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时代记者在案件报道中的责任

2015-02-02刘涛

采写编 2014年4期
关键词:新闻报道舆论司法

刘涛

近年来,各种不同类型的司法案件在大众视线中出现的频率在不断增加,比如云南“躲猫猫”事件,杭州飙车案、邓玉娇案,以及去年刚刚宣判的“药家鑫激情杀人案”等。这些案件背后往往直接、尖锐的反应出社会现实和社会矛盾,触及了人性和道德底线,但其最终受到广泛关注除了因为事件本身意义重大外,这和媒体的强烈关注以及广泛频繁地报道是分不开的。那么新闻记者作为现代社会的瞭望者,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传播者,应对自己承担的社会角色及履行的历史使命有充分的自觉,在案件的报道过程中勇于并且善于承担起一份重重的社会责任。

责任之一——及时客观报道,还原事件真实

对于媒体是否应该对司法案件进行报道和评论的讨论由来已久,对于“媒介审判”的讨论也越来越深入。“媒介审判”原是西方新闻法制领域的一个概念,意指新闻报道超越法律规定,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一些国家通过法律或者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禁止和防范这类行为。在我国,公民的这种知情权和表达权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大众媒介实现的,也就是说记者成为了公众表达自由的代理人,获得了监督公共事务的正当性,“能够较为有效的消弭公众对于司法机关及其权力实施中所存在的隔阂和怀疑心理,增强公众对司法公众的认同和信任。”因此,新闻传播与司法的最终价值都在于追求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媒介有权利也有责任使司法过程更多的处于公共权威的制约之下,帮助司法摆脱外势力的干扰,这也正是现代司法理念多倡导的“透明公正”的主旨所在。

因此,记者在案件报道过程中,不仅担负着维护公民知情权和保证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的责任,而且还应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通过及时、真实、准确的新闻报道消除司法案件带给人们的负面情绪,还原新闻真实,维护社会稳定,让大众看到我国司法机关公正、合法处理案件的能力以及为民当家作主的决心。

责任之二——严谨理性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客观与平衡一直是新闻记者报道新闻时要遵循的最基本原则,传统媒体具有严格的把关人机制,新闻发布前会经过重重过滤才能到达受众,以保证新闻的真实严谨。尤其是在报道网络热议案件时,更应表现出专业记者与普通网友的差别。

首先,由于新媒体中的信息主要由民众个人发出,信息量极大但真假难辨,当信息源缺乏或者某些记者缺乏职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并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就把网络中的消息发布于传统媒体时,就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丧失其公信力。在报道中记者应牢记自己就是代替公众前往事发现场,接触新闻事件当事人,并将真相及其代表的意义呈现于公众面前。

其次,网络舆论易将犯罪嫌疑人“妖魔化”或是“弱者化”。前者一般发生在当事件中存在强烈的社会身份冲突时,如当事人一方是政府官员或富人,另一方是弱势群体,网民非理智的“刻板印象”则会使舆论抛开事实真相而偏向弱势群体,把犯罪嫌疑人妖魔化,用“灭绝人性”、“罪不容诛”等词语来形容其罪行,形成一种齐声挞伐的舆论氛围,从而形成道德审判。后者“弱者化”常发生在对弱势群体凶手的报道中,无论是通过网络爆料还是传统媒体的深度调查,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呈现为社会不公、制度缺陷之下的弱者,网民和记者关注的重点就会放在凶手性格、家庭经历、生活空间、令人同情的不济命运等各个方面,凶手在记者的笔下呈现出重情义、刚烈、敢做敢为的特点,使得夺取他人性命的重大犯罪行为得到普遍同情。从某种程度上设置了“报复合理”的逻辑,赋予了滥杀无辜一种道义基础。在这样的逻辑之下,因遭受不公、经受磨难而危害他人生命的行为所承受的道德指责大大减轻,甚至同情盖过批判,这已经与媒体推动制度完善、社会进步的初衷大相径庭。

当面对以上两种舆论倾向时,记者有责任通过客观、平衡的报道使之起到舆论整合器、舆论校正器和舆论缓冲器的重要作用,不仅可以用较为客观的态度报道事件的发生、发展,而且可以为专家学者、媒体人、读者、网友提供了发表观点的平台,对事件进行深度加工,旁征博引,为受众提供了多角度的思考方式,引导受众回归理性,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舆论的癫狂。

再次,由于传媒竞争非常激烈,为赢得大众的眼球,记者在报道的时候会把公众想看的、想知道的都考虑进去,盲目炒作,甚至大量渲染暴力、色情等迎合大众口味的新闻充斥法治新闻报道空间,成为商业化媒体提高发行量的手段之一。在这样的考虑因素下,就会容易丧失新闻报道的立场,丧失报道的客观性,这不仅违反了媒介应承担的从事高品位传播的社会责任,而且极容易干扰正常的司法活动。不仅不同于舆论监督,而且假借之名玷污了舆论监督。

责任之三——以人为本报道,促进社会和谐

查尔斯·达纳曾说过:无论什么时候,我们不要忘了,记者“是受着新闻业者方面的道德要求和一般社会之道德要求的二重束缚的……缺乏这种道德感的人,是不能制作为社会多数人所欢迎的有价值的新闻记事的。”所以,新闻从业者要做个有道德的社会人,再进一步要做个有道德的职业人。

2010年3月23日,福建省南平市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件,一位40多岁的盲人持刀沿学校周边路上一路砍杀,造成8死5重伤的惨剧并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影响很大。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在南平实小复课当天有这么一段采访报道,“一位家长说:我们今天还送孩子来上学,是因为我们认为这起凶杀案事发偶然,我们还是相信学校、相信政府、相信社会的。”从这则报道中可以看出记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良苦用心,没有细致地展现受难者的惨状,过多地描绘灾难现场,描绘过程细节,挖掘事件背景,却给予了学生、家长、观众、社会充分的人文关怀,减轻了未成年人的心灵创伤,给人以信心,给人以希望。在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环境中, 愈来愈要求新闻工作者不仅要当好信息的传播者, 同时也要成为人文关怀的具体实践者, 毫不动摇地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 作为评判新闻报道成功与否的价值标准。

(作者单位:皇岛市广播电视台)

猜你喜欢

新闻报道舆论司法
AR技术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运用研究
中国时政新闻报道中委婉语的语篇功能
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忠实履职
做自己的支配者
我国法治新闻报道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美国在舆论重压下﹃援助印度﹄
网络司法拍卖如何更具公信力
地方电视台时政新闻报道的创新思路探究
阿桑奇突然被捕引爆舆论
英国司法周开幕 系中国法院首次举行国别司法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