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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德善,多元谐治”型农村社会治理创新构想

2015-01-28芦恒周兴晨

吉林农业 2015年1期

芦恒+周兴晨

摘要:本文通过对吉林省扶余市农民志愿者组织参与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分析,总结其中新的经验和启示,提出一个适应当代农村社会变迁的“政治、经济、德育、善为”多元谐治的社会治理新模式。

关键词:多元谐治;农民志愿者;乡贤动员;新型乡土公共性

中图分类号: G6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1.025

1对现阶段农村治理模式的反思

农村社会治理是指坚持党的领导,在党和政府既定的体制、制度的框架下,运用农村公共权力对农村地区进行领导、调控、管理和共治以实现农村社会有序发展所形成的一种范式。自改革开放以来,完全依靠行政命令,政府对基层全权统治模式被“村民自治”的治理模式所取代。“村政”是指依靠国家制度的强制力,以依法民选为基础组织自治机构,通过民主集中制而形成内生的行政效力。“民治”是指村民依据意愿行使民主选举的权力,强调村民自己处理社会公共事务,享有高度的自治。但随着城镇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等多重挑战,其模式的局限性也逐渐暴露。一方面,村民自治日益行政化,扮演了国家行政体系“末梢”的角色。当村委会运行由自愿动员转变为行政命令,有些地方甚至是行政摊派,极大损害村民的自身利益,村委会遭遇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农村社会治理主体单一,难以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在乡村社会利益格局多元化、问题复杂化的背景下,基层村委以完成上级政府的指令为主,缺乏对话与协商。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急需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的多元化治理新模式。

2扶余市农民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的案例剖析

在传统“村政民治”模式出现问题之时,扶余市的农民志愿者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模式值得借鉴。受传播文化和乡贤文化影响,该市活跃着一支以村容建设和农村德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民自发建立的“精神文明志愿者”组织,由张利和刘佩文发起,并通过道德宣讲、发展志愿服务带头人等手段不断发展壮大。经过近30年的发展,2011年5月,扶余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扶余市精神文明志愿者协会”,至今已形成了分布60多个村屯,规模达到3000余人的志愿者队伍,逐渐成为除了村委会、合作社之外的农村社会治理新主体。据不完全统计,从2010年1月到2014年7月末,志愿者们共植松树16435棵,安路灯2639盏,制作宣传牌1727块,立迎宾门78个,用红砖硬化路面10200延长米,农村的社会环境与社会风气有了根本性的转变。概言之,此类农民志愿者组织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内生性。与外在于受助者的志愿者提供服务不同,农民志愿者都是本村村民,自愿为本村建设出钱出力,体现出强烈的内生性。本土志愿者模式为基层农村的公共服务提供坚实的人力基础,同时保证志愿服务的延续性与持久性。

   二是基层文化性。不仅参与村容建设,该志愿者组织强调将精神文明传播作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志愿者们利用村里人结婚或老人过生日等人多的机会,以“三句半”、“道德讲演”、“道德小品”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主动开展传统美德等道德宣讲,以激活传统文化道德资源的形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农民自身对传统伦理道德的内化和认可,解决了乡村思想教育分散较难组织的“沙滩流水不到头”的难题,最终实现农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是成为农村治理的新主体。除了村委会、合作社等农村社会管理的载体之外,村民志愿者组织成为农村和谐治理的新型主体,发挥村民自身的积极性,不仅投身于合作社的互助劳动与村务管理之中,还对积极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起到重要作用。例如,在张利的带领下,王家村的志愿者们自愿捐款,耗资近70万元,兴建了近300平米的文化大院,为村民提供文体活动以及学习文化的场所。

四是乡贤动员性。村民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了以乡村医生、乡村教师、乡村技人等为代表的德才兼备的乡贤在动员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扶余市农民志愿者首先是在乡贤张利和刘佩文两人大力宣传传统文化和倡导村民德育的基础上发展而起,志愿者们也都对其高度赞誉,认为正是由于乡村贤人的教化,才促使当地农民践行了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积极参与到乡村志愿服务中来。

五是长期性。当地的村民志愿者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开始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已经持续了近30年的时间。这种新型志愿者形式克服了当下一些志愿服务时间短、盲目性、流于形式、服务与需求难以对接等弊端。

3农村社会治理模式的新构想

基于对扶余市农民志愿者的经验的借鉴,政府应转变农村社会治理思路,重视农民内生力量,推动建立多元谐治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所谓“多元谐治”是指“政治、经济、德育、善为”和谐治理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也对应着农村社会中四个治理主体,即政治—村委会、经济—合作社、德育—乡贤、善为—志愿者组织。具体来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政府转变农村社会治理思路,重视农民内生力量

农村基层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出现了过度行政化的问题。政府应在顶层制度设计的高度上转变过去单一式的行政化控制的治理思路,应给予乡贤、农民志愿者等农民内生力量以充分的肯定与支持,利用农村自身资源实现自我发展,着重开发农民自身潜力,激活农村社会活力,实现自我长效稳定发展,这是多元谐治模式得以实现的政治前提。

3.2充分发挥“村政”的作用

村委会在部分地区存在国家行政体系的“末梢”发展的趋势,不妨换个角度来看,重视村级自治机构现有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村社会资源,发挥村委会在行政体系中的作用,作为一个上传下达的机构。村委会作为村民经过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有责任和义务将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向上进行反馈,以保护村民利益。同时,村委会可以利用自身村民代表的地位为村级建设争取到更多的行政资源,例如政策支持和财政拨款等。

3.3“乡贤”和“志愿者”成为农村治理的新主体之一

在村委会进行行政管理,合作社发展农业规模经济的基础之上,乡贤和志愿者作为新主体参与农村治理的作用不可小觑。乡贤是指在本地有一定声望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和才能的地方性人才,而从未离乡离土的乡村能人的作用更是应该激活的乡村治理资源。与强调乡贤返乡建设家乡的浙江上虞模式不同的是,扶余市更为重视挖掘守土守乡的本土乡贤资源,使其发挥社会声望高的优势,开展道德教育,建立村民志愿者组织,参与村貌建设和村级公共事务管理,培育新型农村公共性。

3.4“德育”与“善为”成为建构新型乡土公共性的重要手段

公共性是指在维护私人权益的基础上,公共权力机构公正分配公共资源,同时激活私人的公共意识,共同参与到资源的合理分配中来。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公共性曾出现危机,村委会的公共服务功能一度衰退,农民的公共意识难以被激发。扶余模式中的“德育”和“善为”较好解决了这一难题,成为建构新型乡土公共性的重要手段。农民志愿者在农民认知方面重视“德育”的重要性。乡贤开展传统美德宣讲,通过道德讲堂、文化论坛等多种形式,将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并将其逐渐内化于每个村民心中。在农民的行为方面重视“善为”的重要性。乡贤通过身体力行、互助帮扶等方式,利用自己在当地的社会声望,动员村民通过义务劳动、捐款捐物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不仅积极参与农村风貌建设,还引导村民摒弃赌博等不良恶习,转变社会风气。

3.5“谐治”成为农村新型治理模式的核心框架

所谓谐治,就是治理主体各方形成一种目标明确、权责合理、交叉互动、互为依托的关系,成为一种完整和谐的治理架构。目标明确。不论农村社会中存在多少治理主体,但是共同的目标只有一个,即建设新时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美好的农村社会环境。目标明确能促进各方合力,力量集中,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权责合理。村委会、合作社、乡贤、农民志愿者等村级治理的四大主体都有各自的分工职责。村委会负责政策与资源的上传下达,位于村民自治层面,合作社为农村建设提供经济基础,乡贤在开展德育教育、动员村民方面作用突出,农民志愿者则是其中最活跃的力量,是道德教育的践行者和村屯各项事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交叉互动、互为依托。“谐治”并非分治,而是一种互动式的和谐治理。以乡贤开展的德育教育为整合核心,村委会负责村中行政事务,同时给予农民志愿者大力支持;农民志愿者带动普通村民开展道德文化建设,提升村民文化素质,使村委会的管理更加方便;合作社在受到农民志愿者的帮助和支持的同时,村委会可以为合作社争取资源。各方在相互支持中得以发展,形成一个和谐良性的农村治理系统。

4结论与进一步构想

“政治、经济、德育、善为”和谐治理的农村社会治理模式是在扶余市农民志愿者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提炼与总结而提出的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构想。实践证明,中国农民具有巨大的创造性,农村社会是制度创新与新模式探析的广阔土壤,只有立足农村社会,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民自治,依靠农村内生力量,才能打破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才能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当然,依靠内部力量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可以借助外部资源助推发展。例如建立高校资源与农村志愿服务对接机制。高校可以组织志愿者或社会工作的专业团队以暑期活动或专业实习的形式进驻村屯,在其中扮演协调联络与鼓励支持的角色。利用大学生的活力与创新意识辅助乡贤进行道德宣传。社会工作专业团队可以利用个案心理辅导、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知识帮助农民志愿者队伍朝专业化、高效化、体系化的方向发展。这些方面的建设需要在未来的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其可行性,农村社会未来的新型发展模式的建立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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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芦恒,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社会学系,副教授,研究方向:发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