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关系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探析
2015-02-07吴静文
吴静文
兰州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社会工作是根据一定的价值理念帮助有困难的人走出困境的活动,首要的职能就是助人。如何建立专业的助人关系以及怎样维持这种专业关系是社会工作者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区别于西方社会,中国传统的人际交往模式是基于血缘关系下的差序格局交往模式,中国社会是一种以人际关系为基础的人情社会。在此基础上,人们传统的求助模式也是建立在人际交往基础上,以家庭、朋友为核心的模式。这种传统文化对于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也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不能照搬西方社会工作伦理准则和要求。
一、专业关系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境
社会工作作为专业的助人服务活动,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指导其实务过程的伦理价值体系,是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行为指南和实施成效评估的标准。然而,在具体的服务过程中,由于地域文化、价值观念、利益主体的差异,或者有两种以上的道德观念和伦理价值存在的情况下,工作者通常会因面临两难的抉择而陷入矛盾,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伦理困境。尤其在中国本土化的情境下,由于中国不同于西方的文化背景,建立专业关系的过程中会出现种种难以解决的困境。
(一)社会工作行业制度信任的缺乏
卢曼根据信任产生的来源不同,将其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人际信任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的基础上,来源于人与人之间相互熟悉的程度;而制度信任建立在人与人交往中受到规范准则制约的基础上,来源于对理性和普遍的制度的正面预期。在西方理性主义的制度下,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是两个具体个体之间的关系,而是社会工作制度之下两个角色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抽象出来而具有普遍的形式。社会工作传入中国仅仅只有二三十年的时间,价值观念、行业规范、伦理准则、实务操作指南、督导制度等核心的规范准则都没有建立起来,社会工作在中国社会里还没有得到普遍的认识和了解,社会工作行业缺乏普遍的行业信任的基础。
(二)差序格局下传统交往模式对人际信任的影响
费孝通对于中国传统社会进行详细的观察后提出了“差序格局”概念,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①。差序格局是中国传统伦理中人际关系的基本模式,中国人习惯上将自己交往的人按亲疏远近分成向外扩散的圆圈,把一部分成为自己人,另一部分人成为外人,对自己人充分信任,对外人崇尚礼仪。按照卢曼的分类,中国的信任文化显然是以感情联系为纽带的人际信任。中国传统文化中所提倡的信任建立在个人道德约束的基础上。而在这种文化传统中所建立的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必然不会等同于西方社会工作纯粹的专业关系。
(三)双重关系引起的专业界限模糊
双重关系是指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除了与当事人建立专业上的关系外还可能存在另外一些社会关系,比如朋友关系,邻里关系,师生关系,商业关系等。双重关系会引起工作者与当事人之间专业界限的模糊。产生以下危害:①侵害并扭曲了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关系的本质,会造成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冲突;②双重关系还会影响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判断能力和公正性,给工作者和当事人带来双方面的伤害。③服务对象还会将社会工作者作为资源纳入到自己建立的人脉体系中,对工作者会产生超越专业关系的其他角色期待,而这种期待工作者可能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满足服务对象。
然而,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本土化的情境下,双重关系都是不可避免的,让工作者完全将专业关系和其他关系区分开来也是不太现实的。由于我国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不完善,社会工作角色不明确,加上传统助人和求助方式的影响,服务对象往往会对工作者产生专业角色之外其他角色的期待。双重关系成为建立专业关系过程中要面临的一个主要伦理困境。也有很多学者认为双重关系的建立在社会工作实务的开展过程中是十分必要的。
二、专业关系在中国的本土化建设
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同的社会工作者对专业关系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建立专业关系的方法也不相同。专业关系的建立如何适应本土性文化始终是一个重要议题。笔者根据以上分析,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关系建立的标准化流程,明确专业界限
第一,工作者对专业关系的自我评估。工作者要对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进行评估。若发生专业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首先应当判断该种关系是否会对服务对象造成潜在的伤害或影响。如果存在这种潜在的伤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结束双重关系。反之,若这种双重关系有利于促进服务的展,则可以适当保留。
第二,设定建立专业关系的目标。工作者应与服务对象一起设定建立专业的目标。所有的服务都应该符合这个目标,符合服务对象的利益。工作者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应对不符合目标的行为有一定的敏感性。
第三,工作者应与服务对象及时沟通,尊重案主自决权。对于关系到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每一个决定,工作者都应该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获取其之情同意。信任的前提是沟通,工作者只有及时沟通,向服务对象解释清楚每一个决定所会产生的影响,才能获得服务对象的信任。
(二)促进社会工作行业的发展,建立制度信任
近些年伴随着各项国家政策的出台,社会工作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但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问题,各项行业制度尚不明确,伦理规范尚未形成,这极大的影响了社会工作行业制度信任的建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第一,制定并完善我国的社会工作伦理守则。我国现有的《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社会工作者守则》仅从职业道德、专业修养、工作规范几个方面对社会工作者的从业行为进行了原则上的规范,制定时间较早,内容抽象,对于具体的实务工作领域没有进行详细的说明。社会工作伦理守则作为社会工作者的从业指南,在规定专业职责、提供价值标准、奠定行业基础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建立符合我国具体国情并具有操作性的伦理守则迫在眉睫。
第二,加强对社会工作行业的宣传。社会工作者在建立专业关系过程中所遇到的伦理难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社会工作行业发展不完善,服务对象对社会工作运作方式及社会工作者本身不了解造成的。社会整体对医疗行业以及医生这个职业有着较高的认知度,患者长期与医生保持密切私人关系的现象并不常见。因此,当社会工作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社会上获得一定的认可度的时候,在建立专业关系方面所遇到的伦理困境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在现阶段,大力发展社会工作行业的同时,加强对社会工作助人模式及社会工作者的宣传不失为一个有效的方法。
[ 注 释 ]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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