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析
2015-01-30陆娟梅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局长
陆娟梅(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局长)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析
陆娟梅(浙江省嘉兴市司法局局长)
浙江省嘉兴市自2008年被列为“浙江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以来,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常年位于全省前列,据省发改委、省统计局最新发布显示,2013年嘉兴市统筹城乡发展水平列全省第一。2013年,全市人均GDP达到11169美元,居全省第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全省第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连续十年居全省第一。在乌镇闭幕的世界互联网大会,更是为嘉兴这座古老而秀美的城市注入了一股生机活力。这些都为完善公共政策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基础。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把握发展机遇,与试点统筹城乡同步,于2009年起在整合职能、优化资源、搭建平台方面作了一些积极探索,经过5年多的努力,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建用并举”的“嘉兴模式”。2014年12月,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嘉兴召开,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辉忠对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给予高度肯定。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框架和内容
以群众实际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边摸索边完善,着力打造“五大系统”,初步构建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框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政策法规系统
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责,必须要有完善的制度设计为支撑。为此,全市系统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逐步营造出良好的政策环境。2014年初,市委七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2014年下半年,市委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又专题调研,以建设法治嘉兴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嘉兴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市委法治嘉兴建设的主要内容,在法治嘉兴建设领导小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局,成为全省第一个以市级党委(政府)名义出台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意见》,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嘉善县、秀洲区、海宁市先后以“两办”名义出台《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文件。其他县(市、区)两办均出台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市上下共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日臻完善。
(二)服务平台系统
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打造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1.便民服务平台。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已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65个,建成率达87.8%,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1035个,建成率达89.07%。市、县级中心设置有便民服务大厅、信息展示中心、法治宣传展厅多个功能区。其中,便民服务大厅整合了司法行政所有服务资源,按照群众需求,设置了包括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援助案件受理等传统业务窗口,以及“老娘舅”、新居民调解、律师、公证服务等特色服务窗口。镇级站(中心)由司法所统筹,不仅提供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基本服务,有的还将劳动仲裁、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面向群众的法律服务窗口纳入平台,将窗口接待与后台服务结合起来,做到了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村级层面,依托各地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村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室),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挂钩负责,整合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志愿者资源,组成基层一线服务力量,形成了“十五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
2.专业服务平台。在全市各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看守所等设立了2283个法律援助联系点,把法律援助网络拓展到群众触手可及的地方。整合全市7家公证服务机构、3家司法鉴定服务机构,在各县(市、区)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点,每天由专人值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市、县两级均制作《公共法律服务便民手册》,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系统介绍服务的内容、服务的方式、服务的途径、服务的机构和服务的平台,发送到千家万户。
3.网络服务平台。2014年,专门开通公共法律服务专网,设置了“我要学”、“我要问”、“我要找”、“我要办”等栏目,并建立“法律地图导航”系统,标注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等4000余家法律服务机构,同步开发“网上视频接待系统”,为群众提供“指尖上”+“面对面”的网络服务。整合扩容“12348”法律援助热线为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增加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疏导群众情绪、指导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等功能。依托手机终端创新建立“掌上法律援助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随时查询、随时交流、随时受理的“全天候”法律援助在线服务。
4.阵地服务平台。建有一批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宣传橱窗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在市区所有公交车上滚动播放法治宣传公益广告。目前,已有法治宣传户外广告牌137个,法治文化公园27个,法治文化广场7个,法治宣传电子显示屏583个,村、社区、企业建有法制学校829个。今年还新建了法治长廊33个,并加大经费投入,在全市中心路段2个大型全彩户外显示屏 、40个小区传媒高清LED联播屏、107个楼宇电子屏投放公益宣传广告。
5.社会协同平台。社会协同平台由专业性群众自治组织、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以及“法治阳光”服务志愿者组成,社会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于城乡各个角落。专业性群众自治组织包括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和设在各企事业单位、公检法、旅游、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调解组织共2187家,以及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专业性行业调委会113家。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包括“南湖先锋”法律服务团和各级各类的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服务团。志愿者包括法律援助志愿者、法治宣传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
(三)服务产品系统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推出法律服务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为群众提供身边的法律顾问,方便群众“遇事找法”。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四个全覆盖”,即市、县、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异地商会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系统机关、下属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还在全省首创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法律顾问全覆盖,另有169家政府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1175家规上企业聘用法律顾问。2014年以来,在助力“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企业发展等中心工作中,法律顾问团队对决策和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110次,组织拆改方案和措施的法律论证90次,协助矛盾纠纷调处15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386人次,开展法治宣传117场次。
2.为群众提供标准化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民生项目顺利推进。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两美”嘉兴建设等中心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项目提供法律服务。2014年以来,全市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接受群众咨询1967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92120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窗口)累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700多场,开展村务法律体检750余次,为基层村级事务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600多条,参与村委调解化解矛盾纠纷500余起。
3. 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援助,让每个人都打得起官司。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范围。为全市所有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统一配发“拨12348——法律援助找司法”标识牌,方便群众前往。推行法律援助“点援制”和窗口首问责任制,开展市、县援助案件互查、倒查的评查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2014年以来,全市共接听来电法律咨询12455人次,接待来访7195 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7 件,为群众挽回各类损失7635.6万元。
4.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民普法”和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律八进”,通过“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法治文化演出、送法下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新媒体普法,组建“嘉兴普法”官方微博,打出以“中一在线”为标志的司法行政微博集团军“金名片”。2014年以来,共将70万余册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场法治文艺演出,51个公益宣传片送到群众中。原创一批如微电影《让爱回家》、法治农民画等有影响力的法治文化产品。建成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415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8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诚信守法企业”44家。
5.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民情工作室,打出新居民“以新调新”品牌,把“老娘舅”搬上荧屏,制作成《南湖老娘舅》、《嘉善老娘舅》等电视节目,在《南湖晚报》开设老娘舅栏目,每周二期,以案说法,提高普法实效。2014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3375件,调解成功率99.1 %,调处死亡纠纷67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15件,为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供给保障系统
通过积极争取领导重视、部门协同和社会各方支持,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1.强化理论支持。强化对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的规律性认识,指导实践工作开展。先后在《中国司法》、《观察与思考》等刊物上发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课题,为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2.加强资金保障。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按每村(社区)不低于2500元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担任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的给予1万到数十万元不等的费用。2014年专门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律师等公益法律服务和法律服务队伍的培养。针对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及时联合市财政局修订《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特别是增加刑事类跨省、市、县(市、区)援助案件补贴。市、县两级分别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并逐年增加。此外,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对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政府补贴和“以奖代补”,等等。据统计,2014年以来,全市系统用于城乡公共法律服务经费达1939万元。
3.加强人力资源保障。目前,全市共有执业律师71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78人。为提高法律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将律师培养列入嘉兴市人才队伍培养规划并开展培训,2014年联合社保局举办了律师高研班。建立青年律师上挂下派机制,选派80余名优秀青年律师担任司法所长助理,在加强青年律师培养的同时,进一步下沉并优化配置法律服务资源。还开展了为期半年的青年律师技能大比武,全面提高法律服务队伍专业水平,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人才队伍保障。
(五)监督评价系统
公共服务不能因为免费而“廉价”。在提供服务的同时,着重建立健全监督评价机制,确保服务质量。
1.建立法律服务跟踪反馈机制。开展服务窗口满意度调查、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援助案件听庭督导、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质量跟踪等,及时了解梳理服务反馈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实行投诉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法律服务质量管控,确保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2.细化法律服务评价标准。逐项梳理法律服务事项,将服务内容和流程及所涉文书标准化,通过外网公开,接受群众评价。实行公益法律服务积分制,为每项法律服务设定积分,与律所年度考核和律师评级挂钩,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积极性。
3.开展法律服务星级评选。强化工作目标和服务理念,加强县、镇中心规范化建设,开展县镇中心(站)、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的百分考核、星级评定和“南湖先锋”党员示范岗、等级人民调解员评选等,营造你追我赶、奋勇争先的服务氛围。
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设想
下阶段,嘉兴司法行政系统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会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嘉兴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嘉兴统筹城乡发展先行先试的良好基础上,努力探索,积极有为,力争到201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得到切实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保障,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得到应援优援,矛盾纠纷得到高效调处,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