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推动农村改革再上新台阶
2015-01-31
财政部:推动农村改革再上新台阶
本报讯 近日,财政部召开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座谈会。财政部副部长胡静林在会上强调,做好“十三五”时期农村改革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新形势、明确新思路,推动农村关键改革取得新突破、重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回顾了“十二五”期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并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财政部门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着力突破农村生产关系变革困局,探索发展农村生产力新途径。要探索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着力点要放在加大农村基层基本保障力度上,把钱花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上,积极推动有人愿往基层走、有钱能往基层投、有政策多往基层倾斜。要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是着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机制。要牢牢把握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从宏观政策和体制上改变“重城市、轻农村,先市民、后农民”的做法,扭转“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状。重点抓好“三个机制”的建立,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城乡协同发展新机制。
三是着力突破农村资源环境瓶颈,探索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扩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点范围,加大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要建立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大力推广科学施用配方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美丽乡村等试点工作中。
四是着力突破农村要素市场体系弊端,探索实现农村产权权能新通道。要配合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要积极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掌握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地方财政带来的影响等,维护进城落户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如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