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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与记者的“战争”

2015-01-29

南方周末 2015-01-29
关键词:长沙市湖南省律师

邱兴隆证实与万传友确系同学,但绝无“勾结”;他否认1200万元律师费,而是50万元外加追回案款的5%。

“在现有法治现状下,人们更愿意相信律师是在搞勾兑,而不愿相信其是靠法律素养赢得官司。”

南方周末记者 刘长 发自长沙 南方周末实习生 俞琴

2015年1月26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法院开审一起名誉权官司。“对阵”双方身份都很特别:刑法学家邱兴隆,记者张志诚。

邱兴隆的经历颇具传奇色彩,曾以法学博士之身蹲过看守所,是刑法学界主张“全面废除死刑”的代表人物之一,现为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这位52岁的学者,迄今仍留着摇滚歌手式的长发,且不满足于埋首书斋。他还是以律师身份亮相较多的知名刑法学者,曾代理曾锦春案等系列大案,被称为“三湘刑辩第一人”。

被告张志诚与邱兴隆同为60后,且都为湖南人,他在湖南省政协机关报《湘声报》做过记者、编辑,后来曾担任人民网湖南频道新闻部主任,以“东方牧青”活跃于互联网。

据张志诚的一名前同事回忆,张志诚曾写出一系列在湖南颇具影响的调查性报道,“他对衡阳南岳区政府招商乱象的稿子,把南岳区政府批得无地自容。”

时任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万传友2014年10月23日突然被调查,是双方冲突的导火索。

当天,湖南律师喻国强在网上公开了他对万传友的举报信,开篇第一句话是:“万传友与其大学同学邱兴隆(律师,曾两次坐牢)为获得1200万元的非法利益,互相勾结”。

紧随其后,记者张志诚也在其博客上贴出了他在人民网湖南频道当记者时写过的一组内参文章,内容同样涉及万传友与邱兴隆。

举报信与博客文章,将邱兴隆拖入了舆论漩涡。他向法院提起了对律师喻国强诽谤案的刑事自诉,同时又掏出20万元,委托律师起诉记者张志诚名誉侵权。

邱兴隆诉称,张志诚在其网名为“东方牧青”的博客中先后发布六篇文章,虚构了他为瓜分1200万元的代理费、与原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万传友相互勾结的情节,并使用了“出卖人格”、“为虎作伥”等侮辱性词汇。

律师喻国强曾因代理费问题与长沙市电业局对簿公堂,长沙市电业局委托邱兴隆代理该案,同时向湖南省律师协会投诉。后来喻国强被取消律协会员资格,当时主管律师工作的司法厅副厅长正是邱兴隆的同学万传友。喻国强还称,长沙市电业局给邱兴隆的代理费高达1200万元。

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邱兴隆证实,万传友确实是他西南政法大学79级的同学,但二人并无案件上的往来,更不存在利益勾结。据他介绍,万传友案已于近日移送检察机关,“与我毫无关联”。他否认1200万代理费的说法,只表示,他与长沙市电业局约定了50万律师费,外加追回案款的5%。

张志诚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则表示,他在采访喻国强与长沙电业局纠纷案时,曾从多个信源核实过1200万代理费,且有采访录音为证。他的信源包括了湖南省某政协委员、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某委员等人,他们转述的是时任湖南高院某副院长的话,从采访经验上看,这些信息完全可以采信。

1月26日的庭审安排在开福区法院最大的十七法庭。被告张志诚及其代理人都没有出庭。法庭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缺席审理,未当庭宣判。湖南当地法学院师生、律师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案子本身很普通,但因为当事人身份的特殊,它昭示的社会意义完全不一样。”旁听了庭审的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说,法学家当原告去打名誉权官司“少见”。

缺席的张志诚表示,对一个名人进行评价,马上就面临着诉讼和高额的索赔,这让他开始担心媒体人的职业保障。

一位不愿具名的湖南政法界人士认为,之所以那么多人愿意相信举报信里律师与司法厅长勾结的情节,是因为社会舆论对于律师群体存在着某种“集体不信任”。“在现有法治现状下,人们更愿意相信律师是在搞勾兑,而不愿相信其是靠法律素养赢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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