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环保部将火电热电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

2015-01-29

中国氯碱 2015年3期
关键词:热电站环保部门环保部

日前,继2013 年11 月下放25 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后,环保部再次做出调整,将火电站、热电站、国家高速公路等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

据了解,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 年本)》,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进行的。按照要求,省级环保部门对目录以外的项目审批权限应作出及时调整,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须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环保部环评司表示,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等于推卸责任。配合这次环评审批权限调整,环保部将采取一系列配套措施,确保地方环保部门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一方面强化战略环评的指导性和权威性,提高规划环评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加强各级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同时,环保部将建立全国环评管理数据库,制定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和验收指南,对地方环评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督导,规范审批行为。

猜你喜欢

热电站环保部门环保部
基于信息间隙决策理论的含光热电站及热泵的综合能源系统低碳调度优化
我国完成首个光热电站涉网联合试验
能源绿洲
环保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是否需要听证?
环保部约谈4地政府主要负责人 督促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
环保部门档案的管理与利用研究
陕西省环保部门通报8家企业存在问题
挂牌督办,破环保“固疾”
小型热电站节能设计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