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成员单位,为重点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2015-01-29团江西高安市委
文 / 团江西高安市委
协调成员单位,为重点青少年撑起一片蓝天
文 / 团江西高安市委
高安市作为江西省第二轮“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县,自2014年以来,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中职院校建设了一所专门针对有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教育矫治的“阳光学校”,截止目前共招收学生109人,总体教育矫治的转化率达到87%。二是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进行了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内容设计。三是建立了一套县-乡-学校联动的机制,对重点青少年群体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跟踪、及时帮扶。特别是充分利用市“预青”专项组这个工作平台,争取政策,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共同助力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
具体做法如下:
争取党政重视,高位进行推动。2014年10月江西省第二轮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会召开后,团市委通过直接汇报、书面报告等形式,争取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将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在市“预青”专项组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市政法委牵头的协调机制,市政法委书记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为做好全市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联通两个机构,普及法治教育。“预青”专项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办公室都设在团委,两个机构的成员单位有部分重合,工作虽然不尽相同,但是可以把这两者进行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协调综治、教育等部门在全市各中小学校进一步配齐配强了法制副校长,在中小学法治教育、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联合公、检、法、司、关工委等部门在全市招募了各行各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37人,对涉罪涉诉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
协调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涉及到综治、教育、民政、财政、人社等多个部门,既要各司其职,更要通力协作。在协调职能部门方面,团市委充分发挥“预青”专项组办公室的枢纽作用,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协调。争取财政资金100多万用于“阳光学校”建设;教育部门对“阳光学校”就读的学生保留原学校学籍;民政部门对重点青少年群体优先开展救助等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共青团缺少资源的短板。
县乡两级联动,完善网络覆盖。在重点青少年群体的调查摸底和后续跟踪帮扶的过程中,县、乡两级的共青团组织充分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网格化工作模式,加强与基层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学校、村居委会等单位的联系,及时将发现的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建档管理。特别是在与“阳光学校”的对接上,各乡镇、学校的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都能及时转入“阳光学校”学习,避免了青少年过早流入社会导致情况进一步恶化。
动员社会力量,延伸工作手臂。除了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外,团市委还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到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工作中来。高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联合会等组织100余名志愿者与“阳光班级”学生进行了结对帮扶;2014年以来共募集社会资金50余万用于对家庭困难的重点青少年群体进行资助;暑假期间组织返乡大学生、“五老”等群体在各乡镇开设“假日课堂”,解决留守儿童暑期学习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