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2015-01-30
湖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案例
湖北省在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实践中,始终坚持政府推动、法制引领、产权明晰、交易规范的总体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功能、优服务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
主要做法
一是建设乡镇基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二是建设市县级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
三是建设立足湖北、辐射中南、面向全国的高层次、多功能、广覆盖的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四是建设武汉“8+1”城市圈联网对接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
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经验与启示
我国农村产权是以农村土地为基础,以农地经营为核心。其特有的“土地所有权——家庭承包权——农地经营权”的权利结构模式以及普遍性的权属不清的问题,在其他国家较为少见。这决定了我国农村产权市场建设内含诸多中国元素,没有现成的经验借鉴。
从国内层面看,经过近几年来的有益探索,目前国内武汉、成都、上海、北京、杭州模式已初具雏形,具有一定的特色,为构建我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以确权、确地、确股为前提,明晰农村产权交易的基础;注重搭建省、市、县、乡4级服务平台,促进农村产权交易的流转顺畅;完善规范交易规则,扩展产权服务功能;延伸配套服务,创造农地等产权资本化条件;强化政府监管,降低交易风险。
制约因素
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序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第一,农村产权归属尚不清晰,尤其是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化改革还刚刚起步;
第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定位不一,产权交易市场资源重组、科学设置的问题有待研究;
第三,农村产权流动和抵押等法律界定受限;
第四,农村产权交易中介服务等不健全;
第五,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间的协调机制未建立;
第六,功能拓展、联网对接及配套服务有待健全;
第七,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尚未实现根本性突破,产权融资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第八,农村产权交易的风险及纠纷调解机制尚未完成建立;
第九,农村产权交易的活跃度不够,产权交易的资本化高端市场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第十,农村产权保护不充分,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