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国内
2015-02-12
宏观•国内
交通运输改革意见发布
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的意见》,作为到2020年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破解交通难题,直面群众呼声,突破重点领域,在大交通、投融资体制机制、收费公路等领域改革实现重大突破,是此次《改革意见》的亮点。
《改革意见》提出,要在国家层面推动出台加快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地方层面推动实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与服务,加快形成“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在完善交通运输现代市场体系方面,《改革意见》提出,要完善市场规则,加快建立公平开放、统一透明的交通运输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完善交通运输市场信用体系,落实各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项措施。同时积极推进公路养护、道路运输等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
在完善现代运输服务体系方面,《改革意见》提出,探索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模式,推动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一体化管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资源配置机制,使公共交通成为公众出行优选。
《改革意见》还提出,完善智慧交通体制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安全应用,实现ETC、公共交通一卡通等全国联网,完善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卫星导航等技术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
4 部委发公告规范轻卡OBD系统
环保部等4部委近日发公告称,为确保《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5阶段)》(GB 18352.5-2013)标准有效实施,现就轻型车第5阶段排放标准中车载诊断系统(OBD)NOx监测和实际监测频率(IUPR)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自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受理不满足轻型车第5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国Ⅴ新车型申请。在提前实施轻型车第5阶段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及注册登记的国产和进口轻型汽车必须达到轻型车第5阶段排放标准对OBD系统NOx监测和IUPR的相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进口、制造、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均必须达到轻型车第5阶段排放标准对OBD系统NOx监测和IUPR的相关要求,并同时撤销不满
足标准要求的相关国Ⅴ车型公告和强制性认证证书。
2015 年春运于2月4日启动
2015年春运于2月4日启动,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此,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春运组织管理,确保春运运力充足,工作机制顺畅,组织运行高效有序。春运期间,进出广东的省际道路客运管理工作继续执行《进出广东春运证》制度。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认真落实制度要求,严格企业资质管理,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并鼓励包车通过客运站回程配客。严格控制非营运客车参加春运。春运期间,如需抽调非营运车辆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的,要确保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并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驾驶人员应接受运输安全意识、技能和客运业务培训,提前熟悉运行线路路况,并持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
交通运输部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机制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年决定部署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工作。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评价等级分为5级,评价工作每2年开展1次,评价周期为每双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工作时段为每单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对象为设区的市(州、盟)的城市市区和县级行政区。设区的市(州、盟)城市市区按照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由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级行政区以行政区域为一个主体进行整体评价,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辖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实施办法,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天津计划2015年推广5 880辆新能源车
《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近日发布,该市重点在公交车、邮政快递车、出租车、环卫车、公务用车、企业和私人用车等6个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015年共推广应用1.2万辆,其中公交车、邮政快递车、出租车领域推广应用5 880辆。
2013-2014年,天津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2 825辆,初步形成了整车、动力总成、电池系统、专用零部件、标准检测等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5年,天津市将在公交车领域推广应用2 000辆新能源汽车,选用直充式纯电动公交车、换电式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3种车型。在邮政快递车领域,推广应用3 380辆新能源汽车,主要选用微型纯电动邮政快递车。天津市还将加快完善以自用充电设施为主、公共快速充电设施为补充的覆盖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基本实现城区充电便利化、网络化。
山东甩挂运输车将享通行费优惠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发改委、公安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促进我省甩挂运输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15年,山东省将依靠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力争主要城市甩挂运输班车开通率达到80%,将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通行费实行优惠政策,并对牵引车和挂车购置进行财政补贴。
根据山东省的甩挂运输发展规划,到2015年,主要城市节点的甩挂运输班车开通率达到80%。重点培育40~50家具有示范效应的规模化、集约化、网络化的甩挂运输企业,建成20~30个具备甩挂运输功能的公用运输场站。
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对甩挂运输推荐车型车辆通行费实行优惠政策,利用通行费的杠杆调节作用推动甩挂运输发展。此外,山东省将对符合国家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标准、列入交通运输部推荐车型的牵引车和挂车更新购置、甩挂运输装卸作业平台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给予投资补助。纳入山东省甩挂运输试点范围的企业,购置牵引车和挂车原则上分别按照4万元/辆和2万元/辆的标准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