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会计工作
2015-01-30
广东省会计工作
2014年,广东省会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于提升会计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项会计制度贯彻实施、会计人才培养、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以及粤港澳会计服务合作等工作,进一步发挥会计管理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扎实做好2014年省财政厅抓落实的重点工作
为做好省财政厅2014年抓落实重点工作“加强会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项目,省财政厅会计处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组成调研组,开展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现状调研,认真研究全省财经秩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会计角度分析单位财经秩序存在问题的成因,提出加强会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的合理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3~5月,先后到广州、珠海等9个地市召开座谈会,走访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等省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国有企业、民营非上市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学校、医院以及基层会计机构等各类型单位,广泛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此外,开展网络问卷调查,收到行政、事业、企业及其他类型单位网上提交的调查问卷500余份。
二、狠抓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
(一)精心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收集,并反馈财政部。组织省直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高校会计系专家学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约70人参加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管理会计作的视频讲座。组织厅有关处室、单位和广州市财政局有关人员约50人参加财政部召开的《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视频发布会,并及时转发《指导意见》,为2015年进一步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
(二)继续抓好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联合省国资委下发《关于我省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通知》,做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在广东省的实施工作,地方试点企业均完成省级校验,并顺利通过财政部抽查校验。做好财政部2014年公布的8项基本会计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并在广州召开全省贯彻落实工作会议,会议邀请到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对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重点难点进行讲解。
(三)全面推进新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新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及《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有关单位人员、省直有关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300余人参加会议。
(四)积极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宣传组织参加财政部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知识竞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等会计人员以及非会计人员等约3万人参加竞赛活动,其中合格人数2.6万人,优秀人数2.3万人。
三、狠抓会计人员管理,提升会计队伍素质
(一)继续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管理。一是加强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借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印刷、运送和费用结算管理模式,印发《广东省空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印制领取工作流程》,在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入库和证书发放扫描二维码信息功能。二是优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卷传输流程。印发《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通过光盘方式传输的基础上,新增通过财政内网传输的方式,方便各地市试卷领取。三是优化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领证流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并经征询财政部会计司意见和参考有关省市做法,按照既依法依规又为民便民的原则,对省属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领证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新的省属会计从业资格服务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保留规定动作基础上,删减不必要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升办事效率,考生从报名、考试到领证只需到现场一次,实现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做好新旧大纲和考试题库的过渡工作。及时转发和公布财政部新修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定)》,通过多种网络渠道向社会宣传。根据财政部新题库考试内容,及时更新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系统,并进行系统测试验收,妥善组织全省各地考试系统升级工作,确保新旧大纲和题库平稳过渡。2014年共组织省直14 002人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其中报考单科335人,双科1 723人,三科11 944人,合计39 401科次;受理会计从业资格业务14 700件,其中申领10 267件,调出1 406件,调入822件,信息变更863件,继续教育登记1 174件,遗失补办152件,业务组异常处理12件,接通咨询电话113 859个。
(二)继续做好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考试工作。一是做好考试报名组织工作。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组织部署全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014年全省初、中、高级资格报名总人数为20.5万人,位居全国第一,其中初级资格为13.1万人,比上年下降8.4%;中级资格7.1万人,比上年增长6.2%,高级资格2 989人,比上年增长15.4%。组织做好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的选拔考试报名工作,经审核,全省报考企业类25人,报考行政事业类7人。二是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制定《广东省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实施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会计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技术设备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组织各考试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就无纸化考试工作流程和考试软件系统进行培训,根据初级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测算考场和机位需求,组织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做好考点落实工作,落实70个考点、478个考场的约3.3万个机位,对全省70个考点所属考场开展模拟测试工作,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未达标事项进行整改,同时,协同供电部门做好供电保障准备工作。三是做好考试实施工作。切实做好试卷押运、传输以及保密工作,与各考区签订责任书并向各考区派出巡视小组,加强考场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年度考试工作。考后,采取网上评卷的形式做好中、高级笔纸考试评卷工作,及时将考试成绩报送财政部。2014年会计初级资格通过率为22.87%,中级资格通过率为18.86%,高级资格通过率为64.11%。
(三)继续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印发《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实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受理相结合方式,积极部署和开展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2014年,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人数为372人,评审通过人数为261人,通过率为70.2%。
(四)继续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一是加强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2014~2015年度省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为19家,远程培训机构为11家,自行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省属会计人员所在单位8家。二是部署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印发《关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会计人员及其单位、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各地财政部门在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中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对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和培训教材进行统一。三是实现继续教育培训记录信息化。省属会计人员已实现广东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与省属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数据对接,学员在培训机构完成继续教育后,直接由培训机构上传学习记录,不需要再前往省会计服务大厅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四是加强远程继续教育管理,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后台查询账号,加强对参与远程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记录情况的检查。
(五)继续做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经与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协商沟通,确定培训班次和人员数量,全省共培训562人,其中参加第一类培训人员数为212人,参加第二类培训人员为350人。
(六)继续做好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认真布置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培训内容,加强工作指导,做好经费保障。2014年全省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共完成培训46 871人,其中村级会计人员16 051人,村干部17 840人,代理机构会计人员1 913人,培训民主理财人员3 012人,其他8 055人,完成全年培训计划的136%(2014年全省培训计划34 285人),平均为每个行政村培训2.36人,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规范行政监管,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内控管理,开展行政审批事项风险排查。全面梳理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流程,将流程细化至21个环节,对每一环节的实际操作、办理时限、文件依据、风险点以及改进措施进行整理,制定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行政许可类)内控管理一览表,做到每个审批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二)形成工作合力,改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环境。为进一步促进本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监督局、会计处、省注协联合召开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在总结工作经验基础上,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继续深化打造联席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强化协调好处理机制,加强对新设所股东(合伙人)的岗前培训,努力提升行业自律检查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成果的运用,合力推动注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今后进一步促进注师行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打好基础。
(三)及时反馈和完成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会同省工商局办理《关于要求在企业商事登记改革中充分发挥社会专业团体作用加强监管的会办意见》的省人大建议案1件,会同相关单位协商研究,梳理归纳,提出积极措施,并积极跟进,确保与人大代表保持沟通交流,及时将有关会办意见形成书面文件向省工商局反馈。
(四)继续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日常管理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省(不含深圳)共新批复12家会计师事务所、8家分所,另受理13家会计师事务所更名、分所转制更名,责令4家会计师事务所整改(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嘉州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名博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市粤明会计师事务所),撤回2家整改后仍不符合存续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惠州分所、佛山分所),13家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备案材料,审查确认103家事务所变更股东、地址等备案材料;批复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来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3次。全省按时完成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事务所及分所共547家,实现业务总收入37.98亿元,同比增加4%;未完成报备工作的事务所有5家。
五、落实港澳会计服务扩大开放政策,推动会计服务合作交流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会计服务对港澳开放交流活动,进一步加强与港澳会计业界的沟通和密切联系,共同争取国家支持,贯彻落实粤港澳会计服务开放合作政策,推动会计服务对港澳开放。积极研究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相关工作,研究制定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积极参与和推动设立粤港澳自由贸易园区有关会计服务政策措施。
六、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印发《关于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全省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推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基础上,明确系统上线后各地使用要求。对《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业务需求管理工作规程(暂行)》进行修定,印发《广东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业务需求管理工作规程(修定)》,确保有关单位执行落实到位,以保障系统建设实施工作顺利开展。
七、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衔接工作,推进行政职能转变
省财政厅继续加强对取消和下放的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督管理工作,并积极开展对相关承接单位的业务指导。2014年,对承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核发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基本信息报备2项职能的社会组织201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和考评,并书面函复;对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涉及市、县工商机关登记企业临时办理审计业务审批事项,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对各地级以上市财政部门在这项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指导。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 李志宏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