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整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职能和机构
2015-01-31张彤,张宇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3期
为解决各城区参保人数少、支撑能力弱、同城不同待遇、转诊报销不便等问题,吉林省吉林市整合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机构,实现了管理职能、经办服务、信息系统、医保政策的“四个统一”。将各区的医保机构由各城区划转给市医保机构,并按“人随事走”原则,将人员编制整体统一划入市医保经办机构。同时,将原来的城区医保机构转为经办机构,优化业务流程、服务标准和管理方式,方便了群众转诊报销。建立起统一的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社会基本医疗保障数据“同人同城同库”。统一医保政策,缴费基数和报销比例,实现了“同城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