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中有“法” 教无定“法”贵在得“法”
2015-02-02黄美勤
黄美勤
关键词:水平二;篮球;单、双手投准;教学反思
中图分类号:G62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4)11-0019-02
2014年10月15~17日,浙江省中小学体育与健康“疑难问题解决”专题研训暨长三角体育特级教师教学研讨活动在嘉兴举办,我有幸承担了此次展示课的任务。虽然承担展示课是“磨心”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中,对我来说,是学习的机会、体验的机会、成长的机会。在上完课后,生成一些感悟,希望能与各位同仁共勉!
一、突出“学为中心”
本课突出“学为中心”,在课堂教学中注重实施“技术-能力-体能”相融合与协调发展的教学理念。通过区域性的投准,让学生建立投准的自信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中来,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充分感受体育课堂的乐趣、教学形式的有趣,以及更进一步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课中亮点呈现
1.教中有“法”
所谓教中有“法”是指“理念”心中有,教学有依据。在本次课的课堂教学中,始终注重实施“技术-能力-体能”相融合与协调发展的教学理念,紧紧围绕“技术重在操练、能力重在应用、体能重在无痕”三方面展开教学。整堂课以初步掌握单手肩上持球与双手胸前持球投准为载体,学生的反应、灵敏、移动、合作能力的提升为基础,反复的投准练习来提高体能为核心,达到技术、能力、体能协同发展。
2.教无定“法”
所谓教无定“法”是指“教法”无固定,教学要灵活。整堂课中通过由近到远的投准目标让学生进行反复地投准练习,但不是简单枯燥的重复练习,而是有变化、有层次、有梯度、有挑战的练习,学生没有感觉枯燥、乏味。当在挑战中得到成功体验时,充分感受到运动带来的成功感与快乐。
3.贵在得“法”
所谓贵在得“法”是指“方法”巧运用,学生展个性。整堂课以区域为投准目标,而不是用点来设置投准目标,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大大增强了学生学习投准的积极性,为学生乐学、爱学、促学奠定基础。
三、课中不足
1.先备条件不足。因借班上课,教师对学生的基础不甚了解。在备学生方面,虽然在课前对学生做了初步的了解以及问题的预设,但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发现,学生上肢力量的大小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导致部分学生在远距离投准时无法达到预定的投准目标。如果事先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在布置场地的过程中设置有坡度的投过线,这样可以进行差异性教学,更能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
2.语言提炼不够。在教学预设中,力求做到精讲多练,但在实施过程中,因怕学生听不清,讲着讲着就多了。如果语言能够再精炼一些,学生的学习效率自然会相应提高。
3.评价方式单一。对学生的评价缺乏多样化,在今后的教学中需下功夫,力求做到简明、到位,让评价语言成为师生交流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