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01-31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3期
甘肃省陇南市按照“接、管、放”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期完成“接、放”工作。对于国务院、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不折不扣地交给市场和社会;对于省政府下放到市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对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给县区政府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市政府不截留、不梗阻,一次下放到位。2014年6月,公布了市政府部门及驻陇南单位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34项、备案制管理项目24项;分两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1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65项,减幅达44.9%。二是取消和下放“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积极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放宽企业登记限制;放宽县区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且县区政府有条件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给县区政府实施。三是有效监管保留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程序和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将所有面向企业和社会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服务类项目,全部纳入市县区政府服务中心或分中心办理。对需多个部门审批的事项,由牵头单位组织,实行并联限时审批。研究制定了《陇南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陇南市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的设定、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