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杨立三因时制宜造“饻”字
2015-02-06窦孝鹏
◎窦孝鹏
在我国《汉语大词典》《现代汉语词典》《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大词典》里,都收录了一个字:饻。此字读音为“西”或者“系”,是老解放区曾用过的一种计算货币的单位,一饻等于若干种实物价格的总和。你可知道它是谁创造的吗?就是八路军后勤部长杨立三。
“饻”字诞生于抗日战争最艰苦的1942年。从1941年开始,日军频繁的“扫荡”和残酷的“三光”政策,严重地摧残了根据地的经济基础。再加上连年的大旱和大面积的蝗灾,农业歉收,导致粮食价格直线上升,各种供应标准已远远买不到需要的实物。虽然后勤部也想办法给军工厂的工人们涨了两次工资,但工资的增长赶不上物价上涨,造成了部分工人的情绪波动,影响了生产任务的完成。
为了保障大家的生活,杨立三作为八路军的管家人,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后,决定将以货币为单位计发工资和津贴的办法改为以实物为单位来计算。这个“实物”他们选择了小米,各种费用都用小米的数量来表示。后来,从部队到地方,几乎都以小米为标准来计算经费,如养一个军人需要2200斤小米,一发炮弹需要800斤小米等。这时,就需要有一个单位来计量实物,于是,杨立三就创造出了“食”“衣”相加的“饻”字。
一个“饻”应该含多少实物呢?经过大家的计算和实验,最后统一为一饻包括中等小米2斤,中等小麦2斤,食油5钱,盐5钱,中等土白布1方尺,中等家用煤1斤半。一个“饻”节约一点用,可供三口之家一日的生活费。
用“饻”计发工资津贴的办法是:发工资时,先按驻地各种实物每月15日中午时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每饻的值,再算出每人应得的工资,折算后发给个人。
以“饻”计发工资的办法受到了工人们的欢迎,尤其一些带家属的技术工人生活有了保障,工作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这种开始用以计发军工厂工资的做法,后来也被推广运用到了军费的计算方法上。国家财政部原副部长、当年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子和在《晋冀鲁豫边区财政简史》一书中写道:
1943年后,由于物价上涨了三倍多,为了稳定军事供应,军费改按菜金和公杂费所需几种主要实物折合一种‘实物分’,也叫‘饻’(是八路军前方总后勤部部长杨立三同志创造的一个字),按月领发军费,按当月之‘实物分’中所包含的几种实物市价加起来综合计算。这种‘实物分’制,一直到1950年物价稳定后才取消。
杨立三以他的聪明才智,不但有效地解决了物价飞涨给大家生活带来的困难,全力保障了后勤供应,而且为人民军队的财务工作增加了丰富的内容,为党的政策增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