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问题与建议
2015-01-30张晓波段志明
张晓波段志明
(1.南昌社会科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8)
为解决好民众的“菜篮子”问题,早在2008年,南昌市有关部门就对全市农贸市场进行过第一轮改造;2013年,又重点选择12家集贸市场进行了升级改造。201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启动第二轮标准化升级改造的两年强攻计划,拟投入1.5亿元资金对城区71家农贸市场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提升“双管齐下”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升级改造。同时,对农贸市场无法覆盖地区,将推进连锁社区菜店建设,力争全市社区菜店突破100家,实现城区全覆盖,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的实际需要。
一、南昌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与社区菜店建设的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了解,目前南昌市城区、新区、开发区共有各类农贸市场101家。按照归属地划分:东湖区16家,西湖区19家,青山湖区26家,青云谱区15家,湾里区5家,高新区7家,经开区8家,红谷滩新区4家,桑海开发区1家。
按照产权归属划分:个私(含合伙形式)的约有20家,占19.8%;集体经济的约有41家,占40.6%;国有市场(含乡、镇、物业管理中心以及其他形式的国有企业)的有40家,占39.6%。
按照市场分布情况划分,建成区内81家,占全部市场的80.2%;其他市场都处在城乡插花地带。
根据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规范一批”的总体思路,按照《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2014—2015年达标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计划方案》,2014年,是重点打造阶段,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全市城区37家农贸市场进行达标升级改造,重点在主城区和新区建设一批示范性样板农贸市场。2015年,完成其余34家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并全面提升城区农贸市场经营和管理水平。2014年,城区已有37家农贸市场进行达标升级改造(新建),其中:新建6家,提升改造29家,相关的改造和建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推进。截至2014年底,根据市商务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家新建农贸市场已有2家竣工投入使用,3家正在施工建设,有1家尚未开工;完成升级改造并投入使用的有12家,正在建设改造中的有7家,尚有8家农贸市场未开工建设;另外,有4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已达标。从全市进度情况来看,工作力度大、开工率高、建设进度快的是西湖区,已经升级改造了11家,建成投入使用的10家,超出原计划数4家;工作进度较慢的有青山湖区、经开区等。根据《2015年南昌市百项惠民便民利民工程安排意见》,2015年全市敲定的农贸市场新建工程有8家,进行全面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有25家,此外,湖坊农贸市场将进行局部改造。
在社区菜店建设和经营方面,第一批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有39家,已完工的社区菜店建设面积累计4000多m2,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240多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0多万元。目前,在社区菜店建设和经营上主要由龙头企业等负责,其中:江西国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家、江西玉丰实业有限公司13家、江西小洲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8家、青山湖绿洲专业合作社1家、青汇农副产品销售公司4家。南昌市还计划用2年时间,市级财政将安排3000万元社区连锁便利店(配送中心)建设专项奖补资金,区级财政按照2:1的比例安排相应配套资金,按“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配送”要求,在全市城区(开发区、新区)新设或改造符合布局规划的便民社区连锁便利店300家以上,力争完成500家。
二、在市场改造提升与社区菜店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在市场布局、管理机制、设施配套、建设资金、日常监管、宣传教育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集贸市场整体规划滞后。集贸市场和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市场的布局应考虑群众购买便利、周围居民的生活环境和住宅区的规模,同时要兼顾经营者的经济效益。一般来说,人口密集区以1万居住人口一处营业面积1000m2(人均0.10m2),服务范围大约2-3平方公里的集贸市场或生鲜超市;城市新建筑住宅区应按同等标准配套建设生鲜超市,经营面积应不少于300m2;在社区商业街布局社区菜店,应按照社区人口规模及人均0.10m2等比例确定社区菜店的经营面积。
从全市目前的情况看,集贸市场整体规划滞后,且布局不合理。在东湖、西湖、青山湖等老城区部分地段,市场设置过多、过密,500米辐射半径内有几家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导致同行之间恶性竞争。与之相反,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等新城区、包括经开区,到目前为止没有建设一家标准化的农贸市场,几家大型的生鲜超市集中在几条街道或社区,给社区居民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同时,在规划和新建住宅小区时,未严格按照商业网点规划要求配置标准化集贸市场,没有预留社区菜店经营场所,占用、挪用公用商业设施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2.政府财政投入资金偏低。2014年,对全市新建和升级改造的37家农贸市场,预算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区财政以及业主自筹等共同承担。其中:改造标准在800元/m2以上的(含设计费和监理费),市财政按400元/m2进行补助,其余部分由区财政和业主共同承担(其中:区财政按不低于320元/平方米予以配套补助,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80元/m2)。对农贸市场辐射不到或尚未设置农贸市场的新建住宅小区,采取建设社区菜店的形式来解决居民买菜难的问题。对符合《南昌市社区菜店设置建设和管理规范》的社区菜店,市级财政对社区菜店设备添置和软件建设提供一次性2万元财政补助;在建设方面,市、区财政各按400元/m2给予财政配套补助,主要用于新开办菜店硬件设施建设和内部装修,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
应该说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标准比以前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周边发达地区相比,全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投入总量仍偏底。由于资金缺口大,业主自筹资金和区财政配套不能及时到位,仅靠市财政第一笔启动资金,尚不能完全满足全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所需建设资金。比如,东湖区仅墩子塘集贸市场改造升级投资就达600万元,按照市场现有的3434m2市场面积,投入经费已达到1749.2元/m2;省里重点支持的改造的新公园路农贸市场,市场分设上下两层,配套复秤处、检测室、管理办公室、监控室、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总投资900多万元,按照市场现有的1700m2市场面积,投入经费达到5294.1元/m2。在社区菜店投入上,据调查市级财政补贴基本上到位,区级的仍有部分补贴资金未到位;同时,在社区菜店用电、用水和车辆运输上优惠政策落实难度较大。另外,由于评估考核时不进行区分,投入大型商超与社区菜店的给予同样补贴,大中型商场超市价格相对较低,往往以微利或薄利来作为促销手段,利用生鲜做促销来聚集人气,带动其它商品的销量实现盈利;社区菜店一般采取直营加自采的模式,经营方式比较单一,只能依靠生鲜来实现盈利,但受制于场地租金、人工成本、生鲜损耗、选址布点、服务网络等因素,社区菜店盈利较为困难。所以,同样的补贴标准,产生了截然不同的后果。这也意味着社区菜店价格竞争只能处于劣势,导致社区菜店难盈利、难生存和难良性发展。截至目前,南昌市首批已推广社区菜店39家由于存活不易,如今尚能为社区居民服务的社区菜店仅剩22家,其余均闭门歇业或改作他用。
3.改造提升的意愿不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社区菜店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本应属于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据调查,目前全市国有产权性质的农贸市场仅占39.6%,农贸市场公益属性不强的问题突出,导致农贸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体制的多样化,很多市场改造提升的意愿不足。应该说政府简政放权,由市场开办者自行修建经营,使得不同所有制形式农贸市场不断涌现,极大地促进了全市集贸的繁荣。但部分市场开办者打着农贸市场的幌子,享受农贸市场的诸多优惠政策,在布局、规划、经营标准设计上,没有过多考虑市场的“公益性”,导致农贸市场的布局、功能设置、内部设施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给市场升级改造和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尽管对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使全市农贸市场硬件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由于市场管理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农贸市场普遍存在“重效益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的现象。多数农贸市场经营理念仍是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忽视服务民生的社会效益。
4.市场专业化管理水平不高。市场经营者本应是市场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对市场物业管理、商品质量、交易秩序、清洁卫生和消费者投诉等负有第一责任。但全市对农贸市场实行管办分离,市场工商驻点管理人员全部撤离,市场管理上往往各自为阵,导致全市农贸市场管理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管理模式。再加上对农贸市场公益设施长期投入不足,很多市场的商品检验、检疫、防疫设施及污水沉淀、处理设施严重不足。比如,被民众诟病的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直到市里出台《关于加强南昌市城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区、业主3:3:4的比例共同分摊环境卫生管理费用,实行委托服务外包,才保证了城区农贸市场日常环境卫生等保洁服务工作的常态化管理。
调研中,发现部分经营者只是关心自己的收入问题,对其它问题一概不过问;只要有收入,不管场内是无照经营也好,假冒伪劣也好,都可以视而不见;有些摊位经过层层转包,经营户利润极薄,环境卫生达不到标准;有些农贸市场管理较为混乱,一般雇用临时人员来管理市场,这些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缺乏管理经验,又未经过专门培训,难以胜任管理市场的工作。社区菜店在商品质量、交易秩序、清洁卫生相对较好,但人力成本、店面租金、小区入住率等因素有制约着它的进一步发展。再加上缺乏相应的行业自律,市场秩序维护成本较高和难度较大,市场软件环境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加快推进改造提升与建设的建议与意见
1.进一步做好前期规划和设计,把农贸市场与社区菜店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农贸市场改造与社区菜店建设,应符合南昌市城乡总体建设规划,符合集贸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要和城乡改造统筹安排,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有关部门要提前搞好市场建设的规划,对已批准确定的集贸市场建设用地,按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店和车载市场功能进行合理布局,不得随意占用或改作它用。有关部门应本着方便民众生活,结合城市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快农贸市场改造和社区菜店建设,科学合理地配置农贸市场规模、选点和大小,统筹农贸市场服务半径、区域辐射及配套设施等因素,发挥农贸市场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功能。在新建的社区,可以考虑将社区菜店的经营场所纳入民生工程,根据社区的规模和居住人数,与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图书室、资料室、活动中心一样配置公共经营场所,帮助经营企业进一步降低社区菜店的运行成本。同时,对开设有一定规模社区连锁便利店的企业,支持建设若干配送中心。
2.落实好财政资金投入,尽快启动全面升级改造工作。为进一步改善市容环境,满足民众便利、安全、放心消费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已启动了37家城区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强攻计划,完成了40家社区菜店选点建设工作,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可以说,市委、市政府2014年确定的重要民生工程,开了个好头。下一步,应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市财政、区财政、业主单位5:4:1出资比例对建成区农贸市场进行达标升级改造。原定的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专项经费不变,各城区设立独立核算的、配套用于扶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不变,以点带面,加快启动全市农贸市场全面升级改造与建设工作。对于仍在经营或经营困难的社区菜店,采取财政直接补贴进行扶植。
3.加强项目调度,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是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建议进一步加强城区农贸市场达标升级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政策扶持效应,协调解决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科学完备的考核体系,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工期和质量,真抓实干,把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
4.增强市场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从目前来看,民众的生活还离不开低价位、又能就近购买的农贸市场。但农贸市场管理不严,难以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不利于农贸市场长期发展。因此,应该按照《南昌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进行精细化设计和规范化管理。要在农贸市场的市场准入、日常检查等方面的加强监管。要对市场合理布局,划行归市,分区分类;要对市场彰显精细化、规范化设计;要注重市场美观和科学实用、便利相结合。比如:在蔬菜柜台设计上采用开架阶梯式展台设置;在水产摊位外设隔水墙(透明玻璃),内设陈列盘(铝合金、塑料材质),确保无污水外溢及排水管道畅通;在活禽经营区应保证相对独立封闭,保持应有的透明度,有独立的通风和排水设施;活禽宰杀间实行销售和宰杀区域、销售区域和消费者双隔离,宰杀间配有清洗水池、操作台以及废弃污物收集容器,做到废气、废水、废物“三废”处理符合环保要求;增设“智能化”市场,尝试刷卡交易、网上购菜等模式。不断因势利导促进农贸市场向专业化、规范化和超市化发展,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5.加快改革步伐,创新市场投资运营体制。积极探索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民生性相适应的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鼓励属地政府或国有资本收购、建设和管理农贸市场,破解当前管理上公益性不强的难题。同时,不断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探索打造以农贸市场为核心,建设集社区服务、生活配套于一体的高标准、高起点的新型社区服务型综合体。顺应百姓不断变化的消费新需求,努力提高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的建设、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更为舒适、便捷、安全、优质的现代化、综合性的集贸市场。
6.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工作的目的、意义,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农贸市场改造与社区菜店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文明城建设和管理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