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能急也不能等
2015-01-30叶兴庆
中国合作经济 2015年12期
叶兴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能急也不能等
叶兴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
这次发布的指导意见,加上之前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都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财政资金将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补上我国农业经营规模小、效益低的短板。我国人多地少,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偏低,户均耕地面积不足8亩,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水平较低,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由于成本“地板”抬升与价格“天花板”下压,我国农业承受着“双重挤压”,面对全球一体化的国际竞争,我们的竞争优势在下降。而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农民的非农就业收入不断提高,从事农业的意愿日趋下降,“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亟须解决的难题。因此,提高农业竞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必须培育与之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也是适度规模经营不可缺少的环节,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范围很广,如在农业生产领域的植保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农产品流通领域的各种产销合作组织等。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搞好农业科技示范推广服务,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不能急也不能等。一方面农村规模经营必须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经营组织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另一方面,农业面对国际竞争的压力很大,必须从现在起就积极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