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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为地名用字的“鄄”和“甄”的辨误与探析

2015-01-31王卫婷

枣庄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音义古籍探析

对作为地名用字的“鄄”和“甄”的辨误与探析

王卫婷

(枣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枣庄277160)

[摘要]古籍中时有把“鄄”和“甄”混淆的现象,从早期史籍的原始记载和字典解释的本义来看,作为地名,应写为“鄄”,而非“甄”。其混淆之渊源起于《战国策》和《史记》,其中都出现“鄄”和“甄”两称现象,很多学者沿误成习,认为两字通用或者“甄”是正确地名,对后学有很大贻误。两字开始皆应音“绢”,但随着中古近古音韵的变化以及“甄”字音义的演变,再加上“鄄”“甄”两称的普遍,使后世对其读音产生了不少误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鄄”音“真”的说法是不恰当的。

[关键词]古籍;鄄;甄;音义;辩误;探析

[收稿日期]2015-09-09

[基金项目]2014年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魏晋南北朝地记研究”(项目编号:J14WE53)。

[作者简介]王卫婷(1976-),女,山东鄄城人,枣庄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和历史地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K290 [文献标识码]A

现存《史记》和《汉书》以及唐宋元明清乃至民国今人的一些地理志书以及《春秋》音义注疏和字典,于古地名“鄄”的记载模糊不清,时有把“鄄”作“甄”或把“甄”做“鄄”的现象。如《史记》卷五《秦本纪》“(武公)十九年(前679),晋曲沃始为晋侯。齐桓公伯于鄄”,卷四三《赵世家》“(成侯)五年(前370),伐齐于鄄”,卷六五《孙子吴起列传》“(孙)膑生阿鄄之间,膑亦孙武之后世子孙也。”是称鄄;而卷四四《魏世家》“(惠王)三十六(前334)年,复与齐王会甄”,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齐威王)九年(前347),赵伐我,取甄。……召阿大夫语曰:‘自子之守阿,誉言日闻。然使使视阿,田野不辟,民贫苦。昔日赵攻甄,子弗能救。卫取薛陵,子弗知。是子以币厚吾左右以求誉也。’”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周勃)击秦军阿下,破之,追至濮阳,下甄城。”卷六四《司马穰苴列传》“齐景公时,晋伐阿、甄。”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卷三二《齐太公世家》“(齐桓公)七年(前679),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皆称甄。

隋唐之际的陆德明《经典释文·春秋左氏传音义之一》:“经十四年于鄄(音绢),甄城(一音真,或音旃,又举然反,或作鄄)。”[1](P228)

地方志中,光绪年间《广州府志》(清光绪五年刊本)卷一百四宦绩一:“(晋)吴隐之,字处默,濮阳鄄城人。魏侍中质六世孙,美姿容善谈论,根据晋书本传修。”

乾隆年间,《武进县志》卷六名宦郡守:“吴隐之,字处默,濮阳甄城人。”

对于“鄄”“甄”两名一地,其实早就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如:

清赵一清《三国志注补》(清广雅书局丛书本)卷一“注,又绍与臣书云可都甄城,甄当作鄄。”

清吴士鉴《晋书斠注》卷五十列传第二十曹志(民国嘉业堂刻本)“咸宁初诏曰:鄄城公曹志笃行履素,达学通识,宜在儒林,以弘冑子之教。书钞六十七,晋起居注曰咸宁二年诏曰,甄诚公曹志为笃行道履达觉通义,宜在儒林阐弘胄子。案‘甄诚’为‘鄄城’之误,‘为’字衍,‘觉’为‘学’之误。”

清何焯《义门读书记》上卷(清乾隆刻本)“汉兴以来诸侯年表,太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甄疑作鄄。”

清洪颐煊《诸史考异》卷一三国志(清光緖十五年广雅书局刻本)“鄄城,豫州刺史郭贡谓鄄城未易攻,后汉书荀彧传操东击陶谦使彧守甄城,注县名属济阴郡,今濮州县也,甄今作鄄,音绢,颐煊案,春秋左氏庄公十四年会于鄄,注鄄卫地,今东郡鄄城也,释文云甄城,音绢,或作鄄,古字通用。”

清杭世骏《史记考证》卷四(清乾隆五十三年补史亭刻道古堂外集本)“诸侯会桓公于甄,年表作鄄,按经典释文甄音绢一音真或音旃又举然反或作鄄。”

明张自烈《正字通》(清康熙二十四年清畏堂刻本)卷十“鄄,涓愿切,音眷,卫地,左传庄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又先韵音烟,义同,……集韵或作甄,韵会转真旃二音通作甄,并非。”这里的音“烟”,应是把“鄄”和“湮”混淆了。宋孙奕撰《示儿编》(元刘氏学礼堂刻本)卷之十八《字说声伪》,举例就有以鄄(绢)为湮。元胡三省《通鉴释文辨误》卷十(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史炤释文曰,鄄,于巾切,故卫地,在濮阳,余按卫地之鄄,音吉掾翻,无于巾一音。”

唐代石经中是把“鄄”作为正确地名来刻写的。清王昶《金石萃编》卷一百十二(唐代的石刻十二经)(清嘉庆十年刻同治钱宝传等补修本)“十有四年经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本亦作甄)”,虽然王昶认为“鄄,本亦作甄”,但很明显唐刻《春秋》是写为“鄄”的。清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卷三(清钞本)“经十有四年,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史记齐世家作甄,正义引杜注同。韦昭齐语注引作会于鄄,旧音云内传作甄。……监本闽本毛本作甄城。”清顾炎武《九经误字》(清皇清经解续编本)“今天下九经之本,以国子监所刻者为据,而其中讹脱实多,……余至关中,见唐石壁九经,复得旧时摹本,读之虽不无踳驳,而有足以正今监本之误者,列之以告后学。”接着在谷梁传中“十四年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监本脱宋公卫侯四字。”这与王昶记录的唐石刻经是一致的。

有学者对错误的原因进行过分析,盖以两字字形相似,传写致讹。清金武祥《粟香随笔》粟香四笔卷一(清光绪刻本)“盖感甄实感鄄之讹,植遭忌禁锢,兄弟之间素有怨憾,黄初二年诸弟皆进爵为公,独植改封鄄城侯,故作感鄄赋,赋序云黄初三年,正在改封之后,是其明证,甄鄄字形相似,传写致讹。(春秋庄十四年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杜注鄄卫地今东郡鄄城也,校勘记、淳熙本、闽本、纂图本、监本、毛本,鄄城作甄城,释文亦作甄云或作鄄,灏按此皆鄄之误也)轻薄之徒由此造为邪说,遂成千古莫白之冤,亦可叹矣。(明帝改感鄄为洛神,容或有之,盖以其怨望,非为甄后也。)”

总之,对于史书中“鄄甄”两称现象,学者或解释为古字通用,或表示“应为鄄”,或混淆读音,或进行质疑,并对错误的原因进行分析,但没有提出特别有力的证据,总体上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地名关系到历史事件的发生点和地理位置的确定,由于正史和经书音义注疏等材料对此两字记载的混淆,导致后世学者对两字的认识包括其代表的地理位置和音义的变化也比较模糊。笔者不揣简陋,试追根溯源,厘清其变化的头绪,对两字进行辩误和探析,以抛砖引玉,求正于方家。

一、原始的正确的古地名应该是“鄄”

关于两者的最早的记载当起于春秋时期的主要史书《春秋》,根据《春秋》经文,记载“鄄”的有三处,并且都是作为地名来使用。“(庄公)十有四年(前680)春,齐人、陈人、曹人伐宋。夏,单伯会伐宋。秋七月,荆入蔡。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2](P1771)“十有五年(前679)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2](P1771)“庄公十有九年,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2](P1773)。《公羊传》和《谷梁传》中也是这三处,《左传》却有十一处,除了哀公二十五年中的“鄄子士”之外,其余十处都是地名“鄄”。而“甄”字无论在《春秋》还是《三传》中都无一处出现,只在后人的音义注疏中出现(这里根据的是清阮元《十三经注疏》)。这一点已经基本证明“鄄”是最早的最原始的古地名。

为了避免有所遗漏,笔者对古籍又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索,主要利用了《中国基本古籍库》和《中国方志库》,一一查证该书籍的原版图像文字。结果发现对“鄄”最早的记录确实就是《春秋》中的记载,以及后世学者对《春秋》的各种注疏和音义,年代其次的有《吕氏春秋》《战国策》《春秋繁露》《史记》《汉书》以及地理书、韵书、文集等的记载,这些记载中除了少部分的人名用字、村地名、姓氏之外,其余都是县级地名,即先秦时期的单地名“鄄”,或秦之后的行政区划“鄄城”或“鄄城县”。

记载“甄”最早的古籍是《列子》和《楚辞》,但其中的“甄”都不是地名。《列子》卷五“山名壶领,状若甔甄,顶有口”,甔甄指陶制的瓦缸;《楚辞》有“甄甄”是形容小鸟飞的样子。“甄”作为地名最早出现于《战国策》和《史记》,东汉高诱《战国策注》卷第五秦三(士礼居丛书景宋本)“宋、卫乃当阿、甄耳”,卷第十三齐六“齐地方数千里,带甲数百万,夫三晋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间者百数。”西汉后期桓宽《盐铁论》“齐抚阿甄,关荣历,倚太山”(卷第九险固第五十,四部丛刊景明嘉靖本),而《汉书》中关于“甄”的记载主要是姓氏比如甄邯、甄丰、甄阜等。

综上,从年代上来推算,作为地名在文籍中的记载,“鄄”的出现远早于“甄”。

其次,从两字的本义上来看,现存最早的字典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中,“鄄”属六篇下邑部:“鄄,卫地,今济阴鄄城。从邑,垔声。”[3](P6678)而《说文解字》对“邑”的解释:“邑,国也,从口,先王之制,尊卑有大小,从卪,凡邑之属皆从邑”。[3](P6537)对“卪”的解释:“瑞信也,守国者用玉卪,守都鄙者用角卪,使山邦者用虎卪,土邦者用人卪,泽邦者用龙卪,门关者用符卪,货贿者用玺卪,道路用旌卪,象相合之形,凡卪之属皆从卪”[3](P9007~9008)。作为一个封国或者封邑,是要有符节作为身份认证的,是有一定封域的。“鄄”就是周代这样一个有符节和一定封域的封邑。

而“甄”在《说文解字》中属于“瓦”部:“甄,匋也,从瓦,垔声。”义证:“匋也者,玉篇陶人作瓦器谓之甄土也,汉书董仲舒传,如泥之在钧,唯甄者之所为。颜注,甄,做瓦之人”。[3](P12473)“瓦”在《说文》中的解释:“瓦,土器已烧之总名,象形,凡瓦之属皆从瓦”。[3](P12467)故从本义看,“甄”是作瓦之人或陶器,非地名用字。

综上所述,从早期史籍的原始记载和字典解释的本义来看,作为地名,应写为“鄄”,而非“甄”。在先秦时期,称现在的鄄城县时只有“鄄”这一个字,为什么只用单字来作为地名呢?这在先秦时期是很常见的现象,大概是因为当时地名数量不多,用单字命名就足以明确表达各地的地理位置和特征,而很少会有重复现象。所以,古地名大都无通名(类名称,比如县、城等用字)、专名(区别个体)之分,基本是以单字命名。但在秦朝,由于在全国统一的基础上推行郡县制,通名与专名的区别就非常明显了,秦有甄城(前引史记周勃传可见),属东郡;西汉有鄄城县,属济阴郡;王莽篡汉建新时,在全国范围内大改地名,鄄城也被改为鄄良[4](P1571)。东汉又改称鄄城县,仍属济阴郡。三国魏时属东郡,晋属濮阳国[5](P419)。此后名称未变,但在五代时梁为避太祖父朱诚讳,省作鄄县[6](P129)。明洪武二年(1369)废鄄城县入濮州,降濮州为县级政区,景泰三年(1452)徙至王村(今河南范县濮城集),属东昌府。清属曹州府。1913年改濮州为濮县,属济西道(翌年改称东临道)。1925年属曹濮道。1931年析置鄄城县,治今鄄城[7](P471)。虽多经改属,但名称总体上变化不大,作为古地名的专名“鄄”字千百年来一直未变。

二、致误渊源、原因以及影响

为什么作为地名用字,一开始昭昭明确,后来竟然混淆不清,以致流误到今?考察其混淆之渊源,最早起于《战国策》和西汉时期司马迁所著《史记》,其中都出现“鄄”和“甄”两称现象。《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列传》“(孙)膑生阿、鄄之间”与卷六四《司马穰苴列传》“齐景公时,晋伐阿、甄”、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常山以南,大行左转,度河、济,阿、甄以东薄海,为齐、赵国。”东汉高诱《战国策注》卷第五秦三(士礼居丛书景宋本)“宋、卫乃当阿、甄耳”,卷第十三齐六”齐地方数千里,带甲数百万,夫三晋大夫皆不便秦,而在阿、鄄之间者百数。”两书本身都出现“阿、鄄”与“阿、甄”对举。根据《史记》卷五《秦本纪》“齐桓公伯于鄄”与卷三二《齐太公世家》所记“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鄄”“甄”当为同一地。

从《史记》与《春秋》记载比对而言,卷三二《齐太公世家》“(齐桓公)七年,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该条在《春秋》中作“十有五年春,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会于鄄。(左传云,春,复会焉,齐始霸也)”[8](P199~200)。两书记载齐桓公始霸之地,一为鄄,一为甄,鲁庄公十五年即齐桓公七年,时间又一致,所以这两地只能是同一地方,再从第一手史料的原则来看,应该以《春秋》所记为准,“甄”当作“鄄”。

从史书记载的其归属地来看,两者也应为一个地方。史书中经常把“鄄”或“甄”和“阿”连在一起,(阿即山东东阿县,史书中多见两地连称,反映出两地很靠近)《史记·司马穰苴列传》“索隐,阿甄皆齐邑,晋太康地记曰,阿即东阿也,地理志云,甄城县属济阴。”唐杜佑《通典》卷一百四十九兵二(清武英殿刻本)“晋伐齐阿鄄。阿今济阳郡东阿县,鄄音绢,今濮阳郡鄄城县是也”。宋史炤《资治通鉴释文》卷一(清十万卷楼丛书本)“阿鄄。上于何切,下工掾切,阿即东阿,鄄即鄄城,皆齐地。”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二(清稿本)“阿,见山东东阿县,鄄即今山东濮州治故鄄城县也”,清顾炎武《肇域志》卷十九(清钞本)“东阿……当春秋战国之时二邑(谷城和东阿),皆在齐境。而谷城南与鲁接,东阿西与卫邻,列国之聘享往来其境,史不绝书,亦四达之道矣。东汉之末,曹氏起兵兖州,以东阿、范、鄄城三邑为根本,至比于关中河内。”先秦时期鄄的归属并不是恒久不变的,在春秋时期属于卫,战国时期属于齐,它是卫边境之邑,恰与齐的阿邑毗邻。《史记》卷五七《绛侯周勃世家》“击秦军阿下(索隐谓东阿之下也),破之。追至濮阳,下甄城。”卷四六《田敬仲完世家》“(齐威王)九年,赵伐我,取甄。正义音绢,即濮州甄城县也。”“甄城”与“鄄城”都属于濮州地区,而地理志书中濮州地区下属县中只有“鄄城”或者书为“甄城”的,故两者当是一地。

后代学者也多认为两者指一地。宋王应麟《通鉴地理通释》(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二历代州域总叙中,汉九国“阿甄,阿今郓州东阿县,正义云甄即濮州鄄城县北音绢。”这里不论是王应麟看到其它版本史记正义把甄城解释为鄄城的,还是直接把其中的甄城县改为鄄城县,都表明王应麟认为甄城即鄄城。宋鲍彪《战国策注》卷三秦(宋绍熙二年刻本)“宋卫乃当阿甄耳,庄十三年注,阿,今济北东阿,齐之阿邑,甄属济阴,庄十四年会于鄄,史作甄”;元吴师道《战国策校注》战国策秦卷第三(四部丛刊景元至正本)“宋卫乃当阿甄耳。庄十三年注阿今济北东阿,齐之阿邑,甄属济阴,庄十四年会于鄄,史作甄,此言二国如齐邑尔,补曰,鄄本濮州鄄城。”

从上述四方面,可以确认两者为同一地方,然则为何又有两称情况出现呢?一方面“鄄”与“甄”字形非常相近,古时候学问都是口耳相传加手抄,在传抄中易产生讹误,类似“鲁鱼亥豕”的现象屡见不鲜。《吕氏春秋·察传》:“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9](P1527)。《抱朴子·遐览》:“书字人知之,犹尚写之多误。故谚曰:书三写,鱼成鲁,虚成虎。此之谓也”[10](P97)。另一方面,两者的读音相近或相同。《说文解字》解释“甄”:“匋也,从瓦,垔声。”其释“鄄”:“鄄,卫地,今济阴鄄城。从邑,垔声。”两字的读音都为“垔声”,应该是一致的。在唐代,颜师古注《汉书》,在解释“甄”时谓“作瓦之人也……甄音吉延反。”史记卷七五对甄的注,集解音“绢”,卷四六正义注也标明“甄”音“绢”,并注即濮州甄城县也。陆德明《经典释文·春秋左氏传音义之一》“经十四年于鄄,音绢。”从一般情理上推理,由于两字字形相似,读音一致,误写的可能性非常大。再加上简牍和写本时代,文本不稳定,传抄过程繁多更易致误。讹误源头始于《战国策》和《史记》,因为《战国策》成书不止一个时代,不止一个作者,后经西汉末年刘向整理而成,包括名字的确定。而《史记》也是在司马迁去世后由其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4](P2737),后世版本众多,因为史记有阙,又掺入后人补述。这些环节中,都有可能出错。

《战国策》和《史记》中两字的讹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很多学者误认为两字通用,甚至常出现两字互写和互证的现象,沿误成习,对后学有很大贻误。如晋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庄公第三(四部丛刊景宋本)“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卫地,今东郡甄城也。”甚至有学者认为,“鄄”本亦作“甄”,陆德明《经典释文·春秋公羊传音义何休学》“(庄公)十四年分别(彼列反),于鄄(本亦作甄,规面反)”[1](P311)。或者通作“甄”,宋丁度《集韵》卷三(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鄄,地名,在卫,通作甄;甄,察也勉也”。宋娄机《汉隶字源》卷三下平声二仙(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甄,鄄,冯焕残碑,鄄别,即甄字”,认为甄字写法除了规范的之外还有两种:甄和鄄,并以碑文证。但甄字的偏旁土写成了王,鄄的土写成了生。面对这种情况,清代惠栋直接认为鄄和甄两字通。其《后汉书补注》(清嘉庆九年冯集梧刻本)卷十七列传六十四上袁绍,“甄城郡国志曰鄄城,属济阴,郦元曰故城在河南一十八里,沇州旧治,魏武创业始自于此,河上之邑最为峻固,栋案汉隶字源,甄与鄄古字通;卷二十三郡国三,鄄城,说文曰鄄卫邑从邑垔声,栋案汉隶字源,鄄亦作甄,古字通也。”清梁玉绳《史记志疑》卷十七(清广雅书局丛书本)“诸侯会桓公于甄而桓公于是始霸焉,案甄与鄄通并音绢”。

不仅会出现“甄城”,还出现“鄄别”(即甄别之误写,见上引汉隶字源)和“鄄邯”(即西汉末年大臣甄邯),唐李商隐著、清徐炯笺注《李义山文集笺注》卷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注文:“汉金日磾传,鄄邯劾奏(金)钦曰:钦幸得以通经术超擢。”清吴卓信《汉书地理志补注》卷三(清道光刻本)“莽传以鄄邯为后丞烈。按王莽传分改右扶风曰后丞烈。”

更有甚者学者以为“鄄”反倒是“甄”的误写。清陈树华《春秋经传集解考正》卷三(清钞本)“经十有四年,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鄄,史记齐世家作甄,正义引杜注同。韦昭齐语注引作会于鄄,旧音云内传作甄。鄄卫地今东郡鄄城也,释文曰甄城音绢,一音真或音旃,又举然反,或作鄄。监本闽本毛本作甄城。案释文‘或作鄄’三字疑当在上,于鄄之下,经文于鄄,鄄字必是甄字之讹也,水经注作甄,成十一年传盟于鄄而入,杜注云鄄周地,此云卫地,未详。”清吴熙载《资治通鉴地理今释》卷六十二汉纪五十四(清光緖八年江苏书局刻本)“鄄城即甄城,见六十卷。”而其卷六十汉纪五十二,“甄城,山东曹州府濮州。”

另一方面,两字读音也在这种误写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大变化。本来如陆德明所言,“文字音训,今古不同,前儒作音,多不依注,注者自读,亦未兼通。”[1](P1)由于时代的变化、方音的不同、音的辗转注等导致语音发生复杂的改变。尤其是反切法之前是类读、读若、音某等注音方法,反切后各个时代也根据自己时代的标准来选择上下字。在这种情况下,“鄄”和“甄”的读音就出现了很多种状况。

“鄄”字,陆德明注释有“音绢”和“本亦作甄,规面反”,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曰:“鄄音工掾反。”宋徐铉徐锴兄弟校订《说文解字》,为“鄄”注音“吉掾切”,宋史炤《资治通鉴释文》卷一(清十万卷楼丛书本)“鄄,工椽切”。宋陈彭年《重修广韵》(四部丛刊景宋本)卷四,三十二霰(线同用)“绢。缣也广雅曰繁总鲜支縠绢也,吉掾切五。狷。褊急又古县切。鄄。鄄城县在濮州。”其《重修玉篇》(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二,邑部第二十“鄄,故县切,东郡鄄城名。”

从这几位学者的注音看,主要的差别在于声母有没有j化的差别,其余基本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因为上古音现在难以测定,而据高本汉研究,“单纯声母和j化声母的分别虽然已经存在,但是唐代的声母系统并没有把这种分别认为两种声母”[11](P30)。故“鄄”应该就是音“绢”。

对于“甄”字,史记集解和正义都对其注音“绢”,这是对其作为地名的说明。但“甄”的意义多重,颜师古注汉书时候,谓甄“作瓦之人也……甄音吉延反。”陆德明《经典释文》卷八周礼音义上春官宗伯下(清抱经堂丛书本)“甄音震”。宋陈彭年《重修广韵》卷一,十七真,“眞,眞伪也,又姓,风俗通云汉有太尉长史眞佑,俗作真,侧邻切十六。甄,姓也,陈留风俗传云,舜陶甄河滨,其后为氏,出中山河南二望也,又举延切。”卷二,十二仙,“甄,察也,一曰免也,居延切,又章邻切三。”宋丁度《集韵》(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二,十七真“甄,博雅,甄匋窑也,亦姓。鄄,卫地名,通作甄。”卷三,平声三,二仙“鄄地名在卫通作甄。甄察也勉也。”“甄,稽延切,说文匋也,一曰察也免也,亦姓,文九。鄄地名通作甄。”卷七,去声上,二十一震“甄,掉也,锤病声。”卷八,去声下,三十三线“(绢下)鄄甄。说文卫地今齐阴鄄城或作甄。”宋陈彭年《重修玉篇》卷十六瓦部第二百四十二,“甄,居延切,陶人作瓦器,谓之甄土也,又至神切。”因为它的含义多重,有器物、作器物之人、飞翔状态、甄别、姓氏等义,所以后来演变成为一个多音字,关于“甄”音演变过程和原因,可以参见宋代庄绰《鸡肋编》,从中可以看出“甄”与“坚”音协,音居延反,但是因为避讳孙坚,据吴音而转为相近之“真”音,吴人亦以甄音旃,则与真愈近[12](P78~79)。所以《康熙字典》中认为三国之前“甄”无“真”音。

和多义的“甄”不同,“鄄”流传至今使用最广的基本只有地名这一种含义。但由于甄音的多样化以及两字的讹误,导致后来学者也误把“鄄”作为多音字。宋司马光《类篇》卷十八(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邑国类:“鄄,之人切,卫地名,又于巾切,县名,在濮阳,又诸延切,又稽延切,又规掾切,今济阴鄄城,文一重音四。”卷三十六,瓦土器:“甄,诸延切,察也,勉也,又稽延切,说文匋也,亦姓,又之人切,博雅甄,匋窑也,又之刃切,掉也,锺病声,又规恋切,卫地,鄄或作甄,文一重音四。”宋宋庠《国语补音》卷二齐语第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鄄音绢,内传作甄,乂有真、旃二音”。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鄄”还可读作“真”,其理由就是“左传杜注作甄城,音真可证也”,前文已经证明甄城应为鄄城之误,当然不能再就错误的地名来证明真正地名的读音;杨伯峻先生在《春秋左传注》中说“鄄”音绢,至今鄄城县人仍读作绢。又音真[8](P195)。但并没有说理由,其所说鄄也可音真,大概是根据清人的看法附提一笔。

三、结语

通过以上爬梳,可以对古籍中“鄄甄”两称现象作一总结,从现存史料最早记载来看,作为地名应为“鄄”而不为“甄”,两者指的是同一地方,从现存最早字典看两者读音应该一致,皆应音“绢”,但随着中古近古音韵的变化以及“甄”字音义的演变,再加上“鄄”“甄”两称的普遍,导致其读音和意义在后世产生了很多分歧,今应正本清源,还其本来面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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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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