政区全面履行地方党委、政府职能,统一领导9个经济功能区和19个街镇。与此同时,滨海新区检察机关于2010年整合组建,以原开发区检察院为基础组建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原塘沽、汉沽、大港院作为滨海新区院的派出院在原管辖范围内履行检察职能。滨海新区院统一领导新区检察机关并直接行使经济功能区检察职能。
滨海新区具有地域面积广、发展速度快、重点项目多、投入资金大、廉政风险高的区域特点。如何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现象发生,为新区开发开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对于刚刚组建的滨海新区检察院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课题,也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对此,新区检察院“量体裁衣”,立足区域特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新区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在探索中砥砺前行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预防工作联动,提高整体合力。
由检察长带队调研走访各功能区管委会、控股公司、街镇、驻区央企,了解社会法律需求。在此基础上出台了《新区检察院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的意见》,为预防工作服务保障新区大局指明了方向。
鉴于功能区众多、廉政建设良莠不齐的情况,新区检察院与各功能区管委会、控股平台公司等18家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在各成员单位聘请检察联络员,定期召开会议部署交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同时,新区四家检察机关与近百家驻区央企展开“检企廉政共建”,形成了点面结合的特色预防格局。
与区纪委建立预防工作协作机制,确立了案件线索移送、信息资源共享、典型案件通报、重大预防协作等一系列制度,借助纪检监察力量开展预防工作,实现了检察执法和纪委执纪工作的无缝衔接和密切配合。
此外,新区检察院与各派出院之间形成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既能结合辖区特点开展预防,又能实现整体工作的统一行动。工作机制和制度的确立,使新区检察院预防工作既避免了盲区、提高了效率、增强了实效,又促进了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整体联动,确保了预防工作在2270平方公里区域内顺利进行。
围绕新区重点工作,结合职务犯罪发案趋势,系统开展专项预防
随着全面涵盖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发展、科技创新、功能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十大战役”的打响,新区检察院立即制定了《服务保障“十大战役”顺利推进的“五项措施”》,并开展“走进‘十大战役’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在所涉区域举办“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巡回展览”,与参建单位签署《预防职务犯罪合作意见书》,在各功能区举办警示教育巡回宣讲活动,广泛开展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预防工作的同步介入,保证了“十大战役”在廉洁高效的环境中顺利推进。
新区检察院还在统计分析职务犯罪案件数据的基础上,选择在上年度发案率较高的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工作。2012-2014年,先后在医疗卫生、行政执法、国有企业领域开展了系统的预防活动,通过专题展览、警示教育宣讲、印发预防资料、典型案件通报、案件分析、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形式,强化廉政教育,剖析发案原因,研究类案发案趋势和特点,查找管理制度漏洞,向发案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使其及时消除风险隐患,避免同类案件再次发生。
在专项预防活动中,新区检察院及派出院共完成预防调查151次、案件分析145件,制发检察建议137件,发现和堵塞被建议单位或相关行业领域制度漏洞近200个。举办专题展览4项,巡回展出100余场次;举办警示教育讲座及其他法制宣传活动600余次,制作发放宣传资料上万份,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次。
为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新区检察机关组建“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暨观摩评比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至监狱召开警示教育现场会,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运用网络视频平台对区属单位驻外人员同步讲授法制课;利用“检察开放周”平台,向公务人员开放办案工作区,使其切身感受法律的威严,警示其切勿以身试法。
在实践中创新发展
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推动新区社会诚信体系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新区检察机关与各功能区管委会及控股公司签署协议,运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在工程建设、医药卫生等领域建立推行廉洁准入制,加大行贿成本,净化市场环境。同时,完善查询流程、提高查询效率、多渠道受理查询申请,将办理期限由最高检规定的3日缩短为当场办结,有效保证建设项目进度。该项工作经验材料被最高检转发推广。五年来,新区检察机关共办理查询6540件,涉及单位和个人29847个次。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分别受到了取消投标资格、书面警告、降低信用等级等不利处置。鉴于该项工作的显著成效,滨海新区区委反腐倡廉“筑堤行动”明确要求“所有重点工程招投标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在促进新区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得到发挥。
延伸预防工作职能,助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滨海新区已有139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民营经济市场主体8万余家。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已经成为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非公有制市场主体行为、促使其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良好运行的市场环境是新区面临的又一重大课题。
调查显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经成为行贿犯罪的“重灾区”。同时,其也面临强烈的司法需求。针对这一情况,新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预防工作的部署,结合区域特点,明确提出“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所涉职务犯罪的预防;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有序竞争;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积极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新区检察院与商会、工商联签署《发挥职能作用 共同促进民营和外资企业发展的协议》,开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检企专用电子邮箱”,了解解决企业需求;为企业管理人员举办法律培训,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法律援助中心密切配合,预防和解决恶意欠薪问题,减少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新区检察院还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请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惩危害非公企业的刑事犯罪,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增强企业在新区投资发展的信心。
成立五年来,新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服务新区发展大局作为第一要务,从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中,为新区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也推动了新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在滨海新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新形势下,新区检察院召开了“服务自贸区国有企业座谈会”,对自贸区案件发案趋势做出了前期研判,出台了《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十八条意见》。新区检察院将更加的紧密围绕大局,以不断探索创新的精神,为新区发展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