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5-01-30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规划财务部门紧紧围绕总局深化改革促发展、加强监管保安全、提升能力打基础的总体工作思路,狠抓落实,不断做大资金盘子,突出规划引领,强化资金保障,加强系统能力建设,较好地发挥了保障、支撑和服务作用。
一、积极作为,做大做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资金盘子
(一)挖掘政策空间,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按照“十二五”规划,论证新增医疗器械不良事件重点监测、食品稽查打假等5个预算项目。整合实施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规划,规划总投资13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1亿元。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沟通,在国家严控小型基建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小型基建中央投资较上年增长135%。
(二)注重远景谋划,保障发展后劲。分析基层监管需求,研究编制基层监管能力“以奖代补”建设方案,为申请中央转移支付提供参考。根据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结合系统资源调查,编制执法装备配备项目建议书。中检院迁建二期项目建议书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面积18万平方米,总投资16亿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3个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已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列入2014年国家标准修订计划。建立总局基建项目储备库。调研移动执法终端。
(三)加强督促指导,形成资金投入合力。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列为总局对地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加大投入。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乡镇(街道)派出机构办公业务用房建设指导意见》,为基层监管机构加强基础硬件能力建设提供标准和依据。编发《规划财务动态》17期,交流各地在争取政府支持、加大系统投入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四)注重工作实效,获得全系统好评。主动汇报,积极沟通,反复协调,全力争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资金盘子取得大幅增长,有力保障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求。2014年,总局落实部门预算10.38亿元,中央基建投资1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29.23亿元,分别比机构改革前的2012年增长87%、750%和100%。
二、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规划实施和项目落地
(一)根据重新调整的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任务分工,密切加强与相关部委的联系,跟踪规划实施进展,牵头完成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大督促力度,推动规划实施。
(二)整合专项规划,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项目涉及全系统32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359个地级和2 862个县级机构。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7亿元全部划拨到位,涉及全国127个建设项目。食品检验信息化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食品快检车及车载检测设备配置方案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三)扎实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工作。制定遴选标准,在17个省(区、市)报送的56个试点中确定30家试点单位。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完善“全国规划、省内布局、整市推进、点上先行”的工作思路。下发首批整合试点工作通知,明确实验室建设标准和中央投资补助政策,30个试点项目总投资规模达2.94亿元。
(四)在做好“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同时,抓紧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成立总局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19项重大前期研究,历时6个月起草完成拟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三个重大”、“十三五”时期主要目标,按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完成全系统首次监管资源调查。全面摸清机构改革后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人员、财务、房屋、执法装备、车辆、信息化建设、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装备配置等情况,为下一步统筹规划各级监管能力建设、实时动态掌握各地监管资源分布情况奠定基础。
(六)积极推进规划相关建设项目。召开专题会议,开展项目实施检查,协调推进总局直属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督促完成中西部地区行政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和实验室改造项目,推动加快国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改造和国家口岸药检所改造及高研院建设项目。
三、建章立制,夯实食品药品监管资金良性运转基础
(一)制定完善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制定、修订总局机关会议费、交通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合同管理、招标采购、基本建设项目等管理办法,转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提出具体要求,实施效果较好。总局“三公”经费支出截至11月20日,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57%,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7%。
(二)制定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和建设项目管理。
(三)与财政部联合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供应办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式样标准》,推进全系统统一执法着装;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执法着装风纪及监督管理办法》,维护执法着装的统一性、规范性和严肃性。
(四)制定出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办公业务用房调配管理办法》,加强对总局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提高办公业务用房使用效益,避免闲置、超标准配备使用和挤占。
(五)将相关规章制度等汇编成册,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编印《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法规文件汇编(2014年)》,编印《规划财务工作相关文件汇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等,方便各级对照执行。
四、严格管控,切实提高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围绕中心工作,强化预算管理和经费保障。科学制定预算执行计划,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前下达2015年部分中央补助地方项目资金5.38亿元,保证转移支付资金与地方部门预算同步实施。突出保障重点,合理调配资金,严格资金管理,医疗器械“五整治”、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等总局年度重点业务工作经费保障有力有序。组织开展药品抽验、药品规范认证和注册现场检查、药品再评价与不良反应监测等3个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效果较好。
(二)强化审计监督,及时做好整改工作。组织开展3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审计署对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开展进点审计和整改工作,配合财政部重庆专员办对总局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审计、监督和财政检查制度,针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在努力做大资金总盘子的同时,组织开展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项目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检查,布置全系统开展具体检查;总局组织有关司局,分赴内蒙、山西、浙江、吉林、四川、湖南等6省区,对“四品一械”抽验项目开展重点检查。
(四)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对公共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系统运行效果进行全面分析,调整完善系统流程、人员、角色、权限、额度配置,增设财务分析、资产管理等模块,及时纳入总局机关各项新制度、新要求、新标准。
(五)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分别举办针对省(区、市)局财务管理人员、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提高参训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举办总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培训班2期,帮助机关干部深入了解财务管理要求。举办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培训班。
(六)根据财政部统一要求,在总局网站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2013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文字解释清楚,数据图表准确,取得良好效果。
五、科学统筹,扎实推进其它重点专项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多次组织业内专家及第三方调查评价专业机构进行专题研讨,充分借鉴其它城市创建工作经验,突出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衡量标准,起草下发创建试点工作通知、工作方案及目标要求,选取河北、山东、湖北、陕西为试点省份,探索开展创建工作。
(二)集中精力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制定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情况研究,编译出版《2014年财政年度美国FDA预算方案》,协助起草、发表《我国药品审评制度运行情况调查》和《我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营造改革氛围。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工作成本测算工作,组织相关直属单位开展全成本、全环节成本测算。
(三)扎实开展援疆援藏和对口扶贫工作。召开援藏援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部署工作,明确2014年30项援藏工作任务和28项援疆工作任务。继续做好定点扶贫组织工作,结合江西龙南县实际,制定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方案。认真总结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振兴赣南等苏区、吕梁山片区工作,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四)组织做好省部合作工作。落实与河南省政府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内容和具体任务,跟踪实施进展。2014年4月和9月,总局分别与河北省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合作协议。
(五)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管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梳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食品药品监管事权,提出理顺支出责任的意见建议,并将有关情况和意见报送财政部。
(六)严密组织,顺利完成世界卫生组织对华的疫苗成本研究工作。
六、用心服务,扎实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一)加大直属单位经费保障力度。2014年,直属单位项目经费3.72亿元,较上年增加近1亿元,及时调整项目经费0.42亿元,为直属单位提升全面建设水平提供支撑。
(二)跟踪问效,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服务指导。通过现场检查、约谈等形式,督促直属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通过走访调研摸清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实际困难;通过集中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
(三)强化各项经费支出管理,防止超标和超范围开支。做好日常财务工作,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打造服务示范窗口。
(四)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和标准,较好地保障了总局机关办公需求。2013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划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