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 增强粮食生产能力
2015-01-30蒋和平
蒋和平 詹 琳
2月1日,中央正式发布《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一号文件”),这是自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十二次聚焦“三农”,其意义重大,而“粮食问题”首当其冲。2014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6.07亿吨,实现“十一”连增。然而,在过去的10多年里,因单纯追求粮食单产提升,我国在农业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依靠极其粗放的发展手段,过度开发地力与滥施化肥农药,导致我国土壤有机物质含量水平较建国初期明显下降,近四成耕地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而平均每公顷土地的化肥使用量高达480公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1倍,利用率却不及30%,未被充分吸收的化肥农药至少使10%的耕地受到污染,严重破坏了我国粮食生产持续发展的生态与环境基础。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必须尽快从粗放式的粮食生产经营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的可持续轨道上来,并特别强调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增强粮食生产能力上的突出作用与重要地位。
粮食生产能力提升,最终要依靠科技
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大国来说,特别是农业城镇化在持续推进,粮食消费水平还在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警惕。面临“资源稀缺、生态脆弱、传统粮食生产模式难以为继、粮食增产空间越来越窄”的“新常态”,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除了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等问题的关注外,更重要的是牢牢把握“科学是第一生产力”,推动农业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成为支撑我国粮食持续增产的不竭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粮食单产从每亩168.5公斤提高到2014年的359公斤,总产由3亿多吨增至6亿多吨,农业科技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培育和更换速度大大加快,每次品种更换都促进了粮食单产的提高。杂交水稻、紧凑型玉米等品种大面积推广,小麦精量半精量播种、地膜覆盖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广泛应用,有效转变了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提高了资源利用水平与粮食生产效率。根据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经验,通过使用优良品种、组装配套集成农艺和农机技术,每亩可提高产量50-75公斤。因此,粮食生产能力的持续提升,最终需要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来解决。
农业科技成果仍面临“转化难”和“转化率低”难题
为依靠科技创新发展农业和粮食生产,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国家不断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从2001年起设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至2014年,中央财政累计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近40亿元,引导地方投入财政和社会资金达到240亿元,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较快地发展。据统计,当前我国每年约有6000-7000项农业科技成果问世。
然而,在农业科技创新较快发展的同时,农业科技成果“难转化”及“转化率低”已经成为制约农业科技创新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当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大致为41%,虽然21世纪初提升了10个百分点,但远远低于发达国家70%-80%的水平,而这些技术中真正能够得到大面积、跨地区推广的比率还不到20%。可见,农业科技集成创新的核心技术缺乏、科技成果适用性较差是我国农业科技成果普遍存在的问题。
大量农业科技成果被束之高阁,其中科研院所与高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相对更低,主要原因在于科研选题与市场需求脱节,加上验收鉴定的形式化,一些农业科技成果甚至只是停留在基础研究阶段和实验室成果阶段,没有达到中间试验与产业化的能力与条件,无法直接应用于生产;而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成果转化率虽然相对较高(2010年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了47.2%),但是由于缺乏资金推广与之相配套的常规技术及农艺技术,导致科技成果没有配套技术,难以实现转化,可行性较差。
在推广环节上,由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区县级的农技推广站和农业行政科室仍然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并且每个站只有2-3人,要完成推广服务中心的土肥、植保、栽培等所有业务科室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工作,同时还要完成农民技术培训工作、技术指导、科技入户等农技服务工作,除此以外还要应对县级以上农业行政单位下达的工作任务,根本就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农业新技术推广工作中去。乡镇农业推广机构改革后,虽然恢复了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但每个乡镇只配备了1-2名工作人员,而且常常被临时抽调,没有充足的时间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和推广工作。因此,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短缺是影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另一大主要原因。
调动多方积极性,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调动相关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队伍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才能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更好地运行,从而使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成为支撑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重要引擎。
(一)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支撑粮食产业发展的能力。
一是大力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农业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抓好生物技术特别是粮食作物优良品种培育,抢占未来粮食作物优良品种培育竞争制高点。二是继续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重大专项,促进各类科技计划向农业领域倾斜。着力突破粮食生产的良种良法配套重大关键技术、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水平,突破农机农艺融合重大关键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突破应对粮食生产灾害重大关键技术、提升防灾减灾技术水平,突破节本增效关键技术、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三是推动资源整合,着力解决科技创新和粮食生产脱节问题。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四是开展制约区域粮食生产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研究。面向中西部粮食生产核心区、东部粮食生产区等粮食生产区域,建粮食主产区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基地。
(二)深化体制改革,提高科研院所与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质量。
第一,建立健全农业科研与高新技术开发、推广与生产应用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根据市场需求来调整农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的科研结构、专业设置、人才配置、机制转换,形成有技术、有活力、有特色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运行机制。第二,优先批准技术先进、实用性强、对粮食生产有明显经济效益、并能自创条件尽快完成研究任务的科研的立项。第三,改进和完善成果鉴定制度,以先进实用为评价导向,保证鉴定质量,不成熟的成果或没有任何价值的研究结果通过鉴定,要进行责任追溯。第四,鼓励农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实地考察,开发粮食生产主体真正需要的产品,解决粮食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为从根本上解决科技成果处置手续繁琐、定价方式不明确、技术入股风险较高等制约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等问题,应尽快建设全国性的农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农业科技成果转让遵从市场定价,挂牌交易,同时提高职务成果转化个人或团队收益比例,该比例“不得低于70%,最高可达99%”。
(三)发挥农业职校优势,承上启下实现农业科技成果有效对接。
农业职校以培育农业实用人才为主,即具有农业科技研发基础,又具有成果推广的实践能力,可以向上对接科研院所与高校甚至是农业科技企业的优秀科技成果;向下依托学校走向农村,同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合作,进行有关成果与种植技术推广。首先,高等农业职校可利用实验推广基地,承担高产粮食作物的中试与成果展示,还可以承担农业主管部门的粮食高产技术培训工作,在提高广大农民对新思想、新信息、新技术的接受能力,打破传统文化和习惯束缚的同时,要抓好农民技术培训方式创新,深化农民职业培训的改革与创新,与政府的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及时地把市场需求的准确信息、先进技术传递给农民。以种粮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载体,以点带面,通过向农民推广种粮丰产技术,引导农民采纳种粮丰产新技术,通过各种科技培训,提高基层科技人员与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有力地促进粮食丰产技术的普及与应用。其次,农业职校可利用社会实践的机会,与粮食生产主体进行实习合作,由学校老师对生产者进行培训和指导,推广新成果及配套技术,同时还为农校学生提供接触粮食生产的机会,为其在将来进入该领域做好准备。
(四)完善科技特派员联动机制,整合农村科技推广资源
加强科技特派员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从高校科研院所聘请专家作为科技顾问,直接对农民进行科技指导,解决生产上遇到的各种难题;加强科技特派员与下派干部队伍的结合,互联互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农业科技入驻乡镇;加大与村农民技术员的合作,加强对村农技人员、有特长的乡土人才的指导、培训,壮大农村基层科技工作力量;加强科技特派员参与行业科技服务组织和行业协会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引导、服务和带动作用。
为调动科技特派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除了完善管理机制,可鼓励其以“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有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民群众尤其是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进而增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外力支撑和带动,在基层构建起一个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依托,以科技特派员和产业带头人为主体,以乡土人才和农民群众为基础的宝塔型农业科技传导网络,增强科技特派员的整体服务功能。
(五)继续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扶持,多元化投入机制
根据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需要,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国家财政对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投入,并将其作为长期计划列入财政预算。同时,深化粮食科技与金融的合作,由科技部门牵头建立由政府、银行、企业、社会等共同投资和承担风险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体系,并以风险投资基金为主要形式,鼓励银行、保险公司、企业集团参股,积极培养多层次、流动性强的资本市场,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