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会计工作
2015-01-30
河北省会计工作
2014年,河北省会计管理工作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改革统揽、绩效导向、科学规范、善治有为”的要求,夯基础、抓重点、重创新、强作风,各项工作均按照绩效计划要求完成。
一、做好会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做好《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印发《会计法》执法检查通知,布置相关检查工作。各设区市和省直各部门全面进行自查,鉴于全省财政检查覆盖范围较广,为减轻各单位负担,经财政厅领导批准没有进行重点检查。
(二)做好新会计法律法规、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重点推进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行业会计制度等13个制度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在全省范围内的贯彻实施。选择省内优秀教学人员,邀请财政部专家,对各设区市、直管县相关人员及省直各部门财会负责人进行1 800余人次重点培训,提升部门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的能力,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三)做好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试点工作。选取冀中能源集团、开滦集团、邢台钢铁集团、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公司4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编制XBRL格式财务报告,2014年度的XBRL报告按时报送财政部。
(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会计师事务所事务。对事务所的审批和报备实行限时办结制,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的20日内办结,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进行报备的,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全年批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20家,变更104家。
(五)强化重水平、重业绩、重创新的导向,完成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在省职改办的指导下,明确评审程序,严明评审纪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完成,全省共有344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
(六)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日常管理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补证、信息变更等工作,只要会计人员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全年发放会计证5 492人次,跨省调转822人次,省内调转5 140人次。
(七)做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时发布继续教育通知。委托省会计人员服务中心组织12期高级会计师培训。
二、加强高端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2014年,会计人才培养作为会计管理的突破性工作,以打造高层次会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别、各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一)借船出海,提升全省会计领军人才质量。着眼于培养和造就一批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熟悉国际惯例、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端会计人才,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对省级30名企业类和30名行政事业类会计领军人才进行集中培训。除了按规定组织的集中培训外,还分别组织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领军人才到开滦集团、中国北车、深圳市交通委、研祥科技集团进行学习考察,完善学员的知识结构,拓宽学员的知识视野。全省有2名省级会计领军人才考取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
(二)借梯登高,实施全省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与厦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合作,对322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总会计师进行培训,培训主要以提升高端人才素质为核心,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将专业知识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加快提升全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职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三、提高会计资格评价与管理水平
(一)全面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全省14个考区全部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全年4次共有26万人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过程实行指纹验证,考试完毕当场显示成绩,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通过优化报名程序,实行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给广大考生提供便利,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没有发生任何重大突发性事件。
(二)做好会计资格考试,尤其是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全省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人数达9.6万人,其中,初级会计资格6.5万人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组织考试机房建设、维护以及系统测试,整个考试工作组织有序,得到财政部的高度评价。
四、抓好党建廉政及队伍建设工作
(一)搞好理论学习。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交流为主,自学为辅方式,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并系统研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通过阅读讲话、召开座谈、撰写心得、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理清改革思路,提高思想认识,找准工作重点。
(二)搞好专题教育活动。2014年,开展 “面对新形势,我们怎么办”研讨活动,拓宽思路,激发干劲;组织开展“3.23赶考日”主题民主生活会,弘扬“赶考”精神为途径,提升凝聚力、强化忧患意识;开展“三比”活动,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水平;结合“回头看”要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三)搞好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免疫力,强化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杜绝“四风”,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