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
2015-01-30
供销合作社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财会部门围绕综合改革试点中心工作,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进综合改革试点
一是推动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总社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和银监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政策制定的相关工作,加强部际合作,联合开展调研,研究资金互助业务。组织全面摸底调查,针对山东、贵州、浙江等典型地区进行专题调研,摸清系统农村合作金融业务开展总体情况,开展相关研究,形成初步工作思路。山东省社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方案,对农村合作金融业务进行清理规范,并与省财政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2.76亿元的融资担保公司。宁夏区社针对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制定财务管理办法。重庆市社积极承接中央财政资金农村金融试点,按照1:3的比例落实配套助农资金,面向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8 000多万元。
二是研究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合作,开展“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专题研究,选取研究报告核心内容形成两期专报《择要》,呈报国务院领导,为下步研究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进行有益探索。参与《供销合作社条例》起草工作,聚焦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问题,赴江苏、湖南等地就条例起草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三是筹集资金支持综合改革试点。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在2014年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削减合并1/3的情况下,使中央财政 “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得以保留并保持总额不变,在资金预算细化分配建议方案中,对试点省份做了较大幅度倾斜。湖南省14个试点县每个县获得80万元的扶持资金,其中有4个重点县通过竞争的方式,分别获得追加120万元的资金支持。云南省社争取省级财政扶持资金达到1亿元,内蒙古区社争取1.2亿元用于“新网工程”建设,新疆自治区争取5 000万元用于解决供销合作社政策性亏损,协调农发行化解6.9亿元政策性贷款本息。总社设立3 000万元的基层组织发展专项资金,25个省级社设立基层组织发展资金,初步建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财务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要求,制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9个财务管理制度。梳理机关现行财务报销制度,印发《总社机关财务制度汇编》,集中举办专题培训,加强制度的学习、宣传。2014年总社会议费压缩30.6%,公务接待经费下降31.95%。
二是完善总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总社本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资金支持范围、扶持方式等内容,规范项目申报标准和程序。制定《本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强化“新网工程”等项目绩效评估,增强相关追踪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是完善直属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总社制定《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投资事项的追踪检查和绩效考核;修订《总社主管社会团体财务管理办法》,规范社团财务和资金管理。新疆区社制定《新疆供销集团项目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新疆供销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暂行)》《新疆供销集团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暂行)》等制度,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和使用。
三、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发展
一是强化对社有企业的监管。总社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机制,制定《总社本级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修订《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福建省社出台《供销社投资企业重大事项审批与备案暂行规定》,推进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安徽省社健全供销商业总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有关处室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总公司在管理服务社有企业的作用。浙江省社建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制度,杭州市社推进本级企业股权流转改革。
二是推动企业做大做强。总社推动中再生公司、中农老挝钾肥公司上市重组,推进3家涉棉企业资源整合,指导中合启元2家“中”字头企业改制,启动佳农工贸公司改制重组。广东省社完成新供销天保再生资源公司、新供销天业农产品公司等直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河南省社筹划组建河南省供销集团。湖北省社推动银丰棉花股份公司在“新三板”挂牌。山西省社对11户中小亏企业进行整合重组。2014年,全系统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达到10家。
三是加强对企业经营的指导。强化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坚持并完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商制度,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动态监测,及时提出前瞻性、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指导企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推动社有企业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2014年,全系统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 221.7亿元,同比增长6.8%;实现利润总额354.4亿元,同比增长13.8%;所有者权益3 098.7亿元,同比增长14.2%,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四、夯实财会基础工作
一是高质量编报本级部门预决算。按时顺利完成部门预决算和自有资金预算的汇总、编制、上报、调整和批复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信息。按时编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决算。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去物业管理和供热采暖改革,做好物业服务补贴、采暖补贴资金需求测算工作。核定清理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过多问题相关预算。完成2013年边销茶、农药储备贴息的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完成2014年基本建设贷款、中央救灾储备化肥等中央财政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国库支付管理,组织有关单位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完成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政策解答工作。在财政部组织的2014年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评比中获三等奖。
二是提高经费预算执行效率和水平。将财务核算的关口前移,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专门培训,定期召开财务人员座谈会,及时答疑解惑,加强与有关业务部局的联系沟通,主动做好工作对接。举办2期总社本级“新网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提高企事业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财务和资金管理水平。按月编报机关财政资金预算执行月报,监控督促预算执行进度。组织实施总社财务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财务核算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机关预算执行,贯彻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清理总社账面历年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实现账账相符,建立固定资产价值台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投资企业职工持股情况调查。配合完成总社软件正版化检查。总社被国管局评为年度资产决算工作优秀单位。
四是配合年度和专项审计、检查。配合审计署完成2014年总社行政经费财务核算联网审计、2013年总社本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配合财政部完成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审计检查工作。配合国家机关工委完成2012、2013年度工会经费开支情况审计。组织开展总社本级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完成督导检查和整改工作。
五是加强系统财会工作交流。定期编制系统企业财务数据月报,编写2013年度决算报告,加强系统经济效益运行分析。以中国会计学会供销合作社分会为平台,以《供销合作社会计》杂志为媒介,交流供销合作社财会工作经验,针对系统财会工作热点问题,交流最新研究成果,组织省级报表管理人员培训及基层财会人员专业培训。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财会部供稿 李兴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