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加强安全生产抽查考核工作
2015-01-28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建设,创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监管有力的管理监督体系,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稳定,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了《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以开展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信息化控制、社会化监督“四化融合”和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红线”理念、突出责任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水平。
目标任务是:健全和完善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和“二项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工作巡视和暗访制度),实现所有单位“划干分净”、“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安全监管网格化包保和分级负责的目标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办法》指出,根据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监管防控体系“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吉安委办〔2014〕43号)要求,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具体规定,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办法》中对考核内容做出了规定,要求细化本部门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合理划分各级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强化综合监管职能,规范安全工作秩序,建立层级分明、重点突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实现安全工作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和网格化。
《办法》要求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领导层级、充实骨干力量,严密分工、落实责任,切实统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充分认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大投入力度,确保人、财、物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同时认真总结和完善已经形成的有效经验和做法,探索创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安全发展长效机制。
《办法》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弄虚作假、虚报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省农产品加工局 供稿)