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2015-01-29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晓东
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吴晓东
以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落实从严治党要求
绍兴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吴晓东
习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近年来,绍兴市探索形成了诸如“民情通”、社区党建“契约化”共建、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等工作制度,得到中央、省委领导的批示肯定。但在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为此,绍兴市从2015年起实行了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制,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合理确定清单内容。县乡党委书记按照“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上级点、代表评、群众提、自己找”四种方法,广泛收集、全面梳理责任清单内容。内容分共性和个性两个部分,涵盖以“民情通”工作为统领的基层党建重点内容。
定性定量结合,细化明确清单要求。清单项目确定后,县乡党委书记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要求,对清单项目进行具体化和标准化,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目标要求、明确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
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动清单落实。为推动清单内容全面落实,主动向本地主要媒体公布清单内容,公开向党代表亮出专项履职承诺,定期向上级党委常委和本级党代表通报清单落实情况,全程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监督。同时,将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作为当年度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要在下一年度的党代会年会上向代表报告。今年3月,全市县乡两级共127位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清单在市县主要媒体上公布。各地还将责任清单延伸到村,部分乡镇延伸到党员。
下一步,绍兴市将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并以每两个月一次的区、县(市)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例会促使各地互学互比,同时,进一步加大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在“一把手”实绩考核、年度考核、任职考核中的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