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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 强化监管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访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成斌

2015-01-31冯业茂

资源导刊 2015年4期
关键词:商丘市国土资源国土

◎本刊记者 冯业茂

近年来,为做好新常态下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工作,商丘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全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发展稳增长、保护资源守红线、严格执法维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省政府和国土资源厅领导的充分肯定。

那么,商丘市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方面有哪些创新,又有哪些经验可以借鉴呢?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梁成斌,请他详细介绍了该市创新机制、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的情况。

记者:梁局长,你好。我们了解到,商丘市全面推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异地交叉执法巡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请你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好吗?

梁成斌:好的。全面推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异地交叉执法巡查是我市为有效查处违法用地,整合执法力量,打破人情关系网、杜绝说情风,破解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难、制止难、查处难问题,创新土地监管方式而采取的一项有效举措。

过去,在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过程中,由于执法人员工作、生活在当地,与违法占地当事人都是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违法占地查处时硬不起手腕,遇到违法案件没等立案,就会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干扰,造成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难、制止难、查处难。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我们研究制定了《商丘市国土资源异地交叉执法巡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组织领导、基本原则、实施程序、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执法巡查组由市国土局执法科牵头,市国土执法监察支队、国土警察支队中队以上领导带队,从各县(区)国土局抽调能力强、素质高的执法人员到县区进行执法巡查,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在人员组织过程中,采取籍贯回避制度,也就是说,执法人员不准到原籍执法。这就有效破解了地方保护主义,确保了执法者顾忌少、眼睛亮、胆量大,容易发现问题,方便处理问题,利于解决问题。

2013年以来,我市通过常规和专项异地交叉执法巡查,共发现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720余起,有效制止200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挂牌督办81起,拆除违法用地建筑物108宗36.71万平方米,复耕土地498.43亩,收缴罚没款973.6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落实6人,党纪处分63人,行政处分10人,诫勉谈话10人。通过异地交叉执法,既对违法当事人起到震慑作用,同时也锻炼了执法队伍,提升了执法水平,树立了国土资源执法权威。

记者:行政执法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土地执法的软弱无力,执法难、移交难的问题始终制约着土地执法的顺利推进。去年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国土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这个文件是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系统盼望多年的文件。因为它从根本上解决了以上你谈到的几难问题。请问梁局长,商丘市在建立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呢?

梁成斌: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建立健全国土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可以说为国土执法工作者打了强心剂,吃了定心丸,是非常给力的一个文件,为执法者解除了后顾之忧。为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商丘市政府牵头,加强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国土等有关部门协调,建立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联合查处机制,共同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形成了执法合力。

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查处,我们着力在完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上下功夫,确保责任明确,查处到位。2013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是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认定主体;各县(区)政府是“双违”查处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止和组织实施拆除本辖区的违法建筑;各乡(镇、办事处)对巡查、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负总责,并量化了责任追究标准。各县(区)也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模式。共同责任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下可以追责到违法当事人、村两委班子,中可以追责到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任人,上可以追责到县(区)党政领导,形成了完整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链条。同时,我们将日常执法监管和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有效推动了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近年来,全市共对93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县处级3人、科级43人、科级以下47人),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离工作岗位、行政记过、免职、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记者:商丘市的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还是比较早的。那么,几年来,他们的作用发挥得如何?

梁成斌:2011年,商丘市公安局国土资源警察大队挂牌成立。之后,各县(市)也相继成立了国土资源警察中队,形成了上下贯通的一支队伍,为我市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和坚强的保障。仅以市大队为例,国土资源警察大队成立以来,先后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执法巡查100余次,发现各类新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90余起,有效制止40余起,办理涉嫌土地犯罪案件38起,刑拘38人,逮捕嫌疑人16人,取保候审25人,移送起诉26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如2014年5月,某公司违法占用睢阳区李口镇李口村100余亩耕地建驾驶员培训基地,国土资源部门多次进行制止,但当事人拒不配合,强行施工。国土资源警察大队立案后,对两名违法当事人下发了刑事拘留决定书并进行网上追逃,违法当事人慑于威力,主动拆除了全部违法建筑。

记者:异地交叉执法,建立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多部门联合执法查处重点案件,这些都是在商丘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举措。请问梁局长,对商丘的执法工作你有什么体会呢?

梁成斌:近年来,我市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不仅强调严查严管,更注重及时发现和把握违法用地的新动向、新趋势、新特点,切实做到尽职尽责保资源、尽心尽力维权益,保耕地、保发展、维权益不仅是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职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任务,只要党委、政府重视这项工作,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联动,就有保证做得更好。

记者:商丘的土地协管员制度建设经验推广到全国各地,土地协管员在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对此,你有何看法?

梁成斌:2006年2月,我市宁陵县国土资源局率先从全县366个行政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中,聘请了498名土地协管员,并结合适当的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他们参与国土资源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土地协管员不仅是土地法律政策的“宣传员”,也是执法监察的“信息员”、违法行为的“劝阻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之后,在全市各县(区)也都推广了土地协管员制度。这些年,土地协管员以其与农民同身份、同村居住、亲朋好友为邻的“特殊”身份,在调处土地纠纷、制约违法占用耕地工作中,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上级的认可。

记者:宣传工作是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这是我们多年来的大量实践已经证明了的。不论什么工作,只要把宣传工作做好了,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群众理解了,一切问题就解决了。商丘的国土执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宣传工作是如何抓的呢?

梁成斌:近年来,我们在国土宣传工作上舍得投入,国土文化建设工作也助推了国土宣传,特别是执法宣传。我们利用市电视台开辟的《行风热线》《热点直通车》等专题栏目及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同时,在商丘广播电视台《法制时空》栏目开播了《国土执法在行动》专栏,每周播放,及时宣传国土资源执法工作动态,曝光典型违法用地案件,从正、反两个方面推动社会各界依法用地,有效降低了违法用地比例。

记者:谢谢梁局长接受我们的采访,让我们分享了商丘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经验。

梁成斌:不客气。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只是做了一些探索,取得了一些不太成熟的经验,真心希望你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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