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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及金融支持分析

2015-01-31陈学斌

知与行 2015年5期
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金融支持改革

陈学斌,谭 伟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金融研究处,哈尔滨 150036)



龙江发展智库

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及金融支持分析

陈学斌,谭伟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 金融研究处,哈尔滨 150036)

[摘要]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与预期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不仅受煤炭市场低迷等外部因素影响,更与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以及结构性矛盾有关。国有煤炭企业改革要破除自身发展存在的各种束缚,而改革过程中产生的融资需求则需要外部力量、特别是金融机构给予强力支持。目前,煤炭行业整体低迷及复苏前景悲观,严重制约金融机构对国有煤炭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和国有煤炭企业发展产生的资金需求,加大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力度,提供多元化、长期性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助力全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向纵深推进。

[关键词]国有煤炭企业;改革;金融支持

黑龙江省是资源大省,煤炭、森林、石油等行业对全省经济的贡献率曾达到50%,为我国的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其中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城已累计贡献原煤达29.2亿吨。伴随着长期开采,黑龙江省面临煤炭资源枯竭的境地,煤炭企业、特别是国有煤炭企业转型被提上日程[1]。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推动下,以龙煤集团和四大煤城矿业公司为首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转型发展之路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速下降,投资放缓,传统产业需求乏力,加上内部人员包袱过重,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重新面临着生存困境。因此,进一步探索国有煤炭企业改革路径,同时更好地激发金融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的支持作用,对于优化龙江经济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缓解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扶、援、改”三轮驱动,国有煤企改革初见成效

近年来,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煤炭行业生存发展问题,把国有煤企改革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事宜加以推进,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帮扶、援助和改革措施,三轮驱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帮扶解困机制初步形成,支持政策陆续出台

2015年9月,黑龙江省政府召开龙煤集团脱困发展专题会议,成立了由煤炭企业、政府部门、四大煤城政府组成的人力资源配置、资产盘活、市场销售等7个工作小组,合力推动龙煤集团脱困发展[2]。四大煤城也相应展开行动,鹤岗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鹤岗矿业公司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7个方面的30项扶危解困措施;鸡西、双鸭山和七台河矿业公司围绕转方式、调结构、主辅分离、减员增效、体制创新以及盘活资产等重点环节分别制定了深化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工作方案。这些措施为煤炭企业改革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援助力度明显增强,援助措施逐步到位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四大煤城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形成对国有煤炭企业的援助合力。在促进企业减员分流方面,四大煤城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着手,通过增加政府公益性岗位、鼓励工业园区专项招聘煤炭企业分流人员、组建培训基地义务开展技能培训等措施为企业分流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创业平台。在资金扶持补贴就业方面,七台河市、鹤岗市失业保险机构分别为再就业人员下拨1.7亿元和0.6亿元的生活费用、就业管理部门分别为分流人员下拨0.5亿元和0.2亿元的再就业支持资金。在税务援助政策方面,四大煤城对资源税从价计征,实行2%的最低税率,对煤企转岗分流人员创办个体及小微企业,月营业额3万元以内免税,年纳税30万元以下按50%计税;鸡西市接纳煤企分流人员的企业,享有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5 200元。

(三)“分流、分离”扎实推进,体制创新初见成效

一是减员分流进入实质阶段:龙煤集团通过采取组织化分流模式,基本实现了机关部室精简44%、初级管理机构精简22%、管理人员精简39%的改革任务;四大煤城矿业公司专门成立了再就业创业中心,对未聘用者实行“全员进中心”方案;鹤岗矿业公司通过实施停产、定编等措施,已将中级机构减至54个,初级机构减至528个,进入再就业创业中心人员达9 000名。二是“主辅分离”和“剥离”工作全面启动:龙煤集团首先对公共服务机构实施剥离,再按照煤矿主业、煤矿生活服务公司、人力资源再就业中心三大板块进行“主辅分离”。其中,主业重点发展采掘机械化和新型能源升级产业;生活服务公司按照市场化模式,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人力资源再就业中心进行再就业转岗培训。双鸭山、七台河、鹤岗3家矿业公司已将所属电视台、报社、供水、供热系统进行市场化合作,对所属的多家医院正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鸡西矿业公司“剥离”工作起步较早,自2001年起先后移交企业办社会机构347个。三是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龙煤集团全面引入市场化管理体制,通过确立分层级市场核算主体,形成经营管理“倒逼”机制。鹤岗矿业公司建立了核算、考核等8个管理体系以及物资供应、设备租赁等7个市场,实行材料“一条龙”配送,并且配套实施减亏增效措施,提高了企业综合运行效率。

二、国有煤企发展及金融支持面临的困境分析

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速下降,投资放缓,传统产业需求乏力,占煤炭需求80%的下游四大行业中有三大行业增速放缓到负增长。整个煤炭行业严重下行,市场需求疲软,加上内部人员包袱过重,使得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重新面临着生存困境。

(一)四大煤城矿业公司经营指标均呈现持续恶化趋势

据初步统计,2013年以来四大煤城矿业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均呈现持续恶化形势:一是产值、产量持续下降。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前三季度,四大煤城矿业公司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下降10.4%、26.5%和17.2%,原煤产量同比分别下降0.7%、8.3%和2.4%,洗煤产量同比分别下降11%、18.2%和6%。二是价格、销售持续走低。2015年四大煤城矿业公司原煤、洗煤平均售价分别为280元/吨、475元/吨,比最高时点(2012年初)平均价格分别下降29%和46.1%;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前三季度,四大煤城矿业公司商品煤销售量同比分别下降7%、1%和4%。三是亏损、负债持续加剧。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前三季度,四大煤城矿业公司合计亏损额分别达到15.9亿元、32亿元和13.2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达到80.2%、89%和90.3%。

(二)金融支持由“争相进入”变为“鲜有问津”,信贷风险预期加大

伴随着国有煤炭企业经营恶化的还有金融支持力度的减弱,煤炭行业作为限制产能行业,已经被金融机构边缘化。以龙煤集团鹤岗市矿业公司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3方面:一是贷款规模持续下滑。截至2015年9月末,鹤岗矿业公司票据融资余额由上年同期的7亿元降到0元。二是贷款质量有所下降。近两年,鹤岗矿业公司贷款已连续出现逾期两次,被列为关注类贷款。近期金融机构又要求其由信用贷款向抵押贷款转变,抵贷资产不足使其倒贷面临较大困难。三是贷款机构高度集中。鹤岗矿业公司现有贷款全部集中在工行。截至2015年6月末,工行鹤岗分行贷款余额为27.4亿元,其中鹤岗矿业公司贷款占贷款总额的15.3%。贷款集中度过高,若出现风险将对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三)国有煤炭企业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发展面临着较大困难,同时也对金融支持造成了阻碍,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革推进不够到位。“分流”“分离”“剥离”等工作不够深入,潜在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如企业社保和物业移交问题、矿办公共服务机构托管剥离问题等诸多实质性矛盾没有解决。二是对转型升级缺少深层谋划。主要体现在脱困环节上,未来主业如何实现转型升级、辅业如何实现多元化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如何建立、国有资产如何优化增值等问题解决前景模糊,这样即便实现了暂时脱困,但却远未达到转型升级的改革目标。三是政策扶持效率有待商榷。部分扶持政策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操作不便,有些需要长期跟进的措施缺乏后续保证。

三、对国有煤企深化改革及金融支持的思考

深化黑龙江省国有煤炭企业改革,应当扎实布局、明确方向、积极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同时强化金融服务创新,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对改革的促进效应。

(一)改革布局应侧重扎实性和稳健性

一是稳妥推进组织化分流。黑龙江省煤炭企业减员采取了“稳定为先”的组织化分流模式,“稳定”的重点在于分流渠道的铺设。四大煤城要提前做好就业安置准备,通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来安置分流职工就业,通过组织煤企与工业园区对接来招聘分流职工,对中小企业招录分流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给予适当补贴,义务开设电工、厨师、计算机、汽车修理、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指导企业“走出去”承包国内外煤矿开采业务和工程建设。二是剥离移交工作要确保责任关系清楚、分离移交到位。进一步清晰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等各种操作要确保依法合规、程序完整,减少或避免形成新的遗留问题。三是要以稳定的生产换取改革的时间和空间。据预测,我国到2020年的煤炭消费仍将保持30亿吨标准煤的规模。黑龙江省应抓住市场刚性需求,稳定产能和销售。刚刚组建的省煤炭市场营销工作组应迅速着手加大全省煤炭销售力度,努力提升市场份额,组织煤炭与煤化工企业产能对接,促进煤炭行业内部销售和就地转化。

(二)改革方向是提升国有资本效率和国有企业活力

一是在制度变革上寻求突破。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参照上市公司标准开展经营活动和披露重大信息。二是在结构优化上寻求突破。制定新型煤炭产品技术路线,集中主业优势,推进煤炭向燃料与工业原料综合利用转移,依托煤炭储量资源发展煤电、煤焦、煤化工、煤建材等延伸产业,依托硅线石、石墨、玄武岩、钼矿等矿产资源发展接续替代产业。三是在要素升级上寻求突破。一方面,借力“一带一路”战略和亚投行启动形成的基础建设能源需求,探索外部煤炭市场和行业发展途径,发展对俄跨境矿产采掘业集群;围绕龙江陆海丝绸之路中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电网等大通道建设,促成更多的煤炭产业合作。另一方面,扩大“互联网+煤炭”模式应用,把“互联网+煤炭”深入渗透到煤炭产业领域中,发挥互联网在煤炭产业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激发企业生产力和创新力。

(三)配套政策应突出顶层设计和监督问效机制

一是资源配置向煤炭城市倾斜。推动国有煤企改革就意味着推进四大煤城转型,在政策设计上要统筹兼顾,争取国家部委在统配资源项目、规划产业布局时进一步向黑龙江省矿区倾斜,在布局资源转化、清洁能源等项目时尽量落户到黑龙江省矿区和煤城。二是省级层面要依托国家战略,制定符合本省发展实际的煤炭产业转型顶层设计方案。用具体的升级换代方案和清洁能源产品,指导企业选择转型升级路线。三是完善国有煤企减负和补偿政策。进一步放大税收政策效应,取消煤企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煤炭安全生产费,全面清理未经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对煤企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在项目核准、规划用地、环保环评等方面的支持,落实困难职工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加快建设煤矿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改造工程。四是建立政策落实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到实处。

(四)充分发挥金融支持对国有煤炭企业改革的促进效应

一是密切关注国有煤炭企业升级改造的资金需求,对暂时处于困境煤炭企业稳定产能的信贷需求不能简单断贷、抽贷,要尽力支撑企业渡过改革攻坚期,尽力推行降低利率或争取贴息政策等让利措施。二是重视对“被剥离”和“主辅分离”企业成长的金融服务,尽量满足不同类型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方式,量身制定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三是加快对新型能源建设项目贷款审批进度,及时下摆资金;针对煤炭企业采购新型能源建设相关大型机械设备情况,要积极引入融资租赁业务,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四是密切关注证券法修订草案有关股票发行注册制度进展情况,引导国有煤炭企业抓住金融利好机会,整合潜力大、风险低的新型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五是加大对黑龙江省矿区沉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参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改进贷款操作流程,对国有煤炭企业生活困难职工家庭给予低息或无息小额贷款支持,帮助职工渡过难关。

[参考文献]

[1]林佐明.金融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J].中国金融,2014,(18):81.

[2]蒋国华.政府企业形成合力推动龙煤集团脱困发展[N].黑龙江日报,2015-09-20:(1).

〔责任编辑:曲万涛〕

Analyzing the Reform and Financial Support

for State-owned Coal Enterprises in Heilongjiang

Chen Xuebin, Tan Wei

(OfficeofFinancialResearch,HarbinCentralSub-branch,ThePeople'sBankofChina,Harbin150036,China)

Abstract:State owned coal enterprise reform of Heilongjiang Province has achieved some success, but there is still a big gap compared with the expected. This is not only affected by the coal market downturn and other external factors, but also connected by problems existed in their own development, mechanism as well as structural contradictions. During the reform, these enterprises are required to break the shackles of all kinds in their development and the consequential financing demands need external supports, especially from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t present, coal overall downturn and unfavorable prospects looming ahead restrict financial organs' loaning output. These institutions should expand their service patterns and strengthen product innovation according to the strategic planning of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and provincial government as well as capital demands from their own development, and provide long-term and all-round financial services of various channels, so as to support our coal enterprises' reform in deeper level.

Key words:coal state-owned enterprises; reform; financial support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5)05-0108-04

[作者简介]陈学斌(1961-),男,辽宁瓦房店人,高级经济师,从事区域经济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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