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财务会计工作
2015-01-30
国家民委财务会计工作
2014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务会计工作按照国家民委党组“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年”的部署,继续推进财务精细化管理,强化资金安排使用的精准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各项资金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
一、争取各类资金,做好服务保障
落实2014年年初预算,争取各类追加项目资金。一是协调财政部,恢复2013年预算压减的日常公用经费规模,保证各预算单位工作的连续性。二是根据有关部门划转到国家民委后开展工作需要,协调落实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根据委属文化事业单位经费困难状况,协调增加专项经费近。四是争取新增委属高校促进内涵式发展经费与预科生资助经费。五是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和宣传经费,保障大会的圆满召开。六是落实2015年年初预算。
二、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中央关于“改革统领、科学发展、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国家民委确定2014年为“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年”,并制定《财务管理提质增效年实施意见》。为做好这项工作,国家民委采取预算执行月度通报、对预算执行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对部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等方式,掌握资金使用的实际效益。对需要改进的单位,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使用效率不高的单位,进行必要的扣减;为提高预决算编制、管理水平,继续强化预决算会审制度,抽调骨干力量,对国家民委预决算报表及编制说明进行会审。从会审中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促进管理。
国家民委在财政部组织的2013~2014年中央部门(共156个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评比中获二等奖,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中央部门和省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获优良等次,在中央部门2013年决算工作考评中获二等奖,均获财政部通报表彰。
组织召开委属21个预算单位总会计师、财务处长参加的预算管理工作座谈研讨班,分析委系统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考核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在中南民族大学组织开展国家民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经验交流活动,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有关同志进行现场指导,推广中南民族大学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经验;组织由委属预算单位分管财务领导、总会计师、财务、基建、国资和审计部门参加的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管局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就预算绩效、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授课,提高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资金项目安全
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下发通知,组织委属21家预算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接受财政部组织的重点抽查;开展委属高校财经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高等院校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法纪观念和预算约束意识,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开展民族工作专项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以查阅原始票据、听取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资金使用情况,保证民族工作经费合法、合规使用;通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各单位财经法规制度意识明显提高,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明显好转。
四、加快发展基本建设,为委属单位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一是积极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争取获得新突破。二是一批重大、疑难项目取得新进展。中央民族歌舞团综合业务楼概算调整取得有效进展;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已获批复,分年度投资计划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准备申报拟于2015年投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国民族博物馆立项建设立项批复工作正在协调中。
五、夯实资产管理基础,保障重大专项改革
一是全面核查机关和委属单位办公用房情况,为清理委系统办公用房、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全面核查机关及委属单位车辆情况,按照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求,制定上报国家民委车改实施方案,推动公务用车改革有序进行。三是全面推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严格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四是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推进资产账目、卡片信息化,提升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五是完成国家民委系统可移动文物的初步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数据库,为规范和提升文物管理水平打下基础。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财务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