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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的现状与特点

2015-01-30刘筱敏雷秋雨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15年8期
关键词:期刊论文科技期刊声明

■和 婧 刘筱敏 雷秋雨

1)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北京中关村北四环西路33号 100190

2)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中路8号 730030

3)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100049

1 引言

随着近年来科研不端行为事件的频发,学术界逐渐加强对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的规范和建设,其中加强科研自律已成为科学工作者的共识。科研工作者的自律行为体现在科研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中的重要一环则是对已发表科研成果中存在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学术期刊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科研工作者参与学术交流的重要方式。如果论文中存在一定的错误信息,则将对后续的科学研究造成困扰和误导,因此,开展学术期刊论文更正,对错误信息予以纠正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对Web of Science(WoS)数据库检索发现,该数据库中已收录30余万条论文更正声明记录。这些更正文献的存在验证了在科学研究过程中,错误信息存在以及研究者纠正错误信息自律行为存在的现实。

面对WoS数据库中大量更正记录的现实情况,以及对散布于漫长时间中关于更正行为的研究论文的分析,笔者认为,在当下科学研究成果被快速、广泛传播的背景下,在特别重视科研道德行为的环境下,有必要梳理关于更正行为、更正文献以及这方面相关研究的脉络。

调研国内外有关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论文发现,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和科研界对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具有其各自的特点,国内研究主要从加强期刊编校工作的角度展开讨论,强调期刊编辑和审稿专家在论文更正中应发挥的作用。国外从加强科研道德规范,防止科研不端行为的角度,强调发挥读者、出版商、同行评审专家等多方力量,共同提高错误信息的可见性,减少错误信息带来的不良影响。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研究,为今后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2 数据来源

为梳理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发展脉络,本文调研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其中国外的研究文献来自 WoS,包括 WoS旗下的 SCI、SSCI、CPCI等数据库。检索方式为将主题限定为“Journal”,并明确限定标题中包含“Correction”,同时论文类型为“Article”。通过检索得到121篇文献,经过对文献的研究内容进行逐篇甄别,最终确认共有8篇文献与期刊论文更正研究相关,将8篇论文作为种子论文,逐一翻阅其文后参考文献及其施引文献,获得4篇研究更正行为的文献。

国内的研究文献来源于CNKI的期刊全文数据库,文献获取方法与获取外文文献的方法相同。检索得到153篇文献,通过逐一甄别并进行引文文献追踪后,获得12篇研究更正行为的文献。

总体来看,关于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文献较少。通过对获得论文的分析,探讨有关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现状和特点,以期为后续的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3 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内容分析

3.1 国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状况分析

通过对论文内容的梳理,国外对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可分为四个方面,一是更正研究之起源;二是对更正内容界定的探讨;三是对开展更正具体措施的探索;四是对更正实践开展情况的调研。

3.1.1 更正研究之起源

对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最初来自于对期刊论文中错误信息产生的不良影响之研究。美国植物学家Zirkle C[1]是第一位研究期刊论文中欺诈性信息不良影响的学者,他于1954年发表的《对欺诈性数据的引用(Citation Of Fraudulent Data)》一文,引发了学术界对已刊出期刊论文中存在错误信息的关注和讨论,为后续有关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奠定了基础。该文通过调研发现一篇早在1926年就被揭露出实验造假的论文,却仍被后续的研究人员反复引用,科研人员的不合理引用使得错误的结论得以广泛传播,对后续的科学研究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发了对期刊论文错误信息传播以及建立期刊更正机制等内容的探讨。

关于错误信息传播带来的影响,美国心理学家Thomasson P和Stanley JC[2]在Zirkle C观点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期刊发布的“批判性声明(critical notes)”很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忽视,虽然错误信息的传播为后续的科学研究带来一定的不良影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错误信息的广泛传播,也将极大地提高错误的可见性,从而有利于对错误信息开展更正。Thomasson P和Stanley JC是首次关注期刊纠错栏目的学者。

加菲尔德[3]对上述两种观点均表示认同,同时他也提出,科学家应该培养查找其所引用文献是否有更正或撤销文献的习惯,对科学文献进行习惯性和主动性检索,以保证其引用部分的正确性,防止错误信息的传播。

3.1.2 对更正内容界定的探讨

加菲尔德是首位对更正内容有所关注的学者。在加菲尔德1987年发表的论文《如何避免传播错误——科学家必须检索更正(How To Avoid Spreading Error-Scientists Must Search for Corrections)》[3]一文中,他阐述到:“科学知识本身具有积累性,科学研究是自我纠错的过程。新知识建立在先前知识的基础之上,先前没有依据的结论为后续的扩展性工作提供了动力。对先前的作品进行重新评估和改进,有利于推动当前的研究……早期的错误文章或被撤销的文章也承载着重要信息,公开更正和撤销具有重要意义,代表了科学发展的进程”。虽然文中并未对更正的内容做出明确论述,但是加菲尔德认为更正行为是新知识对旧知识的修正,这表明他将更正的内容界定为科学研究中的局限和不足。

1988年,加菲尔德[4]再次发文论述更正的相关问题。文中明确对更正所针对的错误信息的具体内涵进行了阐述。他认为论文的错误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可预防的,例如因为科学家的个人疏忽而造成的错误,即失误性信息;另一类则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因为现有知识的局限,即便做出再精确的实验,其得出的结论也有可能在后来被认为不正确,即局限性信息。同时加菲尔德指出,应将产生错误信息的行为与科研不端及欺诈行为相区别,不能将错误归并入欺诈之列。此次论述更全面地界定了更正的对象和内容。

Turpin DL[5]是第一位明确对更正的具体内涵进行论述的学者。他作为美国正畸学期刊AJO-DO的主编,在其期刊所在的“社论(Editorial)”栏目,对生物医学期刊的更正政策做出明确规定。他指出,更正的对象应该是已发表论文中存在的错误信息,不能将更正所针对的错误,与正常研究中存在的局限与不足混为一谈。论文中存在的错误信息需要进行更正或对论文予以撤销,而论文本身存在的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则无需更正或撤销。

明确更正的内涵有利于规范期刊论文更正,同时也有利于为后续的有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撑。上述两位学者对更正内容的界定提出明确观点,其观点的相同之处是,两位学者都将失误性信息作为更正的对象;不同之处是,加菲尔德也将论文中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作为更正的对象,而Turpin DL认为这类由于客观条件造成的研究性局限不能作为更正的对象。笔者认为,Turpin DL的观点更符合期刊论文更正其本身的宗旨,因为更正的意义是为了减少论文中错误信息的不良影响,而研究的局限性是客观条件和现有知识的局限所造成的,其研究结论在当时的研究背景下是合理的,无需更正。

3.1.3 对开展更正具体措施的探索

关于更正错误信息的具体措施,首先,加菲尔德[4]从期刊的角度提出期刊应该仿照报纸,专门设立更正专栏,定期发布更正的相关信息。此外,他调研发现WoS每年都会发布大概5000条更正或者撤销通知,因此,加菲尔德建议遴选较为重要的更正或者撤销通知,在更正或者撤销专区进行发布。

其次,Liesegang TJ[6]从读者的角度,建议以通信(Correspondence)的方式,让读者来揭示已刊出文章中存在的问题,一经查实,应发表更正声明或者撤销声明。这样可使同行评议持续至文章出版之后,以保证对作者和编辑实施问责制,从而有利于敦促错误信息的及时更正。

再次,Gasparyan AY[7]等人从论文评审和错误信息传播的角度,认为同行评议是学术出版的支柱之一,评审人员和编辑均应对选择科学合理的研究报告而负责。为了防止错误信息进入到学术交流之中,应从审查环节予以控制。至今并没有研究来验证评审人员对撤销虚假论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无法得知评审人员是否曾要求对已发表的论文进行更正或撤销,因此,应发挥评审人员在更正中的作用。此外,他认同美国心理学家Thomasson P和Stanley JC的观点,认为错误的信息传播有利于提高其可见性,因此,Gasparyan AY等人认为应使出版物信息广泛传播,尤其是使有学识的读者接收到,这有利于对错误信息的识别和更正。此外,作者调研发现,采取数字化出版、加入开放获取运动以及将英语作为科技交流的通用语言有利于推动更正的开展。同时,作者还认为,编辑和出版社应该定期分析错误信息,使其成为可开放获取的索引资源,并附带明确的和免费可读的更正说明、撤销声明等。此类声明可由各种书目数据库进行索引,能够为未来的作者提供研究工具,并可成为研究资料。

上述论述属于对更正的宏观模式的探讨,而对于具体的更正实施细则,Parrish DM[8]、Turpin DL[5]等学者对谁有责任确保包含虚假信息的文章不能发表;当虚假数据已经发表时,谁有责任更正论文内容,以及更正应该做到何种程度;应由谁对有质疑的数据进行验证;如何在更大范围的科学共同体将问题予以告知;更正或撤销应该出现在何处,以及应何时出现,应该包含哪些内容等进行了探讨。

3.1.4 对更正实践开展情况的调研

1990 年,Friedman PJ[9]首先调研了期刊对遭到质疑的已出版论文的回应态度和处理情况。调研结果却不甚理想,期刊对此回应较慢,其中有一半在2年间要求更多的佐证信件方可做出回应。只有5家期刊发布了声明,声明对60篇无效论文中的46篇发布了无效声明。期刊发布的声明辨别标识不一致,使其在电子检索中更为困难。在医学主题下,通过“撤销文献”的标题检索,只检索到7篇声明,其中涵盖了15篇文章;以浏览的方式查找整个书目系统,只检索到18篇带有撤销标识的文章。一项调查显示,很少有期刊书面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指控;据作者的经验,当合作者没有采取行动时,期刊不愿接受授权的撤销或者更正。

2007年,美国学者 Neale AV等人[10]调研了被官方认定为科研不端的研究成果,及其在PubMed数据库中的撤销和更正情况,发现虽然数据库中对错误信息发布了更正声明,但包含错误信息的原始研究成果仍被多次引用。这表明读者对更正或撤销声明的关注程度不足,作者呼吁研究人员应注意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发布的“科研不端研究成果”报告,以及期刊中的更正或撤销声明,以避免科研不端的研究成果对后续的研究造成误导。

2013年美国学者 Resnik DB和 Dinse GE[11]调研了自1992年至2011年共208例被美国科研诚信办公室认定为具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来验证科学家因为所发表论文涉及道德规范问题而发布撤销声明或更正声明的频率。通过调研208个案例,发现有75个案例引用了至少一篇受不端行为影响的已发表论文,共计174篇。而统计发现,在这174篇中,共有127篇既有原文又有撤销或更正声明。文章对其中具有详细撤销或更正声明的119篇声明进行了分析,其中有41.2%的声明中提及科研道德的问题,其余声明对撤销原因及更正的错误等进行了说明。

3.2 国内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状况分析

我国国内对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和关注最早可追溯到1988年,作者胡银[12]在四川省科技期刊编辑学会论文集上发表论文《浅谈提高科技期刊校对质量——医学期刊更正225条分析》。文中总结了1985年公开发行的80种医学期刊中的225条更正,总结归纳出更正所涉及的错误类型,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并提出从期刊编校的角度,通过提高科技期刊的校对质量来减少已发表论文中存在的错误。

而自此文之后的十年间,均无相关研究文献出现,直到1998年又陆续有学者关注。这些研究大体可分为三个方向,分别是呼吁设置期刊更正栏目、辨析更正与其他期刊纠错行为以及对建立期刊论文更正制度的探讨。

3.2.1 呼吁设置学术期刊更正栏目

对该领域的研究主要是由在学报编辑部工作的一线工作者提出的,主要的研究学者有施利国[13]、张继文[14]、王桂珍[15],施利国是国内首位明确提出设立期刊更正栏目的学者,在国内具有首创性。施利国和王桂珍都阐述了错误信息传播带来的危害,以及设置更正栏目的必要性和意义,并对期刊未设置更正栏目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解决措施方面,施利国主要从期刊编校的角度完善更正工作,而王桂珍则提出了较有创新性的两点措施,一是呼吁借助读者、社会组织等外部力量,扩展多种渠道广泛获取更正信息;二是提出制定规范的“更正”写作模式。而张继文调研发现,期刊设立更正栏目的情况不甚理想,呼吁期刊正确看待已刊出论文中存在的错误信息,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积极设立更正栏目。

3.2.2 辨析更正与其他期刊纠错行为

在该领域做出相关研究的学者主要有叶方寅、王维焱[16]、赵大良[17]、朱大明[18]等,其首先分析了期刊采取更正、勘误、替换及撤销行为对应的不同原因、方式、流程等;其次还肯定了期刊采取更正、撤销等纠错行为的重要意义,呼吁期刊编辑社不应以出现错误为耻,而应以及时公开更正错误为荣,呼吁读者和期刊评审者积极鼓励期刊的自我纠错行为。

虽然这些学者发表的文章都指出了不同条件下,期刊应采取的不同纠错措施,但都仅仅从实践的角度予以阐述,并未从理论上予以辨析和规范。只有叶方寅、王维焱对更正与勘误的内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辨析,至今为止,学术界尚未对期刊的更正、勘误、替换及撤销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统一的规范。

此外,值得肯定的是,赵大良和朱大明两位学者都结合了当前数字化出版、网络化传播的发展背景,对更正的方式提出了新的建议。赵大良是国内首次探讨数字化版本更正的学者,他指出有必要专门建立一个论文更正/撤销数据库,以及科技期刊论文更正或撤销的查询系统。而读者也可将自己的疑问提交给数据库,或向作者质询,从而形成一个共同的科技论文纠错平台,这对目前蓬勃发展的数字化出版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朱大明也提出应在数据库中原论文位置注明或链接“更正”,这有利于提高更正的可发现性和利用率。

3.2.3 建立期刊论文更正制度

目前,尽管已有一些期刊发出更正声明,对已发表论文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说明和纠正,然而,专门设置更正栏目的期刊较为鲜见。我国学者张秀兰[19]、王景周[20-21]等对期刊论文更正的规范化管理问题发文探讨。

2006年,张秀兰指出,应通过建立健全科技期刊的更正制度来规范更正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健全监督机制。2010年王景周首次将期刊论文更正上升到职业规范的高度,并从公开更正的程序、态度、渠道、形式、内容五个角度加强期刊公开更正的制度化建设,对期刊更正实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同年,王景周再次发文,首次详细探讨不当更正的问题,文中分析了不当更正带来的危害,认为要防止不当更正,规范期刊公开更正。

4 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特点分析

纵观国内外关于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发展概况,可见国内外研究有相同之处,也有其各自的侧重点,现阐述如下。

4.1 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的相同点分析

首先,从研究的时间特点来看,学术界对期刊论文更正的关注时间较早,国外在1954年开始关注期刊论文更正,时隔30年后,又有学者开展相关研究。国内在1988年开始这方面的研究,再次有相关研究论文出现是在10年之后。国内外对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研究都具有不连续性的特点,学术界对该问题缺乏持续性关注。但可喜的是,在近两年,即2013年、2014年又有国内外学者发文关注期刊论文更正的问题。

其次,从研究论文数量特点来看,经过调研发现,国内外关于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的相关研究数量较少,可供参考的资料有限。这表明国内外对期刊论文更正问题的关注力度不足。调研中发现,国内外学者对同属于自我纠错行为的期刊撤销论文则有着较为广泛的关注,调研其研究时间可知,近几年对撤销论文的关注度较高,且目前仍在升温。与撤销论文相比,对期刊论文的更正也是科学共同体自我纠错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对净化科研学术环境,维护科研道德规范有重要意义,然而其受关注程度却极为有限。

4.2 国内外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的不同点分析

首先,国外期刊论文更正的相关研究侧重于将更正行为与科研道德规范相联系,在很多探讨科研不端行为的文章中重点提出更正和撤销等的意义;而国内只是将错误信息的产生归咎于编校工作的失误,没有将更正行为与科研自律、科研道德等内容相联系,国内的研究视野较为受限。

其次,对于更正所针对的错误信息,国外学者侧重于对涉及研究内容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对后续的科学研究将产生重要影响,具有实质意义;而国内更正的错误信息涵盖的内容较多,包括涉及研究内容的错误以及文字性错误、作者信息错误等,没有对期刊论文中涉及内容的实质性错误进行深入探讨。

最后,关于错误信息的纠正方面,国外学者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包括读者、作者、作者受资助机构、作者所在机构、期刊编辑、评审人员等,发挥其各自的优势以提高错误信息的可发现性,突出强调传播对发现错误信息的重要作用;而国内则过多的强调从编校的角度,完善期刊编辑人员的校对审核工作,将发现错误信息、停止其大范围传播的重任过多地交给期刊编校人员,而忽略了读者、论文评审人员、资助机构等的力量。

5 小结

本文在调研国内外关于学术期刊论文更正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对比分析了国内外有关该问题的研究现状。总体来看,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文献较少,学术界对该问题的关注力度有限,且缺乏持续性关注。从文献的研究内容来看,国内外对该问题的研究停留在初步探索阶段,国内的研究视野较窄,主要侧重于对论文中存在的文字性错误、作者的信息错误等进行更正,而国外则更进一步,深入到对有误的研究内容进行更正;国内局限于从期刊建设的角度进行探讨,与国内相比,国外则站在更高的角度,将论文更正置于加强科研自律、加强科研道德规范的背景下予以研究。

目前的研究内容都关注到更正行为本身,而并未对更正行为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更正行为是科学研究中的一种自我管理、优化的行为。这种行为渗透在更正文献中,更正文献包含了重要的纠错信息,对终止错误信息传播、减少错误信息带来的不良影响有重要意义,更正文献本身的价值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在期刊论文更正的实践中,有两点需要注意,其一,期刊不应仅仅依靠期刊编辑、评审专家的智慧来发现论文中存在的错误信息,更应积极调动作者、读者等多方力量;其二,期刊论文更正不应仅局限于文字性错误或者作者、机构等信息的错误,由于内容性错误会对其他的科学研究造成更大的不良影响,因此,期刊还应关注到论文中存在的研究内容的错误,并建立起定期发布更正文献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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