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借脱钩改革东风 促行业协会商会发展

2015-01-30宋林霖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8期
关键词:总体方案合法性行业协会

文/宋林霖

2015年7月8日,中办、国办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要求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并明确了脱钩的主体、范围、任务及配套措施。这是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的顶层设计,必将推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是2015年要完成的重要任务,这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行业协会商会是社会组织中最活跃的部分,2014年全国共有行业协会商会近7万个。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发展出现了发展无序、治理混乱、流于形式等问题。一些行业协会商会

凭借垄断地位,摊派会费、强制收费、乱评比乱表彰,增加了企业负担,有些甚至摇身一变成了“二政府”。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可以从根本上切断其与政府之间的利益链条,剥离它们对政府的身份依附。一方面,简政放权,政社分开,减少政府对行业协会发展的过多干预;另一方面,可以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使其真正成为服务企业、连接企业和政府的纽带,更好地发挥它们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

行业协会商会良性独立运行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其自身建设。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是改革目的,也是手段,改革的最终效果还是要看其作为经济自治组织是否完善了行业自治,是否真正成为行业内企业利益的代表。目前,相当一部分协会商会尚做不到这一点。《总体方案》对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做了明确,还为政府的监管提供了具体的路径,促使政府部门由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管理者变为指导者和监督者。为实现行业协会自治这一本质特征和基础的结构条件,《总体方案》明确了行业协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定位及相关配套政策,为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条件,为行业协会商会面向市场自主发展、逐步做大做强创造了可能。行业协会商会能否真正实现实质性的脱钩,自上而下的推动只是外因,根本性的因素还在于行业协会商会自身的努力和改革。

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不均衡也决定了改革的复杂性。中国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状况,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均衡的状态。第一类是政府推动型的,也即“红顶中介”,主要通过分解和剥离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形成。它们通过受让权力取得行政合法性在先,然后在运行中逐步扩大其社会合法性,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第二类是市场内生型的,一般由企业基于共同的行业利益需要,自发自愿组成。它们先取得了社会合法性,具有较强的行业聚合能力,治理结构也较为合理。第三类是混合型的,它们在政府的倡导下,在各类相关经济主体资源加入的基础上产生,处在半官半民的转型过程中。《总体方案》主要是针对政府推动型和混合型的行业协会商会,而市场内生型行业协会商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是脱钩,而是法律合法性的建立和监管的完善。同时,《总体方案》也直面了政府自身的问题,明晰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行政体制改革目标。但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政府职能转变也还没有到位,要建立成熟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机制,并形成一大批具有高公信力、高业务水准的行业协会商会仍然任重而道远。

猜你喜欢

总体方案合法性行业协会
重庆市北碚区仪器仪表行业协会
长征七号甲运载火箭总体方案及发展展望
河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关于印发《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Westward Movement
广东省铸造行业协会十周年会庆暨第四届理事会就职典礼成功举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
合法性危机:百年新诗的挑战与应战
4个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率超过90%
浅谈汽车养护品生产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