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15-01-30
海关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海关系统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全国海关关长会议、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和服务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海关改革,规范财务管理,推进自身建设,为海关中心工作提供了有效的财力保障。
一、全力保障海关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突出重点,全力保障海关改革和重大任务。落实海关陆地边境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金关工程二期、上海自贸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经费保障。同时有保有压,严控“三公”经费,2014年全国海关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10%,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30.35%。二是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海关重大建设项目取得重要进展。海关监管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于2014年3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将对进一步提高中国海关的监管技术研究能力和防辐射探测能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国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项目3年建设规划于2014年7月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立项批复,将进一步解决海关缉私警察业务技术用房不足、功能不完善等问题,提升缉私战斗力。
二、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一)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干部职工工作生活条件。配合做好三级单位津补贴规范经费测算工作。安排年度预算时,优先安排与海关警员工作生活紧密相关的单身集体宿舍等民生项目。对全国海关住房改革支出预算进行了全面摸底,购房补贴资金也逐步考虑海关系统历史欠账问题。积极协调国管局推进总署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4年7月国管局同意总署西堂子胡同10号楼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二)坚持对基层和边远艰苦地区海关实行倾斜,继续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安排缉私业务用房、单身交流干部宿舍、食堂修缮改造等专项经费,特别是重点保障了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艰苦地区海关基层缉私部门的项目需求。研究边关子女集中就学后勤保障制度化、长效化措施。继续组织开展对口支援工作,2014年新增大连、厦门、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分别对口支援北疆片区、南疆片区、乌鲁木齐机场海关。
三、积极稳妥推进海关财务重点改革
(一)启动海关系统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拟定了《海关系统中期支出预算管理改革和项目库滚动管理方案(草案)》。在编报2015年预算时,按照3年周期,编制了重大装备、警务装备、监管船艇、金关工程二期等重大项目的中期支出预算,一揽子报财政部审核。
(二)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印发《海关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方案》和《海关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规则(试行)》,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二是选取试点项目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组织编报全国海关试点项目绩效目标,并开展事前评审,评审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开展事中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预警,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和发现问题。实施事后绩效评价,建立绩效问责机制。组织绩效评价4个试点项目,并向财政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创新管理模式,构建财务数据仓库。开发财务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力求实现“数据自动采集、指标智能分析、风险可视预警”的管理模式,为领导决策和财务分析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管理会计运用,引入专业中介机构和外部专家参与绩效评审,提升评审结果公正性、公平性和客观性。
(三)积极推进财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工作。制定印发《海关财务信息系统优化整合改革实施方案》。首期完成搭建中国海关财务管理平台、零余额账户银行对账单数据实现共享、经费核算系统与基建财务系统的自动并账等优化整合任务,努力实现一次登录、财务业务全办理,方便基层海关操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关库联网税费核销系统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经过内外部多轮协调商谈,与人民银行国库局签署系统建设会议纪要,明确总体思路、开发模式和工作安排;双方共同协调20家参与电子支付的商业银行配合做好数据改造工作;编写完成业务需求报告、项目任务书提交科技司,推进系统建设进入实际开发阶段。
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关财务管理工作
(一)制度建设方面。制定印发《海关缉私大案要案和重大行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海关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海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海关税费财务管理办法》《海关保证金资金管理办法》和《海关院校和署管教育培训基地内部结算办法》。
(二)预决算管理方面。做好预决算编报、预算集中调整和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工作。顺利平稳地完成了海关系统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抓好预算执行工作,继续执行考核通报、约谈督导、重大项目责任人、预算执行与安排挂钩、严格结余收回等5项制度。调整海关行政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启用新核算账套和会计报表。进一步完善海关通用财务管理系统,新增“三公”经费、实时结转结余数据等统计事项,建立健全财务数据综合统筹应用机制,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三)事业财务管理方面。做好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做好专题调研、督导、整改等工作;分别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妥善处理深圳海关行李物品保管收费、满洲里海关“俄籍车辆登记卡”违规收费罚款等问题。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主动取消了部分单位收取的地磅费、场地使用费等17项收费项目,减少收费约0.33亿元。做好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
(四)基建管理方面。坚决贯彻中央决策,海关系统一律不再新建楼堂馆所,部署再次开展全面清理自查。加大对基建项目督导力度,重点抓好初步设计和竣工财务决算2个环节,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准方案组织实施。
(五)罚没财物管理方面。组织召开罚没财物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制定印发《海关罚没财物仓库安防设施建设配备指引》《海关罚没财物仓储防灾救灾应急预案》等制度。研发完成新版罚没财物管理系统(二期),嵌入仓储管理和RFID电子标签技术监控管理模块,打造更为安全的保管环境。加强与主管部委的沟通协调,年初与国家林业局、烟草局先后举办公开销毁执法查没象牙和罚没走私卷烟活动。督促各海关单位依法依规加快处置罚没财物,加强课题研究,指导解决疑难问题,积极稳妥推广网络拍卖,委托杭州海关研究探讨在淘宝网上自主拍卖海关罚没物品。2014年全国海关共处置罚没财物11 523宗,实现变价款10.05亿元,其中公开拍卖和竞价收购增值率达44.56%。
(六)税费财务管理方面。配合综合治税大局,做好税收核销入库统计工作。2014年全国海关入库税款17 268.55亿元,同比增长3.77%,圆满完成全年17 240亿元的税收预算目标。海关资金管理系统和海关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在全国海关上线推广应用。
(七)政府采购管理方面。抓好财政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新系统)部署运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财政资金。协调财政部办理海关重大装备集装箱检查系统、金关工程二期、进口化验仪器等项目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对采购中心采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八)总署机关财务管理方面。科学安排预算,适当集中财力保障署级简政放权、国际交流、课题研究、巡视工作及机关工会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差旅费支出。改进总署机关医疗经费管理,管住不合理支出,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的实际困难。做好总署机关实施同城同待遇调整津贴补贴、物业取暖补助方式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九)国库集中支付方面。做好2013年年终结余核对和额度返还申请,做好全国海关中央财政拨款资金范围划分编报和用款计划报送审批,以及直接支付审核汇总报送财政部支付工作。做好海关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变更工作。优化升级海关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提高系统使用效能。继续推进公务卡支付改革,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继续推行财政资金网上支付。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大力弘扬勤俭建关之风。配合相关部门长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总署党组“25+10”具体措施的落实,尤其严格把好报销关,严密程序、严审单据、严格标准;积极参加转变作风、“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强化财务职能监督职责,注重加强与督察、审计、巡视工作的协调配合,增强监督合力与实效。对财政资金支付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和预警,发挥警示和威慑作用。严格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重点做好预算资金分配、基建项目实施、罚没财物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工作。对哈尔滨、广州、厦门海关开展了财务管理绩效评价工作。全力配合审计署对总署财政存量资金的专项审计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在全国海关组织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指导宁波、郑州、深圳、南宁4个海关做好接受财政部重点检查工作。
(二)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全年举办2期基层海关财务骨干培训班,举办政府采购、基建财务、财务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等6期专业培训。加强理论研究和文化建设,开展深化海关财务管理改革专题征文活动,出版《海关财务文化建设优秀作品集》(文学卷、艺术卷)。
(海关总署财务司供稿 任震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