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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权”登记发证同步前行的“青田模式”

2015-01-30

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12期
关键词:青田县使用权所有权

“两权”登记发证同步前行的“青田模式”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汤双军 周 华

一直以来,农民的宅基地和住房是与传统户籍关系捆绑在一起,不能在市场上流转、抵押担保的。为了破除这一困境,丽水市国土部门基本理清了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情况,并建立地籍管理数据库和信息系统。

今年以来,青田县积极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发证工作,在高市乡洞背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五同步”工作模式成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整乡整村推进”,全面推进“两证”登记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数10506宗,农房登记发件数8560件,分别占上级下达年度任务的100.20%和117.08%。

一、以点带面青田高市乡洞背村试点“五同步”发证模式

青田县高市乡洞背村村民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也可以像城里人一样领到土地证和房产证,而且将来还可以作为抵押物,向农村商业银行贷款,解决资金短缺难题。

自去年5月份,青田县启动这项工作以来,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各行政村通力协作,依法依规,循序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青田县创新开展了农村数字地籍调查和农房建筑面积同步测绘、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同步处置、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处罚后同步补批、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权籍同步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所有权同步登记,形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的“五同步”青田模式,不仅方便了群众办事,还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今年4月,青田县国土、建设部门在洞背村召开了“五同步”发证模式试点村工作部署会。会议指出开展试点村工作的积极作用,并就“五同步”发证模式的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进行了部署。

自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五同步”试点工作以来,青田县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按照“同步测绘、同步处置、同步补办、同步认定、同步登记”的工作方法,着力在宣传发动造氛围,倒排计划抢进度,定期研究破难点上下功夫。

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动员大会,及时传达上级登记发证精神,解读登记发证政策,营造全民支持理解登记发证工作氛围。通过在洞背村中心地段悬挂相关宣传横幅和标语,定期进驻设立宣传咨询点等方式,进一步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宅基地测量、资料提交等工作。同时,制作“五同步”登记发证专题宣传片,利用县电视台、中国青田网等媒体,积极宣传“五同步”登记发证青田模式,为其他乡镇(街道)加快推进确权登记工作提供借鉴。

为加快推进“五同步”试点工作,青田县国土、建设、三改一拆办、石门洞管委会和当地乡镇等多个单位联合制定了《高市乡洞背村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相关工作“五同步”工作安排》,明确各个时间点的工作,限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同时,建立了难点问题定期分析制,组织县国土、建设、三改一拆办、石门洞管委会和当地乡镇等单位定期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分析,重点破解了权属调查与实际不一致、违法事实认定不统一、部分农户宅基地超审批限额等问题,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和“五同步”做法推广应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年6月中旬,“五同步”试点村---高市乡洞背村74户村民领到了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拿到两证的首批村民,他们的内心无疑是激动的。“现在我的房子也有了‘红本本’,今后我们也可用房产证抵押贷款了,这对以后我们村更好地发展旅游,带来了保障。”洞背村村支书周国雄说。

二、“五个同步”夯实“两权”制度改革基础

“以往的两证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罚款、补批、办证更是要多次往返县城和乡镇(街道),大大削减了村民办证积极性。”青田县国土局干部深有感触,如今,借着“五同步”模式的东风,村民家门口便可完成罚款、补批、办证这一系列流程,而且还享受免宗地测量费、两证工本费等优惠政策,着实减轻了农民的办证负担。

在实施“五同步”模式中,青田县国土、建设等部门本着“能合则合、能省则省”原则,同步推进农村数字地籍调查和农房面积测绘,为切实降低政府投入成本,将农村数字地籍调查和房屋测绘项目合并招标,招标金额1040.4万元,相比市场化运作,减少财政支出200余万元,既解决了多头调查、测绘数据库难统一,相关部门管理使用障碍多等问题,又降低的财政投入,为办理“两权”登记发证提供了数据支撑。

依据《青田县实施<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细则(暂行)的通知》及补充规定等相关政策,青田县充分整合国土、建设和乡镇(街道)力量,本着先易后难、先乡后镇、先偏远山村后中心村的原则,同步推进农村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处置,为提升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合法率做足功课。截至目前,18个乡镇已基本完成“两违”处置,处置违法用地11950宗,土地面积51.3万平方米;处置违章建筑面积182.9万平方米;收取罚没款4398万元,无违乡镇(街道)创建申报率达56.25%。

青田县国土局会同建设局联合出台了《青田县私人建房违法建筑处置后补办审批手续的相关规定》,对私人建房违法建筑处置后,在补办原则、补办条件、面积认定、提供材料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并精心设计《青田私人建房违法建筑补办审批表》,在一张纸上完成从村到(乡镇)、到建设和国土、到县级政府的审查审批意见,“一站式”补办违法建筑和用地审批手续,同步推进了农村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补办审批手续。截止目前,已开展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处置后补批4325宗。

同时,同步推进了历史形成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简易认定。对1986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宅基地和房屋至今未扩大面积的,经村委公示15天无异议的,报经当乡镇(街道)审核后,按实予以确权;对继承与析产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经公示15天无异议的,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见证证明后,按实给予认定变更。截至目前,已通过简易手续认定合法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2352宗。

此外,根据《青田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确定乡镇(街道)为“两权”登记发证的责任主体,负责宣传发动、资料收集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由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后随即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形成的数据资料各自归存。同步推进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

三、成效显著“两权”登记发证同步前行惠及民生

6月19日,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同步颁证仪式在青田县洞背村举行,现场为农户代表颁发了“两证”,这不仅是洞背村的一件喜事,也是青田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件大事。有了权证之后,每个农村家庭就能更好地发挥名下土地和房屋的作用,将来通过流转交易、抵押贷款等途径实现保值增值,是惠及群众和子孙后代的好事。

借着“五同步”模式的东风,乡镇(街道)和各辖区国土所干部还主动下村,积极解疑答惑,为村民提供免费代办等暖心举措,一时间,两证办理热情高涨。村民们拿着到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就像吃了定心丸,宅基地和农房都有了法律保障,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利,将来可通过流转交易、抵押贷款等途径,可以像城里的房子一样实现保值增值,既提高了家庭收入,又改善了生活水平,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有效确保了工作进度。有效破解了业务主管部门直接面向申请对象登记发证面广量大、农民群众申请办证积极性不高、技术服务难以跟进等制约“两权”办理难的问题,加快推进了“两权”登记发证工作。

有效降低了工作强度。从“两违”处置、处置后补批、履行权源认定手续、申请登记发证等,力求一次性操作、一次性办理到位,形成一套数据、一套资料、一套图件数份,在办理“两权”登记发证时先后共用,减轻乡镇(街道)和村级单位工作强度50%以上。

有效控制了工作成本。将农村数字地籍调查与房屋面积测绘捆绑一并招标、一并实施,由一家技术合作单位承担,不仅在技术支撑上有可靠保障,而且节约经费支出近200万元;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服务平台建到各个区域,农民在各个国土所管辖区内即可办证,与以往到县城主管部门办理相比全县农民将节约经费3000余万元。

通过县域全覆盖推进“两权”登记发证,有效增强广大农民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依法审批用地建房的意识,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管理和建房审批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现象将逐步走向“归零”趋势,实现创建无违村、无违乡镇(街道)、无违县目标指日可待。

青田县在本轮开展“两权”登记发证过程中基础性工作实施同步推进,使国土和建设两主管部门找到了更多的契合点,为明年开始实施的“两权”统一登记发证在政策、技术等方面作了有益尝试,形成了可以完全密切融合并切实可行的初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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