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中国核心利益:影响及对策研究
2015-01-29郭永虎
郭永虎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美国与中国核心利益:影响及对策研究
郭永虎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摘要:美国对中国核心利益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美国政府在涉藏、涉疆问题、钓鱼岛和南沙争端等的政策给中国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以及领土完整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需要针对美国对中国核心利益的影响主动采取适当措施,应对这些干涉中国内政、分裂中国的企图,以维护领土和主权完整、国家统一。
关键词:中国核心利益;美国;西藏;新疆;钓鱼岛;南沙群岛
2011年中国国务院《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界定了中国六大核心利益: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六方面的利益关涉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因而探讨影响中国核心利益的外部因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毋庸置疑,美国是影响中国核心利益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2010年4月2日,胡锦涛同奥巴马通电话时特别强调,台湾、涉藏、涉疆问题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涉及中国核心利益,妥善处理这些问题对确保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奥巴马总统表示,美方确认尊重中国的主权和中国的核心利益,希望两国在应对全球及地区挑战方面加强这方面合作。而在对华政策的具体实践层面,美国对中国的六个核心利益皆有负面影响甚至是干涉行为。本文试图探讨影响中国主要核心利益(涉藏、涉疆、钓鱼岛以及南沙群岛)①的美国因素,在此基础上分析中国的因应对策。
一、涉藏、涉疆问题中的美国因素
(一)美国干涉中国西藏事务
2011年1月20日,胡锦涛在华盛顿出席美国友好团体举行的欢迎宴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涉藏问题事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中国核心利益所在。而美国是影响涉藏问题的最大外部因素。美国干涉中国西藏事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西藏人权问题”
所谓“西藏人权问题”是多年来纠缠于中美关系的一个十分敏感而重要的议题。在美国的对华人权政策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西藏人权问题”越来越占据显著的位置。美国政府对西藏人权的兴趣于80年代被重新点燃。西藏人权成为美国人权关注的目标之一。冷战结束后,美国在人权外交政策上提出“新干涉主义”。概而言之,它有两大理论支点:一是捍卫所谓“人类普遍的价值观”,认为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价值观是普遍的,应该推广到全球,而西方国家则有推广的“权利”和义不容辞的“义务”。二是“人权高于主权”,提出“人权无国界”、“主权有限”、“主权过时论”等观点。“新干涉主义”为美国干涉西藏人权事务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借口。[1]美国干涉西藏人权事务的有关“报告和立法主要有:《年度国别人权报告》、《国际宗教自由报告》、《2002年西藏政策法》、《西藏问题谈判报告》等。2001年1月到2002年12月间,美国政府官员及议员在公开场合就”西藏问题“发表言论的次数就达23次之多。[2]这些讲话的内容如出一辙,基本上都会指责中国西藏人权状况。2013年,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2012年度各国人权报告》。其中针对中国的部分,美国继续对中国西藏人权状况横加指责,污蔑”中国政府在西藏继续有严重的侵犯人权行为。[3]中美关系中“西藏人权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方面是因为美国反华的政治斗争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中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以“人权观”为代表的美国国民价值观以及美国民众的西藏“情结”等社会人文因素所造成的。
2.支持达赖集团策动西藏问题国际化。美国支持达赖集团,归纳起来有六点:一是将“西藏问题特别协调员”由助理国务卿升格为副国务卿。二是开美国总统在白宫正式会见达赖的先例。2001年5月23日,布什在西藏和平解放40周年之际在白宫正式会晤达赖。三是与达赖集团“流亡政府”的官员频繁接触,为“藏独”活动出谋划策。四是加强关于西藏的传媒活动,使美国传媒更多关注西藏。五是在继续关注藏传佛教和藏族文化的同时,将达赖喇嘛、所谓“十一世班禅”更敦·曲吉尼玛和出逃的十七世噶玛巴、阿嘉活佛以及中国藏区的“热点人物”作为重要“工作对象”。六是增加对流亡藏人到美国讲学和留学的经费和名额。[4]
3.施压中国政府与达赖集团进行无条件“谈判”和对话。中国中央政府对于与达赖“谈判”的立场是非常明确的。1991年5月,西藏和平解放40周年前夕,李鹏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明确指出:中央政府对达赖喇嘛的政策是一贯的,现在也没有变化。我们的根本原则只有一条,即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中央政府一贯表示愿意同达赖喇嘛进行接触,但是达赖喇嘛必须立即停止从事分裂祖国的活动,改变“西藏独立”的立场。时至今日,达赖喇嘛从未公开声明接受中央政府提出的“谈判”原则。美国非但对达赖喇嘛的口是心非不闻不问,而且不断向中国政府施加压力,要求中国政府与达赖进行“无条件”的“谈判”。美国政府不但不要求达赖喇嘛公开声明放弃西藏独立的主张,承认这些连美国政府自己都公开承认并且认为是国际社会一致观点的立场,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敦促中国政府和达赖喇嘛无条件地举行实质性对话,解决“西藏同中国政府的关系问题”。例如,1997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提出第116号共同决议案(H.CON.RES.116),要求中国应与达赖进行不设定前提条件的“谈判”。美国要求中国放弃与达赖对话的前提条件,用意十分明显,即中国应与达赖就所谓西藏地位问题重新“谈判”。在美国政府最近提出的报告中,还将此提升到可能成为中美“政治和经济交流的障碍”的高度,这种“关心”意在牵制和干扰中国的发展和分裂中国。
4.美国国会插手西藏事务也已成为影响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进入新世纪,美国国会的涉藏立法进入一个新阶段并呈现出一些新特征。冷战结束后,受“新干涉主义”驱动,美国对华人权外交在程度上的不断深化,其人权实施战略也从注重现实目标发展到考虑长远目标。美国国会干涉“西藏问题”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过了老布什政府,并在“西藏地位”、设立“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等问题通过了一系列干涉西藏事务的法案。2001年5月9日,参众两院分别提出第1779号议案和第852号议案,即《2001年西藏政策法案》。其主要内容包括:提供275万美元,用于达赖集团的活动经费;要求美国支持联合国讨论“西藏问题”;要求国务卿设法在拉萨建立一个办事处;澄清美国关于向西藏提供国际经济援助问题的政策目标,包括为国际金融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支持的项目提出“西藏原则”;确立了“西藏事务特别协调员”的法律地位——专司推动在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或其代表之间开展“实质性对话”,并协调美国政府有关西藏问题的政策;要求总统和国务卿采取措施鼓励中国同达赖喇嘛或其代表就“西藏问题”和藏人的文化与宗教自治问题进行“谈判”。为使《2001年西藏政策法案》成为法律,2002年国会将其附加在《2003财政年度国务院拨款法案》(H.R.1646)之中,该法案于2002年9 月30日由小布什总统签署成正式法律,即为《2002年西藏政策法》。《2002年西藏政策法》的出炉标志着国会关于西藏立法进入了一个新水平和新阶段。《2001年西藏政策法案》为美国干涉西藏事务和支持达赖集团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依据这项法案为美国政府确立了如何支持国际上的金融单位及其他国际组织所支持的在西藏高原上的发展项目的指导方针”。由此可见,《2001年西藏政策法案》既实现了国会干涉西藏事务活动的制度化,又迎合了达赖喇嘛在国际社会进行独立活动的需要,该法案的立法意图美其名曰“美国政府以充分的信念支持保护西藏人民的特质及其文化、宗教和民族自治的努力”,其实质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
出于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的考虑,美国不会轻易放弃利用西藏问题进行分华、弱华和遏制中国的战略,即便无法遏制中国的迅速发展,也要尽力延缓中国上升为强国地位的速度。美国对西藏事务的干涉对中美关系造成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严重损害了中美关系的健康发展。美国对达赖集团的支持和援助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达赖集团鼓噪“西藏问题”国际化的分裂活动。历史已经证明美国插手西藏事务不仅丝毫无助于“西藏问题”的解决,而只能使之更加复杂化。
(二)美国染指涉疆问题
李克强指出,涉疆问题事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是中方的核心利益所在。苏联解体后,美国成为新疆问题的主要国外干涉者。美国政府在涉疆政策中,充斥着遏制战略、民族主义和意识形态的多重因素。“9·11”事件后,美国名正言顺地进入中亚地区,并建立军事基地。同时,美国对新疆分裂分子从原来的幕后支持变为前台支持;利用“人权”、“自由”、“民族”与“主权”等捏造谎言,从经济、舆论、政治、法律上支持新疆分裂势力,为他们提供分裂“依据”、制造国际声势;组织智囊团,出版出版物,篡改新疆历史与事实,混淆视听,玷污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形象,并向分裂势力提供理由。美国国务院、国会先后多次在国际上发表所谓新疆人权状况的报告,诬蔑中国政府在新疆违反人权。强调意识形态有助于突出美国政府维护人权姿态的所谓独立性和坚定性,帮助恢复其在反恐战争中丧失的软实力,获取各种人权组织的好感,提高美国在解决“东突”问题中的影响力,还可以利用人权问题迫使中国在其他方面作出妥协。1999年,新疆阿克达工贸公司总裁热比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捕;2000年,其因向境外组织非法提供国家情报而被判刑8年。热比娅问题出现以后,美国国会成为支持“东突”组织最积极的外国政府机构,一些议员多次提出指责中国政府、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热比娅的议案;热比娅获得2004年挪威拉夫托人权奖后,美国国会还为尚被监禁中的她颁发了此奖,并积极支持热比娅争取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2005年热比娅出狱赴美保外就医后不仅受到国会英雄般的接待,而且在涉及新疆问题的各种听证会上都被视为维吾尔人的法定代言人。2007年6月5日,布什在布拉格会见热比娅时表示,像热比娅一样的男女的才能是其民族最伟大的资源,比他们的军队和地下的石油更有价值。美国参众两院议员在提出要求中国释放热比娅子女的议案时,都纷纷引用布什的这段话来支持自己的观点。2009年新疆“7·5事件”后,对于热比娅是此次事件幕后操纵者的定性,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我将很简单地说,我们没有任何信息可以证明中国政府的指称。众议院国际组织和人权监管小组委员会的两党领袖也对此进行了附和,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热比娅的诽谤。一些议员还时常参加“东突”组织在美国举办的各类活动以表示支持,他们的参与无疑会吸引媒体更多的关注。由于美国独一无二的国际影响力,美国国会的行为使“东突”组织的国际知名度不断提高,国会树立的典型热比娅在当选维吾尔美国协会主席之后迅速成为世界维吾尔大会的主席,并得以四处出访造势以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美国国会已成为新疆问题国际化的主要推动力量。[5]
冷战结束之后,美国政府对新疆问题的战略考虑是多层面的,既有地缘政治考虑,反恐战略考虑,也有其人权政治的考虑。但美国基本的战略考虑就是将新疆问题作为美国用来遏制中国发展,防范中国挑战美国全球唯一霸主地位的一张牌。从这个意义上讲,新疆问题是美国遏制中国战略的一部分。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在美国全球战略中的地位日益提升,新疆问题已逐步成为美国对华政策中的一个问题。新疆问题与西藏问题已成为美国更加倚重的对付中国的两张牌。美国政府将会继续强调人权事项是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重要环节,将会继续利用新疆的所谓人权和民族宗教问题来对华施压。美国政府也将会利用新疆问题与我进行软实力的较量。[6](P367-369)
二、美国与钓鱼岛问题
二战后,出于冷战和国家利益的考虑,美国政府在制定对日政策的过程中单方面与日本签订的条约或协定在中日钓鱼岛问题上产生了消极的负面影响。如,日本图谋钓鱼岛主权时常常援引这些所谓“依据”。冷战结束至今,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随着美国亚太地区的战略调整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日本攫取钓鱼岛的野心,来自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的“美国因素”值得关注。[7]
冷战结束后,克林顿政府在钓鱼岛问题上基本保持20世纪70年代初期美国国务院所声明的“中立”姿态。即,20世纪70年代对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冲绳行政权的移交,并不表明美国支持对钓鱼岛拥有主权,认为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应由中日两国谈判解决,而且美国一直坚持美日安保条约的范围不包括钓鱼岛。美国布什政府上台后,钓鱼岛问题的态度与此前政府有所不同。尤其是1996年《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发表和1997年《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制定以后,日本要求将防卫承诺扩大到钓鱼岛,日本试图把美国拉入钓鱼岛问题中来,并把这一点当作检验美国防卫承诺的“试金石”。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至少在口头上发生了一些变化。2001年12月12日美国助理国务卿福特表示:“钓鱼岛一旦受到攻击,美国有可能对日本提供支持。”美日关系对美国的国家利益来讲是至关重要的,只要是与日本有关的纠纷,美国多少会插手进去”。“在考虑美国的对亚洲政策时,没有什么比对日政策更重要的了”、“这不仅是个关系深浅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涉及美国的国家利益”。[8]2004年2月2日,美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在访问日本时表示:“施政权所涉及的范围都适用于安保条约,在美日安全条约中,日本施政下的领域一旦受到攻击,那将被视为对美国的攻击”。阿米蒂奇的讲话表明美国的政策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阿米蒂奇此前只是笼统地称日本一旦受到攻击美国一定会出面支援。而日外务省发言人则将这一讲话予以诠释,具体细化到钓鱼岛问题。2004年2月5日,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宣称,“在日美安保条约中,美国曾承诺对日本予以保护。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保护日本当中也包括保护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随后,2004年3月23日,美国国务卿副发言人艾利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日美安保条约适用于尖阁群岛”。[7]2013年2月3日,美国务卿克里与日本外相岸田文雄举行电话会谈,克里重申钓鱼岛在《日美安保条约》范围内。
美国在钓鱼岛问题立场发生变化的原因有二:其一,伊拉克战争结束后,美国调整全球军事部署,加强在西太平洋地区的军事存在。美国东亚军事调整之一是将日本横田美军基地作为太平洋地区美军最高司令部。美国军事调整表明,日本在美国东亚战略中的重要性得到提高,美日同盟得到加强。由于美国在东亚部署导弹防御系统问题上需要日本的合作,日本便把美国在钓鱼岛问题支持日本与日本参加导弹防御系统挂钩。因而美国在对钓鱼岛的态度上也向偏袒日本的方向转变。其二,近年来,受“对中国实施战略威慑”的冷战思维的影响,美国的亚太战略思想中,围绕中国的地理位置,一直有一条“安全弧”。美国试图通过该“安全弧”遏制中国的崛起并保护其“盟友”(包括日本)。因此,美国在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中做出偏袒日本的立场就不难理解了。
三、美国与南沙群岛问题
中国与某些东南亚国家在南中国海诸岛主权归属上的争议,①南海问题及南沙争端缘起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法国入侵南沙9小岛,1933年日本殖民侵略,对中国在南沙的历史性权利构成第一次挑战,为以后的南沙争端埋下隐患。二战以后,全球范围内冷战格局的形成首次使南沙局势复杂化。至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南沙海域石油储藏前景被揭示,加剧了南沙争端。70年代末,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产生后,南沙出现了新一轮角逐。南沙争端已经成为目前世界上涉及国家最多、情况最为复杂的争端之一。其焦点是南沙群岛的主权归属。战后至今美国的亚太政策与南沙群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变化有着密切联系。近年来美国与东南亚国家在军事互访、联合演习、后勤支援、军事培训及军售等领域的合作不断增多,针对南中国海争端的战略意图日益凸显,②美国在2005《中国军力报告》中对中国军队南中国的局势给予高度“关注”。该报告指出,中国空军的作战半径已经超出台湾海峡的地理范畴而进一步延伸至南中国海。海军有时也对远至南沙群岛的海域进行巡逻。尤其是美菲于2004年1月举行的代号“Balikatan-04”演习,不但将演习的地点首次放在南中国海有争议的海域,而且首次把演习的目的定为抵御外来入侵。美国的积极介入使其日渐成为影响南中国海争端最大的外部因素。这给南沙群岛问题的解决和中国周边环境安全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随着冷战的结束及随之而来的美国亚太战略调整,美国对南中国海表现出愈来愈强烈的兴趣,具体到南沙问题上就是由消极中立到积极中立。所谓“积极中立”,指美国对争端的解决表现出了明显的干涉倾向,并试图把这一问题置于美国主导之下。美国的对待南沙群岛问题上的立场随之发生了新变化。美国政府从9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一种新亚太安全战略。这一战略的基本方针是,重新利用和加强美国在这一地区的军事同盟体系,平衡中国正在不断发展的力量,防止中国对美国占优势的现有国际体系构成挑战,保护和加强它在这一地区的经济利益。为实现上述目标,美国加强了在该地区的军事存在。1995年2月2日,美国防部发表的东亚安全战略报告。更是集中表明了美国的立场与用意。报告称,由于南中国海对维持联系东南亚、东北亚和印度洋的通道具有战略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拒绝任何超越海洋法公约许可的领海要求。美参谋长联席会议副主席欧文斯上将明确表示,美国首先考虑的是不惜一切代价避免在南沙问题上发生冲突,美国将确保中国人具有和平解决该问题的精神。
美国近期与菲律宾的密切合作成为影响南沙争端紧张局势的新变量。2011年10月17日约3000名美国和菲律宾海军陆战队士兵在菲律宾开始了为期两周的军演,包括在南沙群岛附近进行敌方海岸突袭演习。2011年4月,美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发言人汤普森应记者要求对菲参议员约克·阿罗约的言论进行回应时指出,“倘若菲律宾与中国在斯普拉特利群岛(即南沙群岛)问题上发生武装冲突,美国一定会站在菲律宾一边”。[9]2012年5月2日,美菲双方讨论了地区安全形势时希拉里提到了中菲黄岩岛事件。希拉里称,她对黄岩岛事件“深为关切”,尽管美方对主权争端不持立场,但“作为一个太平洋大国”,美方在航行自由、维持和平与稳定、尊重国际法等方面有国家利益,美方将与菲律宾就此保持密切接触。《美菲共同防御条约》仍是美菲安全关系的基础,双方再次确认条约规定的共同承担的义务。[10]
从美国政府的最新表态来看,其公开立场是:一方面声明“不选边站队”,“不轻易表态”、“不支持任何一方”、“不承担具体义务”、“主张和平解决”。但另一方面又强调军事同盟,由“不承担义务”的态度开始转变为要“提供帮助”。[11]美国政府介入南沙争端的真实意图是:第一,把解决南沙争端纳入地区多边安全对话机制。即通过多边对话把中国拉入正在出现的地区多边安全机制。美国还试图依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制定解决南中国海争端的框架。第二,美国政府由暗中偏袒到公开支持有争议的其他各方,倾向于维持对中国极为不利的南沙被分割现状。
四、相关对策研究
针对美国对中国核心利益的主动采取适当措施,应对这些牵制中国发展、干涉中国内政、分裂中国的企图,以维护领土和主权完整、国家统一、保持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首先,应促进中美关系健康发展。中美两国应该相互尊重、保持沟通、增进了解和协调利益,以维护中美关系的稳定发展。为此,我们有必要提早做好心理准备积极应对,并采取灵活的对策,主动减少与美国的分歧,寻求更多的共同利益。加强中美两国在经济、安全、反恐等领域多渠道、多层次的合作,提升中国在美国战略中的重要性,力争使双方合作的收益大于产生分歧的代价。[2]例如在涉疆问题上,中国政府可开展有理有节的外交斗争,压缩“三股势力”的境外生存空间;借助上海合作组织,营造良好的周边氛围;加强国际反恐合作;与美国就所谓“新疆人权外交”展开不妥协的斗争。[12]
维护西藏、新疆的稳定。从近期看,中国国内政局的稳定,特别是西藏和新疆局势的稳定同样会对美国的新疆政策产生影响。只要西藏、新疆维持安定团结的局面,就不会给意图分裂中国的敌对势力提供可乘之机。毕竟,美国在西藏、新疆自治区内的活动和影响还是有限的。归根到底,无论美国政府对西藏、新疆的政策怎么变化,只要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和发展的道路,只要中国日益走向更加强盛、更加稳定的道路,达赖集团和“东突”组织利用恐怖主义和借用国际力量来分化中国和破坏中国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发展的图谋是难以得逞的。少数美国国会议员、非政府组织和反华人士支持藏独、疆独、支持“东突”的活动也不会产生重要影响。只要我们继续坚持民族政策,增进民族团结,就能有效防御任何内外分裂势力的图谋,就能维持中国的长治久安。
在涉藏、涉疆宣传问题上,应该争取主动,做好对外宣传。1.提高涉藏、涉疆宣传的话语权。中国在涉藏问题、涉疆上的说服力常常被达赖集团、疆独势力、西方媒体以及西方公众的偏见所抑制,因而为了增强话语权,中国需要通过各方面努力提高其宣传的权威性,也就是说,中国不但要继续提高知名度,也要提高自身的国际形象。2.增强宣传内容的亲和力。在涉藏、涉疆外宣中,我国还要从技术上更加了解西方受众。我国应该培养英文功底过硬的记者,能够在宣传中采取主动,不被西方媒体标签所诱导,能够含蓄地讲西方受众爱听爱看的故事,能够用具有亲近感、人性化的语言打动西方受众。3.培育具有吸引力的宣传理念面,让西方公众亲自来体验西藏的魅力,通过组织各类文化、旅游活动,通过不断出现的文化产品如电影、电视、纪录片、艺术作品等让西方公众从了解到喜爱再到支持。
在钓鱼岛和南沙群岛问题上,美国对日本和菲律宾在履行军事同盟的对比来看,美国介入中日岛屿争端的危险性更甚于中菲争端——从美国的协防范围、协防程度以及协防意愿来看,日本拉拢美国介入钓鱼岛军事冲突的所谓法律依据更加具有欺骗性,立法准备更加充分,而美国实际介入的可能性也更大。相比之下,菲律宾捆绑美国参与其在南海诸岛武装冲突的法律依据相当拙劣,相关立法十分简陋,美国实际参与的可能性也较小;从协防手段来看,日本的军事实力与政治野心使它成为美国最合适的“代理人”,而美国无法单纯依靠菲律宾对抗中国。有鉴于此,我国在中菲岛屿争端上应该更加积极主动,而在中日岛屿争端上应该更加耐心克制。由于美菲军事同盟关系的上述特点,所以我国应当避免和阻止将南海岛屿争端与航行自由联系起来,这样就能把中菲岛屿争端,乃至可能的武装冲突,局限在中国与菲律宾双边关系的范围内。此外,中国应当通过经济、政治、外交等途径,努力分化南海问题当事国。在此基础上,我国应当巩固对黄岩岛、美济礁等岛礁的实际控制,并逐步收回已被菲律宾非法侵占的岛礁。[13]
在美国有限介入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上,鉴于日美同盟的存在和美国重返亚太的战略,短期内不能期待美国在钓鱼岛问题的解决中起到正面作用。但是,随着中国的发展和中美战略关系的深入,敦促美国在钓鱼岛问题的解决上承担历史责任、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并非不可能。对此应深入加以研究、预测和推进。就目前阶段看,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战略意图就是要保持争端长期化和局势的适度紧张化,维持不战不和状态,美国借此从中渔利。但对美国而言,直接军事干预风险较大,不可预知因素较多,效益不定。要高度重视钓鱼岛问题中的美国因素,促使美国尊重“二战”后的基本国际秩序和法律文件精神,恪守其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的立场。中日钓鱼岛争端既是硬实力的较量,又是软实力的博弈。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升包括军事实力在内的综合国力,方是解决钓鱼岛问题的根本之路。[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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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明]
A Study 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s Core Interests: Impacts and Responses
GUO Yong-Hu
(School of Marxism,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 Jilin, China)
Abstract:The United States has had manifold influence on China’s core interests. The U.S. Government’s policies concerning China’s ethnic minority issues involving Tibet and Xinjiang as well as Diaoyu Islands dispute and Spratly Islands dispute have had negative impact on China’s sovereignty, national securi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which cannot be ignored. With respect to the negative effect of the U.S. on China’s core interests, Chinese government should take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cope with the attempts to interfere in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and to split China, so as to safeguard sovereignty and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national reunification.
Key words:China’s core interests; the United States; Tibet; Xinjiang; Diaoyu Islands; Spratly Islands
作者简介:郭永虎(1972-),男,吉林白山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BZS088)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1JJD770010)的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2014-10-30
中图分类号:D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55(2015)01-007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