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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

2015-01-31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全民公民法治

李 丽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

李 丽

(周口师范学院政法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1)

法治意识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中国,坚持依法治国,需要培育和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全面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是建设法治国家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明确法治意识的概念及功能,了解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现状,对建设法治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法治中国;法治意识;法治建设

近年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大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就是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在党的历史上是首次。因此,建设法治中国,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已迫在眉睫。

一、公民法治意识培育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2011年我国已经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截至2014年10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法律243部,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680多部,地方性和部门性的规章8000多部[1],基本上形成有法可依的局面。从1996年至2011年,全民普法活动已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但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依然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

首先,儒家“礼法”思想对我国公民思想观念产生了重大影响。儒家“礼法”思想中,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与界限缠绕不清,人们对法与道德的价值判断产生困惑。儒家“礼法”思想认为“人之治”是治理国家、社会的正确路径。“人治”观念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思想根基,要在_短期内消除并非易事。

其次,公民态度冷漠对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带来了严重障碍。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意味着法律能得到人们源自内心的遵守,人们对法律高度依赖。公民法治意识淡薄,对立法、执法及司法毫不关心,这就为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带来了严重障碍。

再次,公民守法主动性不足为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升带来了严重障碍。2011年,我国虽已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2],但广大人民的法治意识仍然不高。虽然通过国家的各种普法活动有了一定的法治观念,但缺乏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党中央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建设法治中国的具体实践过程。公民依法能动性不足,权利义务观念淡薄,这也为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与提高带来了严重障碍。

二、法治意识的内涵及提升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一)法治意识的内涵

法治意识是社会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社会意识,是关于法律和法治现象的意识形态系统。法治意识属于法律意识的范畴,是公民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关于法治的知识心态、观念和思想体系的总称,是符合法治中国的法律意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的看法及对法律规范自觉认同程度最高的一种意识[3]。法治意识包括人们对法治现象、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的作用的观点及态度,还包括对人的行为及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评价等。

基于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法治意识主要包括平等、公平和正义观念、权利意识、法律至上意识、民主参与意识等。

(二)提升法治意识的必要性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快了我国的法治建设进程。建设法治中国与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必须重视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功能。

1.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保障国家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十八大明确提出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不但给中国人民指明了奋斗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小康社会是指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殷实、文化繁荣、科教进步、民主健全的社会。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也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是小康社会得以建成的基本保障。

2.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市场经济是一种法治经济,没有健全的法律、深厚的法治氛围就不可能有发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每个公民都遵纪守法,各司法和执法部门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才能顺利发展。

3.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提高文化软实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在需要。法治文化是适应现代政治文明而兴起的法律文化分支,也是社会主义文化的应有内容,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司法公平等原则。公民认同法治文化的前提是必须具有法治意识,即依照法治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意识。公民的法治意识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文化相互交融、借鉴、冲突和承继的结果,是适应现代经济文明和政治文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法治意识既属于文化层面又属于政治层面,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不但为以德治国提供保障,也有助于提高法治建设水平,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创造条件。人们的法治意识是迄今为止在法律之治、法律制度方面最为先进的意识。“法治的实现依赖于社会成员的观念”[4],所以建设法治中国必须以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作为基础和前提。

4.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观念前提。公民的法治意识在创制和应用法律过程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不但是“依法”之治,也是“良法”之治。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是实现法治的前提基础,立法者的观念对于能否创制出“良法”具有重要的作用。换句话说,法治意识是实现“良法”思想观念的前提。只有在法治意识指导之下,才可以创制出“良法”,才可以为“善治”提供思想和法律基础。所以,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必须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现代法律的价值,促进更多“良法”的创制,实现更加民主与和谐的法治社会。

5.提升全民的法治意识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保障。法治建设与民主政治紧密相连,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不仅是建设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也是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十八大指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如果全民的法治意识普遍提升就为民主政治和文明政治的实现创造了社会条件。

三、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建设法治中国

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我国公民法治意识的培育和提升面临诸多困境,这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瓶颈,为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全方位、多角度着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使公民法治意识和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相适应。

(一)提高立法主体的法治意识,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立法先行,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我国的立法过程是人民代表组成代表大会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是全民法治意识凝聚和升华为法律的过程。提高人大代表的法治意识,加强自上而下的法治意识引导。在立法过程中加强立法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举措,扩大参与民主立法的社会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立法过程中对广大人民群众法制宣传的功能,提升全民在立法角度上对法律的认同感,培育全民的法治意识[5]。在法律制度已经得到初步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的民主化,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广泛征求民众意见,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尽量避免在法律文本中出现“……问题,由法律另行规定”模式的弹性条款,而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现实问题。建设法治中国就要制定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体利益,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体现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平等等价值追求的法律。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尊重,才能更好地培养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信仰感,提升全民对法律的认可度,也有助于全民法治意识的扩张和提升。

(二)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建设法治中国的首要要求就是法律至上,做到尊重法律,树立法律尊严感。实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提高执法水平需要建设高素质法治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培养、造就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法学人才。

严格执行法律,提升执法水平,避免“选择性执法”,给法律权威造成损害。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审判权。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与审判权制度,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机制,尽量优化司法职权配置,避免司法工作地方化现象,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及干预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严格司法,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有助于全民法律正义感的树立,这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条件之一[6]。规范司法行为,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司法管理体制,做到公正司法。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每个公民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公正司法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公正的信仰与诉求,对培育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具有示范作用,进而增强守法意识,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提升普法层次,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真诚信仰和拥护。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孟德斯鸠如是论述教育对法治的作用:“教育的法律是我们最先接受的法律,这些法律是使我们成为公民的准备。”[7]当代中国法学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教育是国民教育形成最佳效益以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法治化的基础。

1.通过学校教育加强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教育的当务之急是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法治教育的根本就是法治意识和习惯的培养。儿童还没有很强的个人习惯,可塑性比较强,通过父母和学校的教育,将法治意识传导给他们。从娃娃抓起,因为未来的社会主力就是现在的孩子,我们的法治教育在十几年后会显现出巨大的威力[8]。要对有独立见解和思考能力的大学生们加强法治教育,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大学生法治教育应通过法治精神进行引导,培养学生公平、民主、法律至上等法治精神,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

2.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加强农村法治意识的培养。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的法治化建设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主要环节,对促进中国法治化进程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但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和难点。

农村受传统文化影响较大,培养现代化的法治意识,必须从思想上改变其保守、错误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做到公正司法,树立法律权威。通过典型案件的审理,传递给民众基本的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解决问题的法律途径,坚定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其次,充实基层党组织力量,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用“国法村规”取代“江湖规矩”。基层是法治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是基层法治建设的“落地桩”。广大基层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敬法、用法,把法治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把依法行政践行于为民服务的每一项工作当中,实现从“纸上法律”向“现实法律”的转变。最后,通过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农民的法治意识。中国传统社会比较注重道德的作用,农村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法治意识的养成应注重对优秀传统文化的吸收和继承,应通过融合现代法治意识的道德观念教育引导农民法治意识的培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

(四)发挥新闻媒体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中的引领作用

新闻媒体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人民的喉舌”。江泽民指出:“新闻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作为宣传、教育、动员人民群众的一种舆论形式,总是直接或间接反映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政治主张和政治观点。”[9]这是对新闻工作性质的注释,也说明社会生活中新闻工作的重要作用[10]。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发挥新闻媒体在培育全民法治意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新闻媒体具有商业性和专业性的双重特点,因此必须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督管理,防范新闻媒体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避免传媒单纯追求最大经济利益而罔顾应尽的社会责任。新闻工作者应明确自己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其对社会大众法治意识的积极引导作用。

建设法治中国是我们必然的历史选择,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对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作用已是不言而喻。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顺利推进,法律调整的范围越来越广,这既对培养法治意识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治意识提供了良好条件。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提高依法治国主体——公民的法治意识。“当人们能够自觉地而不是被动地、经常性地而不是偶然性地按照法治的理念来思考问题时,才会有与法治理念相一致的普遍行为方式,也只有当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思维真正被社会公众所普遍认同和接受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才可能真正实现。”[11]

[1]桂田田.建议在全国人大增设宪法委员会[N].北京青年报,2014-11-08(A03).

[2]刘刚,丁大伟,孙广勇,邹志鹏.国际社会积极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N].人民日报,2011-03-13(3).

[3]柯卫.当代中国法治的主体基础[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7:35.

[4]刘海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418.

[5]尹中卿.民主立法的功能和实现形式:民主立法问题研究之一[J].新疆人大,2007(5):29-32.

[6]公丕祥,刘敏.论司法公正的价值蕴涵及制度保障[J].法商研究,1999(5):50-57.

[7]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29.

[8]宋世勇,丁社教.浅谈法治教育应扎根儿童培养其法治习惯[J].青海社会科学,2008(5):198-201.

[9]江泽民.在接见《解放军报》社师以上干部时的讲话[N].人民日报,1996-0l-22(1).

[10]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1:766.

[11]郑成良.论法治理念与法律思维[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7):3-10.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to improve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

LI Li
(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Zhoukou Normal University,Zhoukou 466001,China)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insist on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to cultivate and improve the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is the important symbol to realize the rule of law.Improve citizen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is 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country must first solve the problem.Understand the status quo in the cultivation of citizen consciousness of rule of law in our country,a clear definition of the concept of the rule of law consciousness and function of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rule of law has extremely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consciousness of the rule of law;construction of the rule of law

D904.4

:A

:1671-9476(2015)03-0066-04

10.13450/j.cnkij.zknu.2015.03.016

2015-02-20;

:2015-04-11

李 丽(1977-),女,河南西华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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