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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史料中的盟誓文化内涵研究

2015-01-31刘宗棠姜夫军

枣庄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晋国诸侯左传

刘宗棠,姜夫军

(枣庄学院文学院,山东枣庄 277100)

《左传》史料中的盟誓文化内涵研究

刘宗棠1,姜夫军2

(枣庄学院文学院,山东枣庄 277100)

《左传》所记载的二五十多次各类盟誓史料蕴含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独特的人文精神。对其进行搜集、分析和整理,来揭示和描述春秋时期盟誓文化的内涵,包括“盟”与“誓”具体文化内涵的区别、盟誓的参与者作用、盟誓物质条件文化含义、盟誓的过程的具体描述、所体现的宗教信仰以及与盟誓结果相关的几个术语,力图从多角度再现盟誓文化全貌。

《左传》盟誓;盟誓过程;文化内涵 ①

自平王东迁,王权式微,礼崩乐坏,天下进入齐、晋、楚、吴、越等霸主迭兴的时代。其打着“尊王攘夷”的旗帜,讨伐、兼并诸侯,干涉他国内政,乃至欺凌天子等。各诸侯国内权力斗争激烈,弑君、出君、大臣被杀、出逃乃至灭族的事件此起彼伏。在“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的严峻的环境下,各诸侯国之间大都结成军事联盟,进行征讨或会盟;各诸侯国内部君臣之间、贵族之间,当然也有个人之间为巩固或争权而进行的盟誓,另外还有个人间各类原因进行的非歃血盟誓。据统计自隐公元年至鲁哀公二十七年,《左传》记载的盟誓250余次。盟誓文化内涵丰富,时代特色鲜明,蕴含丰富的民俗文化、道德伦理、宗教信仰和礼仪制度等文化信息。

一、关于“盟”与“誓”文化内涵界定

盟誓的含义就是为结盟而立誓言的意思。《礼记·曲礼下》记载:“约信曰誓,莅牲曰盟。”①(P45)意思是参与盟誓者用言语约束叫做誓,面对神灵杀牲歃血缔结条约叫做盟。其实,盟与誓的性质是一样的,誓可视为简单的盟,一般发生在二个之间,简单易行,不用歃血,没有盟书;而盟可视为规范的誓,参与者多为诸侯之间或者诸侯内部君臣、大夫之间,程序复杂,庄重规范,需要歃血,且有盟书。个人之间的盟誓传文又叫私誓,或者干脆叫誓,也可以看做私人盟誓。传文中记载仅有11次,其他均为盟。如隐公元年五月传文记载的郑庄公恨其母亲姜氏包庇弟弟攻打其都城,把他母亲赶出都城,安置在城颖,誓之曰“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又如襄公十八年晋伐齐,晋勇士州卓射伤齐勇士殖绰,州卓要求殖绰停止反抗并投降,否则用弓箭射死他。殖绰请求“为私誓”。州卓曰:“有如日。”于是松开弓弦从后面把殖卓反绑俘获。

上文以提到誓与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歃血,《左传》中凡是歃血的盟誓无论简单与否都记载为盟,哪怕是割取人身的血液也是盟。如闵公元年,传文追忆鲁庄公为太子时,见到贵族女孩孟任而“从之。(孟任)閟,而以夫人言之。许之,(孟任)割臂盟公”。又定公四年,楚昭王被吴攻破都城,出逃至随国避难。随人在吴军压力下,以世代与楚有盟约为由,拒绝交出楚昭王,于是“王割子期心,以与随人盟”。

“誓”的仪式简单灵活,不必歃血。有的沉玉于江河而发誓,有的向河川之神发誓,有的指日发誓,等等。如僖公二十四年传,晋公子重耳在秦的帮助下回国做国君,子犯随从其流亡中多次冒犯重耳,怕他回国报复,要离开。重耳誓之曰:“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然后投其璧于黄河。又襄公十九年,栾怀子对身患重病的主帅荀偃许诺继续伐齐,说:“主苟终,所不嗣事于齐,有如河!”又襄公二十三年,栾盈叛乱攻打都城,栾盈有个大力士叫督戎,国人惧怕。这时奴隶斐豹挺身而出,对范鞅说:“苟焚丹书,我杀督戎。”范鞅誓:“而杀之,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

二、盟誓的参与者:盟主、参盟者、监盟等

从《左传》史料来看,无论是诸侯之间会盟、还是诸侯国内部的君臣之间的盟誓,任何一次隆重庄严盟誓都离不开如下参与者:

一是盟主,也就是盟誓的召集人,盟书内容的决定者,尊王攘夷的领导者,违反盟约的讨伐者,诸侯争端的评判者,其盟员保护伞,各盟员内部权利的稳定者等,盟主当然也是接受各小诸侯国贡奉者。上述事例《左传》史料对楚可见。如齐桓公为盟主时多次召集诸侯会盟,如僖公五年齐桓公召集诸侯盟于首止,为了“谋宁周也”。闵公元年鲁闵公与齐桓公盟于齐落姑,“请复季友也”。僖公十五年齐桓公召集诸侯盟于牡丘“谋救徐也”。

二是参盟者。参盟者是指盟主以外的其他成员,身份不一,地位不同,军事和政治势力也不一样。在诸侯争霸的盟誓中,参与者有的是盟主的忠实追随者,有的是战败后的归顺者,有的虽然不归附于盟主,但可以成为盟主称霸的拥护者,如齐、秦等。他们在盟书的排列一般按照其周初分封时的王爵排列,也就是公侯伯子男的顺序排列。如僖公二十八年的践土之盟,经文记载如下:“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诸侯国的排列很显然符合其爵位高低的排列顺序。如果楚国为盟主,虽然为子爵,但也要排在盟单的前边。如成公二年经:“丙申,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人、鄫人盟于蜀。”传文说这些盟誓者既有大国的卿大夫,也有小国的国君,但盟书名单的排列大致还是按照公侯伯子男的顺序排列。

国内君臣盟誓的名单排列也是先国君,后大夫然后国人。如襄公三十年“郑简公与其大夫盟于大宫。与国人盟于师之梁之外”。

三是盟誓歃血执牛耳者。《周礼》记载戎右负责天子盟誓时,“以玉敦辟盟,遂役之。赞牛耳,桃茢。”在盟誓开始时,盟主先歃血,要从盟国诸侯的相中选拔一个执牛耳者,也就是用牛耳盛放从盟誓用牲牛上所取出的血。如鲁定公八年,卫灵公背叛晋国而归附齐国,晋军前来讨伐,卫国要求与晋国结盟,晋军主帅赵简子派二个大夫涉佗和成何与卫灵公盟誓来羞辱卫国君臣,按大夫是无资格与卫君盟誓的。盟誓开始,卫人请晋二个大夫执牛耳,涉佗和成何很是蛮横,说卫国不过是晋国的一个县,哪有资格让晋国大夫执牛耳?成何说:“卫我温、原也,焉得视诸侯?”将歃血,自然地位高的卫灵公抢先歃血,涉佗竟然急忙推挡卫灵公的手,血从碗中溢出,顺着手腕往下流,使得“卫侯怒”,盟誓结束后坚决背叛晋国归顺楚、齐。又如哀公十七年,鲁哀公与齐平公在蒙山举行盟会,哀公的相孟武伯执牛耳。

四是监盟者。诸侯之间的盟誓,有时候周天子派出卿士到会,对盟誓进行监督,谓之监盟。如宣公七年冬天,郑与晋讲和,在郑黑壤盟誓,“王叔桓公临之,以谋不睦”。

三、盟誓的物质条件:盟书、盟府、牺牲,盟书副本

盟书又叫载书,盟辞书写在竹简上,因此又叫简书。如闵公元年春狄人伐邢,管仲劝齐桓公伐狄以救邢,说:“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鸩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盟书又称之为载书,由盟主一方撰写。如襄公九年冬,晋率诸侯在郑国戏地会盟,这次盟书由晋国的士庄子负责完成,“将盟……晋师庄子为载书”。另外,襄公十年《左传》也有“子孔当国,为载书”,准备与其他大夫盟誓的记载。盟书应当有规范的格式,这点从《左传》史料中也可略见一斑。如襄公二十三年传,鲁大夫臧孙纥被仲孙羯陷害,季武子派人攻打他,臧孙纥砍断鲁东城门的门栓出逃到邾国。季武子将为驱逐“恶臣”进行盟誓而拟定盟书内容,向外史询问盟书的“盟首”也就是盟书的首章格式,叙述恶臣罪行的那部分怎样措辞。鲁外史接连拿出两份旧的盟书样本,一是当年盟东门氏的,一是盟叔孙氏的。

盟府是指天子、诸侯存放盟誓文件的地方,有专门人员管理。盟府在传文第一次出现于僖公五年,虢仲、虢叔“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唐孔颖达疏云:“以勋受封,必有盟要,其辞当藏于司盟之府也。”又如僖公二十六年,齐孝公伐鲁,鲁大夫展喜“从之”。与齐孝公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太师职之。”

天子、诸侯盟誓用牛做牺牲,大夫之间盟誓则用猪。盟誓歃血需要昭告祖先和神灵,来监督参盟者未来是否坚守盟约,反应出当时人们的祖先神话的宗教信仰。传文记载周天子与其大臣盟誓的史料,来自于周灵王的卿士伯舆的回忆。他说当年“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注曰:“骍旄,赤牛,以赤牛为牺牲歃盟,言十分重视。”据《周礼》,天子有专门管理和饲养牺牲的官员,叫牧人。“牧人掌六牲,而阜蕃其物,以共祭祀之牲牷。凡阳祀,用骍牲毛之……”②(P185)传文中虽无此方面记载,但天子、诸侯一定都有专门饲养用于牺牲的牛肯定无疑。如僖公二十九年,东夷小国国君介葛卢来鲁国朝拜,听到牛鸣,说:“是生三牺,皆用之矣。”问之而信。就是说,这头母牛已经生下三头祭祀用的牺牲了,且都已经被祭祀用了。当然祭祀用的牛要健康,毛色越是纯一,越是珍贵。如桓公六年随侯吹嘘说他祭祀祖先和上帝所用的“牲牷肥腯”,也就是牲牛毛色纯一,肥胖健壮。

大夫之间的盟誓不用牛,要用猪取血歃盟,《左传》有二个例子:一是哀公十五年冬,卫太蒯聩在其姑姑孔姬,以及其家臣浑良夫的帮助下,进入表弟卫卿孔悝的家,孔姬晚上领着他,太子蒯聩派五个人用车子拉着一头猪取血,强行与孔悝盟誓。于是太子蒯聩和孔悝把卫出公,也就是自己的儿子,赶出卫都,即位为卫庄公。第二次歃血用猪的例子也发生在卫庄公身上。哀公十六年,卫庄公打算召回去年被赶跑的卫出公,以便讨回他出国带走的国宝。卫庄公的新太子疾听说后,大为恼火,于是“太子使五人舆猳从己,劫公而强盟之”,且一定要其父杀死替他出坏主意的浑良夫。

盟书副本,传文虽没有明确史料,但僖公二十五年传文“载在盟府,太史职之”,襄公十一年又有“勋在王室,藏于盟府”的记载,说明天子、诸侯的盟府一定有各类盟誓副本保存。《周礼·司盟》:“既盟,则贰之。”②(P265)其实就是盟誓结束后,所有参加盟誓的诸侯都会有一份盟书的副本,告庙后藏在盟府中。

四、盟誓文化体现的宗教信仰:祖先、司慎、司盟及其他神灵

春秋时期华夏民族所信奉的神灵系统复杂而广泛,他们不仅相信天帝为世界的主宰,同时日月星辰、山川河流、乃至树木、道路都有神灵。盟誓所体现的宗教神灵信仰有祖先、司慎和司盟、山川河流之神等。盟辞中就写明参加盟誓者的祖先、负责监察盟誓是否有诚意的神灵——司慎和负责监督盟誓的神灵——司盟,请他们监督盟誓参与者以后的执行情况。如襄公十一年七月己未,《春秋》记载“公会晋侯、宋公、卫侯、曹伯、齐世子光、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十二国在郑国亳城北盟誓,盟辞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救灾患,恤祸乱,同好恶,奖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命亡氏,踣国家。”从这个盟辞中可以看出,负责监察盟誓的神灵不仅包括先王、先公和各诸侯国的祖先神灵,还有天下名山名川的之神,至于“群神群祀”那更是无所不包了。

五、盟誓的程序:斋戒与“坎血加书”及盟誓告庙

所谓“坎血加书”,其实就是盟誓的几个步骤缩略语。僖公二十五年秋秦晋伐楚国的附庸国婼,楚派斗克和屈御寇戍守婼国的都城商密。晚上秦军包围商密,迫近城墙。夜里点上火把,“坎血加书,伪与子仪(斗克)、子边(屈御寇)盟”。此处的“坎血加书”就是指整个盟誓的过程。

“坎”就是挖坑,用于埋葬取血杀死的牲牛用。

“血”就是杀死牲牛取血,把血成放进盟誓用的左牛耳中。

“加书”大概是盟誓完成后,将盟书放在牛尸体上,然后填埋。这种描述在《左传》中出现三次,如襄公二十六传,宋太子痤的寺人伊戾因为无宠,故意陷害太子。制造太子与楚人盟誓,预谋推翻其父宋平公的假象。寺人“挖坑,用牲,加上盟书,征之”。盟誓是一件庄重事件,规范的盟誓大概参加盟誓的人,当然包括盟主在内要斋戒的,这可以从《左传》的史料得到证实。如成公十一年,秦桓公和晋厉公约定在晋令狐盟会,但是桓公不愿意过黄河,于是双方各派卿到对方领土与秦、晋国君间接盟誓。晋卿范文子认为此盟没有意义,他说:“斋盟所以质信也。会所信之始也,始之不从,其可质乎?”意思是斋戒然后进行盟誓,是用来保证信用的。到达相会的地点是信用的开始。一开始就不遵从,盟誓还有信用吗?

所谓盟誓告庙《左传》也有此方面的记载。桓公二年《春秋》经云“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传文解释曰:“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就是说国君出国前先到宗庙祭告祖先,求其保佑。所谓“饮至”,就是会盟或者讨伐回来,合饮于宗庙。再把功劳记录下来,告诉列祖列宗。

六、盟誓结果:信盟、匮盟、贿盟、要盟以及城下之盟

由于天子权威陵替,夷狄入侵,齐、楚、晋、吴、越等轮番争霸,各诸侯国内外的军事斗争、权力争斗异常激烈,尚诈力贱仁义社会风气甚嚣尘上的大背景下的各类盟誓,因盟主、参盟者的道德不一、目的不同、军事政治势力强弱不平衡,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盟誓必然导致“君子屡盟,乱用是长”的结果。③(P295)

首先是“信盟”,诚实守信一直是华夏民族的优秀品质,尽管春秋时期处于礼崩乐坏大环境,但是诚实守信仍是社会崇尚道德,也是盟誓得以贯彻的首要条件。至于信用是盟誓的最重要的道德因素,子贡曾对吴太宰噽谈过:“盟所以周信也,故心以制之,玉帛以奉之,言以结之,神明以要之。”(《哀公十二年》)所谓“信盟”就是盟誓得到有关参与方的认真贯彻执行。如僖公二十八年五月晋文公率诸侯在鄢陵打败楚军后,于癸亥日盟于践土,成就了晋文公的霸主地位。“君子谓是盟也信,谓晋于是役能以德攻”。所谓“德攻”是指赞扬晋文公为公子时,游历天下路过楚国,曾经答应用“退避三舍”来报答楚成王款待的旧恩。在鄢陵之战,晋文公为了实践当年的诺言,与楚将领子玉对阵,主动后撤九十里,体现出其善于守诺的优秀品德。

所谓“匮盟”就是与“信盟”相对而言,是叁与者对盟誓缺乏诚意,不讲信用,不能执行盟誓。如文公十五年,齐军伐鲁,季文子求救于晋,于是冬天十一月,晋灵公、宋昭公、卫成公、蔡庄公、陈灵公、郑穆公、许昭公、曹文公盟于扈,并且重温去年的新城之盟,准备讨伐齐国。然而,齐人给晋国送礼,晋接受贿赂而还,晋“无能为故也”,所以这次盟誓就是匮盟。又如鲁成公二年,冬丙申,经云:“公及楚人、秦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齐人、曹人、邾人、薛、鄫人盟于蜀。”传云此盟为“匮盟”,原因是“卿不书,匮盟也。于是乎畏晋而窃与楚盟,故曰匮盟”。这次盟誓发生在楚庄王前不久刚在邲地打败晋国的军队,晋国的霸主地位开始动摇,原来归附晋国的一些诸侯开始摇摆于楚、晋之间,在楚国的压力下,背着晋国与楚国在蜀地结盟。其实在春秋时期匮盟是常常发生的事,尤其是夹在晋、楚之间的郑国连续多次背弃盟约。如自宣公元年,郑穆公认为晋国不能保护自己,就开始与楚结盟,在宣公三年在晋的压力下又与晋盟誓,但到了宣公十一年郑又与楚庄王结盟。对于郑国屡次违反盟约的“匮盟”,郑卿子良自我解脱说:“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吾焉得有信。”

“贿盟”就是被迫送礼而盟誓,《左传》史料至少有四次记录。如文公十六年面对齐国屡次侵伐,鲁向晋国求救无效的情况下,鲁向齐国请求讲和,要求与齐侯盟誓。由于鲁文公有病不能参加与齐懿公的会见,派上卿季孙行父去齐国在阳谷会面,请求盟誓,齐侯不肯。因此“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故盟于郪丘”。第二次是晋、鲁、卫等联军于成公二年秋在齐鞌地打败齐顷公后,齐国派人贿赂晋人“纪甗、玉磬和土地”讲和,于是晋军与齐代表卿国佐盟誓。又同年冬楚联合蔡、许侵伐鲁国,势力强大,晋军也只好避让。于是鲁送给楚军木工、织工、缝工各100人,以公衡为人质,与楚盟。楚军退兵。

“要盟”就是被胁迫而参加的盟誓。这类盟书中的内容对被胁迫的一方也是不公平。如襄公九年记载,晋悼公率领诸侯讨伐摇摆于晋、楚之间的郑国。冬天十一月己亥,与顺服的郑国在戏地盟誓。晋士贞子制作盟书,在盟辞中加上要挟郑国的内容:“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晋命是听,而或有二志者,有如此盟。”郑国公子騑坚决反对要盟,他要求在盟书上增加“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而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晋人刚离开,楚军来到,讨伐郑与晋之盟。于是郑卿子驷、子展便背叛晋国的盟誓与楚国盟誓,且说戏地盟誓是要盟,“要盟无质,神弗临也,所临唯信。信者,言之瑞也,善之主也,是故临之。明神不蠲要盟,背之可也。”又如定公十年齐、鲁之间在齐夹谷的盟誓,齐在盟辞中也加入要盟内容:“齐师出境,而不以甲车三百乘从我,有如此盟。”

城下之盟是一种最耻辱的盟誓,是指兵临城下被迫签订的不平等的盟约。只要还有一点希望和尊严失败方也不肯为之。如宣公十五年夏,《左传》记载,楚申舟去年到齐国聘问,途经宋国不借道被杀,楚庄王包围宋,从宣公14年9月一直至次年5月,宋“病”,宋左师华元夜出城与子反商议归顺楚国。条件是楚国必须后撤三十里,他转告宋文公的话,“敝邑易子而食,析骸而爨。虽然,城下之盟,有以毙国,不能从也”。于是,楚庄王后退三十里,与宋国盟誓而退兵。春秋时期第一次城下之盟发生在春秋早期的桓公十二年,楚武王伐绞国,绞国被楚打得大败,“为城下之盟而还”。第二次是文公十五年蔡因为不参加文公十四年的新城之盟,晋郤缺在六月戊申率军“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又昭公二十二年,齐景公伐莒,兵临城下,莒子讲和。司马灶如莒莅盟,莒子如齐莅盟。“莒于是大恶其君”。另外哀公元年三月,吴王夫差大败越王勾践,勾践贿赂吴太宰噽,与吴讲和的盟誓也是城下之盟。

七、小结

盟誓的各要素、盟誓过程以及盟辞等所折射出的春秋时代的政治的、道德的、宗教的、民俗的、物质的等文化信息是古老华夏民族的智慧的结晶,值得挖掘、整理和研究。然而史料有缺,上述盟誓的各要素和环节仍不完善,如《周礼》所谓“掌盟载之法的司盟”传文没有记载。另外《周礼·王府》记载盟誓歃血用的珠盘、玉敦等器物传文从未提及。要想更加全面和详细地了解整个盟誓文化的过程和各要素之间的功能,揭示其文化内涵和民族智慧,仍需从其他史料如出土文献和实物对其丰富和完善。

注释

①杨天宇.礼记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②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③周振甫.诗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2.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童书业.春秋史[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杨全顺]

I206

A

1004-7077(2015)03-0054-05

2015-04-08

刘宗棠(1965-)男,山东临沂人,枣庄学院文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儒家经典研究。姜夫军(1967-)男,山东枣庄人,枣庄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古典文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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