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首都司法行政职能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2015-01-30于泓源
发挥首都司法行政职能 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
于泓源(北京市司法局局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治保障职能,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作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肩负着重要职责。
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举措有46项,与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44项,基本涵盖了司法行政全部职能和业务。特别是《决定》对司法行政职能的部署和要求,许多是带有根本性和突破性的。如从完善司法体制、优化职权配置、加强监督制约的高度,第一次鲜明提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四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四权力”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并第一次提出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深刻揭示了公、检、法、司四机关在职权配置中的相互关系,科学阐明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鲜明特色,是我国司法管理体制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再如,第一次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这一全新概念,从法制宣传到法治宣传,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既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也包括了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一系列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更加突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养。第一次系统作出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战略部署,这对于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各项法律服务职能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此外,《决定》中提到“律师”两字达30多次,律师在治国理政、民生发展中地位越重要、作用发挥的越充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实现就会越来越近,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纷纷反映,“法治中国、律师工作的春天真正来了”。所有这些,都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提供了动力。
首都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心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管理遇到的、广大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的法治建设问题,充分发挥业务领域广泛、服务资源多样、保障手段多元、联系社会广泛的优势,在推进宪法法律实施、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首都安全稳定中作出新的贡献。具体地说:
一、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促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法治氛围。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源于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法治宣传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先导性任务。结合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和城市建设管理的实际,加强法治宣传工作,一是要尽快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统筹安排、合力推进的普法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把法治教育融入执法司法实践、精神文明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二是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凡任必考”的任前考法、年度述法制度,特别是要推动建立领导任前考法。通过这种任前考试为“风向标”,真正让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一种领导能力、一种真诚信仰、一种自觉行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三是要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从青少年抓起,从城市文化建设抓起,以宪法宣誓制度和12月4日宪法日为重要节点,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市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深入开展法治区县、法治街道(乡镇)等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围绕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各类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依托资源优势,坚持服务为民,加快构建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程中,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举措。北京法律服务资源丰富,建立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有实践经验、有工作基础、也有资源优势。具体工作中,一是要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把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巩固“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成果,逐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合理供给,打造北京“司法大讲堂”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加强就业、就医、就学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军属等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平台建设,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保证经济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二是要加快建设现代法律服务业。适应北京优化产业布局和城市法治建设需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优化发展政策环境,拓展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着力打造北京服务品牌,大力提升律师法律服务业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此外,还要大力发展公证服务业,健全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加强公证执业管理,优化公证机构区域布局,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提高司法鉴定质量。
三、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根植基层的社会矛盾多元调解体系。《决定》明确提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我国已步入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社会转型的加速期、矛盾凸显期,整体社会呈现组织结构深度调整、利益关系更为多元、社会风险日趋增加、矛盾纠纷积聚多发的阶段性特征。人民调解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靠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有效方式手段。
新的历史时期,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对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品牌提出新的任务、新的要求。一是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地方立法。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要建立健全市、区(县)人民调解协会,建成“枢纽型”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化解社会矛盾。三是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三调对接”。四是要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各类协会、商会建立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五是要积极构建区县级调解专家咨询和指导委员会暨调解专家库,通过建立纠纷评理团、调解类民办非企业、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等多种形式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四、坚持依法管理,优化政策环境,着力打造服务高效、诚信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立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法律服务队伍。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北京律师的特点:一是数量多,全市共有1900多家律师事务所、24000名律师,占全国律师事务所总数的11%、律师总数的9%;二是层次高,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35%,全国规模最大10家律师事务所中北京占7家;三是影响大,北京律师事务所在国内其他省市设立分所390家,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100多家,律师行业年收入过百亿。在加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中,律师队伍服务与管理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从业的基本要求,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作用,形成政府、社会、行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监督律师严格遵守执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强化准入、退出管理,严格执行违法违规职业惩戒制度。三是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的配套制度,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建立推荐律师担任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机制,协助推进政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高端、涉外等律师人才培养,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完善执业保障机制。四是重视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覆盖面,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五、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着力推动建立具有首都实践特色的监禁刑与非监禁刑相互衔接、轻刑犯与重刑犯分类改造的刑罚执行体系。监狱是监禁刑的主要执行机关,承担着一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惩罚和改造的重要职责;教育矫治所,承担着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有期徒刑、拘役罪犯的刑罚执行工作,这种关押改造格局,有利于形成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刑罚执行制度体系,进一步做好罪犯教育改造工作,更好地发挥刑罚教育人改造人的功能,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监禁刑罚执行相对应的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自2003年北京作为首批试点省份以来,社区矫正已经走过11年的发展历程。根据当前,北京市社区矫正人数越来越多(已达到5200人)、罪犯身份意识差、管理队伍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社会监督越来越强的特点,在总结和固化10多年社区矫正工作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一是要推动建立市区两级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社区矫正管理总队、支队职能机构设置,充分发挥市区两级执法督查队的作用。二是要推进集中教育、电子监管、社区矫正宣告、社区评议、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等六项工作创新举措,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三是要加强社区矫正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工作机构和专群结合队伍建设, 加强社区矫正经费、场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为全面推进社区矫正提供有力的基础保障。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