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与传播:高罗佩对“道”思想的释解
2015-02-11温军超
温 军 超
(许昌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想象与传播:高罗佩对“道”思想的释解
温 军 超
(许昌学院 外国语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贯穿汉学家高罗佩一生的主要事业就是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与传播。对中国的痴爱使得他的涉猎范围包括琴、砚、书、画、马、猿、春宫与悉昙等,而狄公案小说、琴道和性学这三方面的研究则是他关注的核心。这些研究都依赖于他个人对中国道家与道教思想的释解与想象。狄公案小说的铺陈凸显了他思想中道家与道教因素的叠加,琴道的梳理凸显了他对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养心主旨的发掘,阴阳之道的考证则是他对中国古人养生思想的考量,但是这些释解都存在着诸多的细节失误。
高罗佩;琴道;阴阳之道;想象;传播
荷兰汉学家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狄公案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然而后“两任”都与“道”紧密相关。此外他对琴道、阴阳之道的研究亦颇具创新性。遗憾的是,之前以“道”思想释解为主要视角对高罗佩所展开的研究并不多见。本论文拟以“道”思想(道家与道教思想)为核心,以语言翻译为媒介,整合出高罗佩在相关论著之中所勾勒的“道”思想框架,同时构建出高罗佩对中国古代“道”思想进行解读的宏观与微观策略。
一、高罗佩个人简介及经历
高罗佩1910年8月生于荷兰海尔德兰省的聚特芬,1967年9月卒于日本东京。根据C.D.巴克曼和H.德弗里斯的描述,(高罗佩)“出生于军医家庭,之后随父母去荷属东印度,在爪哇读小学时,酷爱东方艺术比如爪哇皮影等,并开始接触中国文化”[1]。之后在中学起他取中文名高罗佩,补习东方文化,攻读汉学,大学期间系统进修东方历史文化。从20世纪三十年代起,高罗佩多次担任荷兰驻日本、印度、中国、中东、美国、马来西亚等地的大(公)使。
外交官是高罗佩的职业,但是对中国文化的研究与传播则构成了他一生的主要事业。杨权称他为“中国痴”[2],陈珏关于他“说不尽”[3], 夫人水世芳曾说“从我认识他,一直到他临终,他没有一天中断过研究中国文化”[4]55。他对中国的痴爱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他的名字及住宅名字。他自号“笑忘”,取中国俗语“一笑忘百忧”之义;他的住所曾以“集义斋”,“中和琴室”,“犹存斋”,“吟月庵”,“遵明阁”等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名字命名;用中文写文章时虽以荷兰高罗佩署名,但文中常以“吾华”自称;其二、中国人不愿涉及或者很少涉及的地方常成为他汉学研究的主题。他是一位与众不同的汉学家,其研究涉及琴、砚、书、画、马、猿、春宫与悉昙等冷门,除了狄公案小说,他出版的著作先后有米芾《砚史》译本(向国外介绍中国古砚台历史及其功能)(北京,1938)、《琴道》(介绍中国古琴思想)(1940)、《嵇康及其琴赋》(介绍中国古代琴士及其思想)(东京,1941)、《东皋禅师集刊》(论证中国佛学对日本的影响)(重庆商务印书馆出版,1944)、《秘戏图考——明代春宫图,附论汉代到清代(公元前206——1644)中国的性生活》(论证中国古代房中术的正常性)(东京,1951)、《Siddham:中日梵文研究史》(那格浦尔,1956)、《〈棠阴比事〉:梨树下的两桩相似案件,一本13世纪法学及侦查教科书》(对中国古代案件诉讼的梳理)(莱顿,1956)、《中国绘画鉴赏——中国及日本以卷轴装裱为基础的传统绘画手法》(教西方人辨别中国书画文物真伪)(罗马,1958)、《书画说铃》译本(向西方人介绍清代书画鉴赏家陆时化的思想)(贝鲁特,1958)、《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为整理中国房中术著作)(莱顿,1961)、《中国长臂猿——中国动物传说札记》(莱顿,1967)(为考证中国古文献中的猿事)等;其三、他与水世芳的婚姻。由于对中国文化的强烈认同和沉迷,高罗佩一心想找一个有教养的中国女子终身为伴。经过他不懈努力地追求,终于如愿以偿,与同在荷兰驻中国大使馆的出身名门之后的水世芳小姐走进了婚姻殿堂。
高罗佩虽然生活经历丰富,但诸多以中国古代文化为主题的探索与研究却是他一生职业之外追求的核心,它们都显示了他对中华文化的热望,而这些热望或隐或现地展示着“道”对他思想的影响,而这些影响则主要体现在他对狄公案小说、琴道和阴阳之道的系统勾勒上。
二、高罗佩“道”的释解路径
“道”在中国无处不在,它全面渗透到中国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高罗佩对中国古代文化近乎照单全收的同时,他也不自觉地浸淫到了中国“道”的精髓。幸运的是,高罗佩以无意识的方式通过狄公案小说的撰写、中国古代阴阳之道的梳理和琴道对人影响的系统分析构建了他自己都不曾察觉的“道”的帝国。
(一)以“道”统领高罗佩思想的可及性
在中国古代,“道”意义的演变遵循着“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原则:从 “物”方面,“道”原指“道路”,“水流的通道”,后被演绎为“方向”、“方法”、“规律”、正义道德等; 从“身”方面,“道”原指“言语”,后来被引申为“道理”、“主张”,后变为一种思想体系。在 《道德经》(王弼本)中 “道”共出现 76 次,存在着上述多重意义。而所谓的道家最早承载着的诸多意义在经过东汉之后道教的宣扬与发展之后更是意义迭出。所幸的是关于它的释解被分成了道家与道教两支。
首先关于道家,虽然先秦有道家这个流派,而这一名称到汉代才出现。司马谈的《论六家之要指》首先提出“道家”一词。《汉书·艺文志》将其列为“九流十家”之一。道家学派发端于老子,更重要的是起源于《道德经》,经战国至汉又衍生出许多支派,比如黄老学派、杨朱学派、列子学派及庄子学派等。之后魏晋玄学、隋唐道家成为其发展的两个高峰。道家思想以“道”作为其哲学体系的核心范畴。“道”既可以是万物之源,也可以是万物存在之因。它既是本体论,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同时道家在解释具体客观世界时强调自然,肯定了客观世界本身的物质性、自生自成性和自在自为性。在政治方面道家主张清静无为;在道德方面,道家主张返璞归真;在人生观上道家认为人生在世应志向高远、胸怀开阔、知雄守雌;在审美上道家主张质朴、自然天成;在养生上道家“主张养形更要养神”[5]8。
道教诞生于东汉,它的发展受过其他宗教的干扰或者影响,但总的来说是连续性的。由零星的观点直至成为系统的教义,再经过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乃至明清民国五个阶段的推进才呈现为现代的面貌。“‘遵道贵德’是道教的基本教义,‘崇神拜仙’是道教的根本信仰,‘长生久视’是道教的理想目标,‘天道承负’是道教的报应观念”[6]128-136。以《道德真经》为核心的《道藏》文本是它的教义源泉,洞天福地宫观等是它的修行之所。道教“在信仰上是多神的、追求长生不死、重视实践力行、主张‘我命爱我不在天’”[6]200-206。作为一种信仰,道教的规约化与严肃化却促生了中国古代房中术、文学、音乐、建筑、绘画等的演进。作为土生土长的宗教,道教有虔诚的信徒、有自己的教团组织、有自己的宗教活动场所,还有自己的科教戒律。这里的“道”更多强调的是一定程度的归约性。因此从曹魏时代起它逐渐被纳入国家监控和管理的范围。
以“道”为统领的道家和道教思想都对中国养生、文学、艺术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弥漫其间让我们很难自知。无怪乎对中国文化有着天生兴趣的高罗佩对中国的研究都逃不过“道”的“干涉”。狄公案小说的撰写(其中相关人物、环境的爬梳)、中国古代阴阳之道的分析和琴道三方面使得我们梳理出了高罗佩对中国文化想象的轮廓。不同的是高罗佩对中国文化的想象有其自身的考虑与把控,他以自己独特的路径将道家思想和道教思想行为全融进了自己的汉学研究中,让我们国人不免汗颜。
(二)高罗佩“道”的释解路径
1. 狄公案小说与“道”:道家与道教因素的叠加
有鉴于当时中日市面上三流翻译作品充斥的乱象,高罗佩尝试创新性地撰写出一部中国传统的公案小说《迷宫案》。起初是吸引中日读者的注意,当尝试成功后,就出版了相关作品的英文本。他一生共写了16部狄公案小说。而这些小说也使得狄仁杰获得了“东方福尔摩斯”的殊荣。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内容和创作风格上与现代侦探小说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情节和刑事案例却获得了高罗佩的偏爱。由于是小说,所以不需要拘泥于准确的历史事实和文字记载,相应的高罗佩的创作只是忠于历史背景和中国古代生活的现实主义描写。至于序和内容提要以及对偶式小标题的运用是为了凸显该小说的东方韵味。而小说中的中国城市地图、中国古代人物山水插图,既是他学术研究和阅读中的积累,更是他对理想中中国形象的设定与创造。
通过人物和故事情节的设定,高罗佩使得道家与道教因素的叠加获得充分展现。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狄公是唐朝的一名政治家,是中国古代县令和儒家人士的典范。因此总是受到说书人、戏剧家和小说家的青睐。他的勘案技能、超人洞察力和公正执法众口相传。他既是侦探、审讯官员,又是为百姓伸冤的清官。作为中年男性文人,他总是一本正经。他反对奢华,保护幼弱,反对贪赃奉承。对于罪犯他毫不留情。现实世界中狄公有着坚定不移的儒家世界观,他坚信中国一切都比别国优越,鄙视外国人,尽孝至上,仇视佛教道家。但是这样一来,对于他的塑造太趋于扁平化。这不符合人自然的欲望,针对这种状况,“高罗佩在小说中把狄公写成了一个忠于家庭的、有学识的、具有艺术鉴赏力和有宗教信仰的人,从而弱化他的儒家思想,增加他的人情味”[7]13。有时他也会让狄公对作出的决定“缺乏信心”,看到美丽女子也会自然兴奋。这样一来在人物性格上狄公更顺应于道家的“自然”主张。在中国古代公案小说中罪犯来源于任何年龄、任何阶层,不分性别,但道教徒和和尚通常是代表。这很明显是对别家宗教的抑制。在狄公案小说中只有会巫术的道士才被高罗佩并置于典型的好色之徒、惯于耍政治手腕的人、鞑靼人等之间,他们才是高罗佩所贬抑的对象。这样看来高罗佩对道教采取的是中立的态度。此外为了使狄公的角色更为人接受,高罗佩为狄仁杰选配了三位夫人,虽然她们并不能参与断案、无权参与到狄仁杰的职业生涯中去,但是至少使忠君爱民几乎被神化的历史人物走下了神坛,拥有了家庭和私生活。此外道家及其明朝的个性张扬理念使得高罗佩又塑造了《铁钉案》的女主角陆陈氏、女典狱郭夫人、《御珠案》的主角武师紫兰小姐、《铜钟案》中的肖纯玉、西域妓女珠木奴、《四漆屏》中的縢夫人、柯夫人、《柳园图》中的梅夫人、蓝宝石、《黑狐狸》的名妓玉兰、《红阁子》中的当红名妓秋月等等。再则在环境设置上北京白云观常常成为他涉及道教小说的主要原型,其中小说《朝云观》即为此类代表,道家(教)的太极图也成为该案件破案的核心线索。
总之,出于对中国文化的喜爱,在纠正东方主义中存在的中国负面形象的同时,他对狄公案小说的撰写夹杂了太多的想象。不意之间渗透力极强的“道”的元素充盈其间,让我们不得不诧异于高罗佩通过公案小说传递“道”意象的精彩。
2. 琴道与知识分子生活之道:养心之道
高罗佩曾将自己的书房命名为“崇明阁”,言外之意明朝的诸多现象对他影响颇深。明朝能够吸引高罗佩就在于当时知识分子强调个性追求欲望的张扬与拔高。相应地与知识分子紧密相连的琴也进入了高罗佩的研究视野。不经意地高罗佩获得了知识分子生活之道、琴道的内部意蕴。
高罗佩在《琴道》一作中,除了对儒家思想对琴道思想的影响做了系统的阐释之外,高罗佩也对道家思想的影响进行了简单的阐释。
在琴道的定义上,高罗佩认为琴(lute)高雅古典的意义近似某种宗教情结,而道则有诸多解释比如“doctrine”、“way”、“ideology”等。由此琴道更合适的译文“ideology of the lute”则是“the inner significance of the lute and how to apply this in order to find in the lute a means for reaching enlightment…”[8]35-36。在这里虽然高罗佩未给出比较明确的定义,但是他尝试性的解释了道家思想是如何融入琴的世界的。“琴道就是在强调琴乐与俗乐之间差异的过程中,建立起来并不断发展,最终形成了一套独立的思想体系”[9]41。
首先琴的尺寸和构造代表着构成宇宙的要素。中空的构造奏出虚无之音,这使得演奏者的心灵与“道”融为一体。鼓琴地点和方式的严格要求与宗教仪式有惊人的相似。鼓琴之地最好远离尘嚣,周围最好要有森林溪流,溪边要有鸟雁鸣叫相和。
同时“琴曲主题内容中具有道教色彩的琴曲是最多的”[9]87。这些琴曲带领抚琴者与聆听者共同踏入神秘之旅。最重要的是它们使弹奏者的心灵超越尘世的牵绊,逐渐达到仙人居住的神秘天界,并永恒长寿。列子和庄子的文章作为琴曲的题目更显示出道家的超然境界。
其次,琴道以阶层性定位了本身的高雅,它“通过节制人们欲望的功能,对于每一个欲想成为儒家学派中完美的政治家和统治者即圣人君子提供了一个再合适不过的工具”(…through its capacity for restraining human passions, was a suitable instrument for everyone desiring to become the ideal statesmen and ruler of the Confucianist school of thought, the Superior Man, the Chuntzu.)[8]43。“控制低俗欲望、驱逐邪恶,重新获得本真”是连接道教和儒教最重要的纽带之一[9]42。但是道家与儒家思想的理解截然不同。道家以宏观的视域,以宇宙为着眼点,强调个人道与天道的统一,通过舍得、“无为”与“朴”,通过自省、坐禅获得生命初始的宁静。这些过程的尝试一般被称为养心(nurturing the spiritual life)。
再则“鼓琴还是一种洁净身体的方法,可以使鼓琴者祛除疾病,获得长寿”[9]44。禁食和练气是道教著作中常提到的方法。在与其它六艺的比对中,琴道为上,因为它不只是一种方法,还是一条通往智慧的道路。在高罗佩看来,道家思想是琴道发展演变的主导因素,“(抚琴的)文人接受那些道家的学说,因为他们既不抵触传统的理想,也不排斥古琴至上的地位”[9]46。
此外,高罗佩还认为,“道家因素占据的优势地位依然使得琴道受到了异域文化的影响,只是这种影响不至于损害到古琴的圣洁。这些异域的因素主要来自佛教”[9]47。言外之意,道教因素是佛教因素涉入的主导原因。
总之,琴道更多呈现的是道家与道教色彩,高罗佩却也无意地指涉了这一点,而且还给予了相对合理的解释。虽然知识分子翻越不了儒家思想的藩篱,但是道的思想却赋予了他们超脱的勇气。琴的高雅为知识分子的生活之道提供了出口与途径,相应地琴道的养心之内核也完全融入了知识分子的生活。
3. 阴阳之道:养生之道
(1)研究的缘起
高罗佩的阴阳之道研究,实际源自小说的创作。1950年,高罗佩的小说《迷宫案》准备出日文版时,出版商要求以裸女画为封面,而高罗佩认为这种做法绝非中国传统,只肯用中国古代版画,双方僵持不下。为了证明这一点,他分别致函日本、中国几十家古董商,讯问有无明代木刻裸体画像,结果上海商号说他们的顾客有,可供临摹,京都的古董店确有明代木刻册页的原本刻版,即一套二十四幅的彩印《花营锦阵》,乃万历年间刊行刻工颇为精细的“秘戏图册”,这引起了他对中国传统社会两性生活的兴趣。高罗佩开始收集汉初至明末的有关古籍,特别是道家的房中术和历代描写男女关系的诗歌小说,从民间得到不少佚书和手抄本,经校勘整理,在禁锢保守的50年代,他自费重印了50套。
高罗佩自言,自己有《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两本书的写作计划是出于“艺术或社会学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到西方有关中国性文化的新老著作都不能使自己满意,再加上中国清代以来关于性的虚情矫饰,使得自己履行双重职责“除去使人们得到这些稀有的艺术资料之外,还必须纠正外界对中国古代性生活的误解”[10]4。
(2)阴阳之道与道教的勾连:养生之道
阴阳之道现在被称为房中术,古称为“阴道”,该种指称最早见于西汉的房中书。《汉书·艺文志》在“房中”标题下列了八部性典即《容成阴道》、《务成子阴道》、《尧舜阴道》、《汤盘庚阴道》等。《秘戏图考》和《中国古代房内考》两本书的主题皆为阴阳之道。
《秘戏图考》是1951年高罗佩在担任荷兰驻日参赞时作为私人出版物用蜡纸手印发表的。该书分三卷,各卷裱装成册,封面有作者中文题书名。卷一为正文“明代的春宫套色版画——附论汉代至清代的中国性生活”,用英文撰写,分“性文献的历史概览”、“春宫画简史”和“花营锦阵注译”卷后附录《中国的性术语》和索引;卷二《秘书十种》用中文撰写,它是卷一的附卷,它收录了卷一所征引的若干中文秘籍的原文;卷三《花营锦阵》系一部春宫画册,是作者用自己收藏的明代印版按中国传统的制作方法印制的,尺寸与式样均与明代原画相同。从版印的数量及插画的尺度来看对色情艺术的鉴赏成为核心。在《秘戏图考》出版后,由于新材料的获得、一些观点需要修正,再加上出版商的建议,高罗佩又于1961年出版了《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该书将阴阳之道纳入了更广阔的历史框架下进行分析。刨除掉对套色版画与色情艺术的关注,它将文学、宗教习俗、家庭等设置成参照对象,这明确增加了其学术意味与性科学普及色彩。相应地此书面向广大读者,强调阴阳之道要以爱情为核心,反对过分的纯肉欲之爱,对性行为进行严格区分,并严格控制插画与行为上的限度。
道家和道教思想奠基文本《道德经》强调“道”为不死的谷神,谷神既为“玄牝”,即为玄之又玄的女性生殖器,即为众妙之门。同时“德”之核心为守雌,作天下之牝,所以有“牝恒以静胜牡。为其静也故宜为下。”这更奠定了阴阳之道与“道”的紧密联系,即“节欲”、“保气”、“保精” 和“养生”。高罗佩认为,“虽然房中术以增进性侣双方的健康为目的,注意性行为与后代生育的关系,但道家方士不久开始注重养阳方法,而完全无视妇女健康和忽略性交的深层意义,即孩子的孕育。道家的炼丹士把房中术看成是延年益寿的方法之一,最终目标则是长生不老。”[11]17言外之意起初阶段道家方士倒是以正确的姿态对待阴阳之道的,但是随着女性逐渐成为房中术的掌管者与性知识的传授者,道家的炼丹士把女性的阴气视为可以吸取能量的容器。高罗佩称这种阴阳之道为性榨取,之后由于李约瑟的建议,在《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中删去了这种提法。六朝时期由于本身的求仙得道倾向,加上房中术功能的夸大,再加上儒家的口诛笔伐房中术逐渐式微。但是“隋唐之时佛教密宗之仪轨传来中国交媾觉悟之说与道家合气成仙之旨融洽为一”[11]19。到了宋朝理学的烟雾开始弥漫房中术,房中文几乎不再被提及。明末文人骚客避宦官之势身居江南,相关阴阳之道之书亦复兴。到清朝儒者将此类书深藏不宣后竟遭毁禁之厄。由此阴阳之道的养生之路也是颠簸起伏。
庆幸的是高罗佩以他对中国文化的深沉之爱,或者说痴恋,超越了语言的障碍,以自己独特的喜好为中国性文化史描上了如椽一笔。
总之,无论是畅销的狄公案小说、养心的琴道还是养生的阴阳之道都在高罗佩笔下得到了系统的梳理与阐释,这些都是他对中国文化的释解路径,而“道”却隐隐约约在其中若隐若现,这也使得他对中国道文化的想象与释解充满了谬误。虽然他对中国文化的热忱推动了“道”文化在世界传播之实,但是想象毕竟是想象,问题也随之浮现。
三、释解中的问题
(一)狄公案小说中“道”因素的评论
高罗佩的狄公案系列小说“借用西方流行文学形式、借鉴中西流行文学叙事手段,还努力充实故事中所涉及的各种人物,这些带有中国文化传统特色和西方文化现代因素的形象通过狄公案小说流传西方,使西方读者得以了解高罗佩心目中的中国文化和中国人”[12]165。狄仁杰虽然被塑造得更人性化了一点,少了儒家的严厉与激进,虽然诸多女性角色(包括狄仁杰三位夫人和其他多样化的女性角色)被配置得中规中矩,虽然道教徒也被放在更中立的视角来看待,虽然白元观总被用来作为故事的场景,但是“道教”和道家思想都不是他小说中的主导因素,他们散见于狄公案各部小说之中。德克·布德认为,“中国人不以宗教观念和宗教活动为生活中最重要、最迷人的部分……中国文化的精神基础是伦理(特别是儒家伦理)不是宗教(至少不是正规的有组织的那一类宗教)……中国文化与其他主要文化的大多数,有根本的重要的不同”[13]293-294。高旭东也认为“(以西人视角来看)中国文人人生观的根底就不是宗教的,而是伦理的和审美的。”[14]184言外之意,在西方视域中中国的宗教很模糊,根本不入西方之流。影响最深历时最久的道教虽是中国本土的最接地气的宗教,但它与道家的关系是模糊相交的,它们大多是伦理和审美的限定。无怪乎高罗佩的狄公案小说中有关道的因素即隐晦又零碎。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情有可原的。
(二)琴道释解中的问题
对于高罗佩有关琴道的描述,国内外更多的是赞同与解释,但是有无缺陷,相关论著很是欠缺,只见于李美燕《琴道与美学》一书。李美燕认为,高罗佩所谓琴道定义的模糊性“原因在于中国的艺术精神是由生命的学问所开出,所重视者是实践的智慧,而不是知识的定义”[15]49。而且高罗佩强调以哲学与炼金术作为琴道的基础,“是对道家思想不相应的曲解,如以其所言,彼所指者应是道家学说以呼吸、吐纳、服食、养身等以求延年益寿、长生不老之术,然而这既与西方的炼金术不同,亦与中国的琴道无关”[15]52。事实上这是李美燕对高罗佩的曲解。高罗佩的原本意图是为了说明炼金术与琴道目的的一致性,李美燕重心却是为了强调两者途径的一致性。另外,李美燕认为“抚琴以养生的观念应从气的观点切入,而高罗佩对此并无体认,反而混淆了道家与道教的区别”[15]52在此李美燕虽然指出了高罗佩在此方面的疏漏,但具体如何从气的观点切入,也是不甚了了。
对于道家的音乐观,张萍《高罗佩:沟通中西文化的使者》一书中提到它是“淡兮其无味”、自然无为的“大音希声”音乐观。“高罗佩注意到了儒道对古琴的不同影响,但没有抓住儒道音乐馆在‘淡和’概念中的融合”[12]246。遗憾的是,在之前对道家音乐观描述时,张萍却认为“儒家对音乐艺术之美的忽视和道家对音乐艺术魅力的反对在这里倒是殊途同归”[12]242,这里指的是“五声”、“六律”。这样来说,前提与结论明显相抵牾,要么是论证有问题,要么是语言表述上有问题。毕竟道家与道教并非反对“五声”、“六律”,而是反对“有为”的、儒家繁琐的礼乐。综上所述,高罗佩所提到的琴道与道家思想的联系更多的是概念上的抽取,至于琴与《道德经》论述的希声、抚琴与道教的仪式、演奏者的灵魂如何与“道”合一、演奏者如何祛病等等这些具体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作为汉学家来讲,能对中国古琴有如此深入的体认,实属不易。
(三)阴阳之道释解上的问题
高罗佩由于狄公案小说出版封面的设计而转入对中国人阴阳之道的剖解与点评纯粹是无意,谁料无意种柳却成荫。高罗佩的客观贡献包括对中国古代性观念的整体把握和分析、对中国古代阴阳之道文献发展过程的梳理、对中国宗教与中国古代性观念发展、性文献流传之间关系的分析、女性地位的探讨等等。这些分析与探讨都与道家与道教思想紧密相关。
高罗佩虽然在《中国房内考》中缓和了他对房中术的态度,但是他对道教炼丹士以延年益寿为目的处置女性的深层影响持有怀疑态度。而且他还将他的阴阳之道的研究应用到了狄公案小说的创作中。此外就目前的考古挖掘及文献考证来看,中印之间佛道在房中秘上的交互影响并不是如高罗佩所述的印度房中术影响了道教的房中术,李零、江晓原[16]附录对高罗佩的上述说法表示了一些保留意见。
四、结论
基于对中国的主观想象,高罗佩致力于对中国文化的保存和传播。他由狄公案系列小说的撰写越界到中国琴道的研究、中国阴阳之道的研究都是以“道”为核心展开的文化实践活动。张萍认为我国目前进行的文化交流主要存在着“恒古模式、硬推模式、猎奇模式和技术模式四种模式”[12]329-330。而这四种模式存在着诸多的失误与不足,导致的结果就是“西方世界对中国文化充满了过时的、陈腐的甚至是错误的理解”[12]331。而作为华人女婿的高罗佩却用“搭车”手段(比如搭国外流行的侦探小说之车,融入更多的中国文化元素)、“渐进”手段(比如把握中西文化对接的分寸,弱化中国的鬼神文化)、“变通”手段(比如对狄公案小说变通的文化翻译策略)和“雅俗共举”手段(比如对琴道文化与阴阳之道文化的梳理与阐释)等。可喜的是这些手段再加上他传播内容的聚焦性即以“道”统领琴道、阴阳之道、狄公案小说中的“道”,为中国文化的传播客观上提供了某种借鉴。至于这些因素旅行到别国之后如何生根发芽,这将是未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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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晓黎]
Imagination and Spread:Interpretation of Gao Luo-pei’s Taoist Thought
WEN Jun-chao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Xuchang College, Xuchang 461000,China)
The main cause in Chinese culture learner Gao Luo-pei’s whole life is to study and spread Chinese culture. His infatuated love to China makes him cover a broad scope of Chinese culture, including zither, ink stone, calligraphy, painting, horse, ape, pornography, and so on, among which the three aspects of the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zither playing and sexology are the core he studies. All this relies on his imagination and interpretation of Chinese Taos and Taoist thought. His elaboration of the Celebrated Cases of Judge Dee shows his superposition of Chinese Taoism and Taoist factors: his classification of zither playing shows his exhumation of the spirit of the ancient Chinese intellectuals’ health keeping: and his research of Yin-Yang Thought shows his consideration on the ancient Chinese health thought. However, in his interpretations there are many detailed errors.
Gao Luo-pei(Robert.Hans.van. Gulic); zither playing; Yin-Yang Thought; imagination; spread
2015-06-24 基金项目: 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人自译《道德经》翻译行为研究”(2014-zd-030);许昌学院科研项目(文科)“汉学家高罗佩道家思想释解研究”(2014010)
温军超(1979-),男,河南西平人,许昌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英语语言文化教研室主任,研究方向:典籍翻译。
1671-5977(2015)03-00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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