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四个全面”的三个关键词
2015-02-06□方涛
□ 方 涛
把握“四个全面”的三个关键词
□ 方 涛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党的执政理念、执政方略的创新,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完整理解“四个全面”,须重点把握好三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协调”
所谓“协调”,意指通过调整内在的比例、顺序和结构,使之配合适宜。具体讲,就是把握“四个全面”的内在关系,使各个方面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要做到“协调”,首先必须正确处理“四个全面”之间的内在关系。
“四个全面”之间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一环紧扣一环,相互嵌入,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统一体。其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与后三个“全面”是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的关系。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路径、关键一招和强大动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可靠保障,要求以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推进前三个“全面”,都离不开党的有力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对改革和法治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第二个关键词:“推进”
“推进”一词,意指将一项工作向前推动一步。从时态上讲,“推进”是进行时,尚未完成。之所以强调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就是因为这几个方面的任务尚未完成,还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继续努力,攻坚克难。
就全面小康情况看,尚有不少短板和瓶颈。比如,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行业、部门收入分配不够合理,等等。可以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到了决定性阶段。
就改革情形看,中国的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仅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已难以奏效,必须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这就要求,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既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又勇于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攻克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
就法治建设情况看,还存在许多同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等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加以解决。
就从严治党情况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紧制度的笼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决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从严治党取得重要进展。巩固这些成果,防止出现反弹,必须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个关键词:“全面”
“四个全面”,都有“全面”一词,这是点睛之笔。“全面”有三个层面的内涵:一是在主体上全覆盖,二是在内容上不留空白、盲区,三是在力度、广度和深度上全力以赴,一以贯之。“四个全面”,彰显了党中央的坚定决心、使命担当和政治勇气。具体而言,“四个全面”对应的内涵又有所不同。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于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大正式提出。相比一般的小康,全面小康惠及的群体更广;内容更加全面,不仅是经济上协调性增强、注重质量,而且在文化、社会、民主、法治等方面也有具体标准;水平更高,不仅满足于解决温饱,而且追求有尊严的生活。
全面深化改革,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突出表现在理论和实践的紧密结合上。既从思想建党的角度强调了统一全党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又从实践角度要求严格落实党章党规要求、严明政治组织纪律,最终扎紧制度的笼子。全面从严治党继承和发展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内容,同时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